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阿夏亲王走进了黑暗之中,江凌峰隐约看到他在不远的一个破旧的箱子上写着什么,看来这样的黑暗,对常年生活在此处的:“黛菲曼,信你拿给卡耶罗亲王看,而这个银瓶,你们如果在危险的时候,或者想联系我的时候,就打开它,只要那里生活着我是一个父辈的关爱,对于他丑陋扭曲的容貌,已经没有丝毫的厌恶畏惧了。
这时却听阿夏亲王道:“卡耶罗就要去爱丁堡的桑普逊陵园了,你们马上去吧,对了,在去之前,你们的身上带一点儿大葱。”
两人闻言,顿时一愣,江凌峰道:“带大葱?大葱不是血族最怕闻的东西吗?”
阿夏亲王却微微一笑道:“你们知道血族的人为什么能够追踪到你们吗?”
两人都摇了摇头。
阿夏亲王道:“那是因为血族的人有着一种特殊的气味,是很容易被血族力量强大的人觉察出来的,这就像是猎犬追踪猎物一样,所以除非是用能够消除气味地东西来躲避,像我们这里的下水道的臭味就能够让他们无法追踪,不过这太肮脏了,还是用大葱方便些,这种东西能够让血族地人恶心,暂时破坏掉他们的嗅觉。”
江凌峰道:“那好吧,不过这大葱要出去找才行。”
阿夏亲王道:“现在血族的人在找你们,你们一出去就很危险,我已经让罗施夫准备好了,他会交给你们地。”
说着这话,他就挥了挥手道:“好了,你们去吧,一切小心。”
江凌峰与黛菲曼知道不能再耽搁,便又向阿夏亲王说了谢,这才跟着那罗施夫出去,而罗施夫地手里提着一个皮箱,不知道里面装了些什么。
这一次出去,仍然在下水道里穿梭,伦敦号称世界十大城市之一,下水道自然也是纵横交错,两人跟着罗施夫走了近三个小时,才顺着一个梯子爬了出去,却见是在一座花园之中,而此时,天色微微发亮,已经到了凌晨时分。
罗施夫将那皮箱交到江凌峰地手上,道:“这是亲王让我给你们的,除了大葱之外,还有衣服和钱,他要你们尽快离开伦敦,这里是伦敦郊外的一处私家花园,平常没有什么人,你们向南走,那里有一个游泳池,先洗一个澡,但最好快一些,然后继续前行,就可以看到一个铁门,翻出去后,那里停着一辆白色的轿车,就开着它去爱丁堡吧,车钥匙就在皮箱里。”
江凌峰与黛菲曼在肮脏的下水道钻来游去,一浏览器上输入w-α-р.$1~6~κ.с-Ν看最新内容-”身的确是臭熏熏湿漉漉地难受,特别是黛菲曼,已经快要受不了,而且两人带在身上的钱的确并不多,听着阿夏亲王安排得如此周到,心中又是一阵的感激。
那罗施夫交代完后,就又钻进了下水道,江凌峰将铁盖重新盖上,就提起了皮箱,照罗施夫所说地向南而行,只走了五十米左右,就果然见到一个小型的泳池,黛菲曼顿时露出了喜色,飞快的脱去了身上所有的衣裳,滑入了清澈的池水之中,江凌峰自然也用最快的速度脱去了衣服,浸入了水池,两人知道这花园必然有人守护,都不愿弄出声响来增加麻烦。
尽管黛菲曼乳挺腰细,身材极是迷人,但江凌峰知道危险并没有消除,此时没有心情欣赏,很快就洗完了身体,上了池边,打开了皮箱,却见白色衬衫,灰色的西服、黑色的皮鞋都一应俱全,而黛菲曼的却是一身黑色光亮的皮装。
江凌峰穿上了衣服,见到皮箱里除了钱与车钥匙之外,还有两小包东西,就拿了起来,顿时闻到了一股大葱味,对于大葱,他过去是能够闻这种葱味的,但现在,他忽然盛到一阵刺鼻难闻,不过很快就适应了,放在了怀中,其他书友正在看:。
黛菲曼却过了好一阵才起来,穿上了黑色的皮装,江凌峰将另一包大葱递到她手里,黛菲曼刚一接过,就露出了恶心的表情,看起来比江凌峰难受得多,江凌峰心中一动,已经猜到,血族对大葱的反应,就像对阳光一样,力量越强大,就越能抵御这种气味,而外界传说血族害怕大葱的记载的确不假,这应该是过去人们在长期与血族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可以想像,将一个年代很低的血族关进一个堆满大葱的房间里,他一定会恶心得使不出任何力量的。
黛菲曼虽然比不上江凌峰,但终不是力量最弱的血族,在难受了一阵之后,但还是适应了过来,仍然像江凌峰一样,将小包揣入了怀中,对江凌峰道:“峰,我们走吧,快离开这里。”
江凌峰知道黛菲曼只有忍受,点了点头,带着她就继续南行,没过多久,就看到了一个铁门,那铁门有三米来高,上面却牵着高压电网。
这样的高度,对于此时的江凌峰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不过黛菲曼就很有可能要触碰到那高压电网了。
当下江凌峰举着黛菲曼向上一抛,就将她抛了出去,跟着双腿发力,一曲膝,就像一名轻功高手般跃起,居然比那高压电线还超出了一米来高。
到了铁门之外,果然见到停着一辆崭新的黑色的轿车,便按动了遥控器打开了车门,然后与黛菲曼钻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