“胭凝,你会不会觉得……你的眼睛现在流露着悲伤?”
“会!而且不只是悲伤,我现在简直是悲痛,痛不欲生、痛心疾首、痛得快要尿出来了。”
“那么……现在的你,也渴求着鲜血吗?”
“鲜血?才不咧,我现在需要的是绷带和止痛药,还有一只壮壮的大狗。”
“……你要一只大狗做什么?你的手刚刚断了,而且这里闲杂人多,我不建议你去玩那些不道德的变态游戏。”
“浑帐,我是要关门放狗,咬死一个对朋友手断骨折视若无睹,一大早把伤者闹起来后,满嘴胡说八道的冷血畜生!”
胭凝的话倒是分毫不假,从昨晚开始,她不只一次感叹着自己的无辜与受害,负责下命令的公瑾只出一张嘴,计划实施得轻松惬意,自己却要负责实际工作,结果什么好处没捞到,一只左臂却三天两头骨折,搞到现在可以表演九十度垂直转弯,真是得不偿失。
公瑾把昨晚发生的事,全部告诉胭凝。他不是一个喜欢与人商量问题的男人,但如果说有些话想与人喝酒聊聊,那个对象一定是胭凝,这四百多年来一向如此,双方都对这个情形习以为常……从这点上说来,他与小乔的孤独状况其实很类似。
胭凝听完公瑾的话,收起了调侃的微笑,面上神情转为认真,道:“公瑾,你一定觉得她的话很可笑,对?”
“难道不是吗?在战场上常常犯职业病、止不住自己行为的你,那还比较像,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会特别嗜血。杀戮与鲜血,我并不会特别渴求,即使不伤人命地去解决事情,我也不会觉得不满。”
“是吗?我的朋友,有一点我想我必须要先澄清一下,我在战场上的杀性,那不完全是因为长年与魔族战斗的结果,有时候我常扪心自问,若是我拥有师父那样的力量,我可能会血洗这片大陆,毁灭所有的一切,把这里化为黑暗世界。”
胭凝道:“我与你们这些整天想要拯救世界的人不同。这块大陆、这个世界明天是否还存在,我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痛痒,我所看到的人类,他们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比魔族更加可恶,如果给我选择,我会在魔族重新入侵的时候,把整块大陆连同上头的人类、魔族一起毁灭,从此再也不用烦恼什么魔族入侵的问题……”
“够了,这些话不用说下去,若是被人知道,对你对我都没有什么好处的。”
几乎是疾言厉色,公瑾打断了胭凝的话语,不让她继续说下去,藉此袒护她这名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友人。
至于为什么胭凝会这么说,公瑾心里头非常明白。
鬼夷人与人类的混血,外表都会有特征,或是长角,或是身上、脸上有奇形花纹,能够如同胭凝这般毫无异状的混血儿,可说是万中无一,所以白鹿洞当初才会失察。
得天独厚的外表,本来胭凝是可以像一般孩童那样成长的,但她的母亲却不给她这个机会。将这婴儿命名为贱,那名被鬼夷战士轮暴生子的陶姓女子,对这孩子充满怨恨,让她自小就在满是恨意的环境中生长。
住在肮脏污秽的花街柳巷,母亲是一名放荡形骸的娼妓,胭凝自小所接触的,就是这世界黑暗的一面。九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母亲和隔壁的屠夫谈好价钱,用三百四十六枚铜币的代价,让那名屠夫进到自己家来。
……那是胭凝第一次接客。
之后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胭凝母亲逝世、她离开生长地方的时候,她已经是那个城市里最红牌、最富有的娼妓。而不管是初次失去童贞的那个冰冷夜晚,赤裸躺在满是霉味的破床上;或是在埋葬母亲的那个下午,凝视着那个简陋的墓碑,这名美艳无双的女郎,都挂着讨人欢喜的笑容,再也不曾掉过眼泪。
从青楼联盟所提供的资料中,公瑾读到这些东西,也得知胭凝在母亲死后,把十多年来累积下的大笔钱财、华服、名车、豪宅,全部分赠他人,自己分文不取,只随意披着一件白袍,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出生地,并且在一年后投考进入白鹿洞门下。
胭凝很喜欢笑,以前在娼馆的时候,这就是她得以脱颖而出的最大优点,每个恩客都喜欢听她的笑语,仿佛这样能把所有尘俗不快一洗而空。单纯听她的笑声,会以为她是出身某个很好的贵族豪门,只是时运不济,沦入娼馆,但仍然开朗乐观,成为这污秽俗地中的一朵向阳鲜花。
在污秽的黑暗中,仍然盛放着灿烂阳光,这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到的东西;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看到,在盛放阳光的死角下,浓烈而腐败的黑暗气息,其实从来不曾被驱散。
公瑾是这极少数人之一,他确实明白胭凝的深层心情,所以总是掩护着她的这一面,不让宿老堂抓到把柄来攻击。
“不用再说这些东西了,你与我并没有那种力量,不用发这种不切实际的议论。”
“是吗?公瑾,可是有些事情没法逃避,纵然你以为它已经被抛得远远的,有一天它仍然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就像你早知道我会为白鹿洞带来灾厄;就像你我都很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