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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各自的生活(1 / 2)

一个人好运气的终结往往会成就另一个人的事业,比如骗子杨智就成就了周国江。

原本周国江是公安局老局长很看重的部下之一,只可惜自己不争气,太急于露出尾巴了,所以仕途受创,差点连警服都穿不成了,如果不是吴放歌返回金乌的话,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以说是吴放歌帮了他一把,他才有了今天的地位和成就,可也不过如此了,当年一起在老局长麾下的同事,最次的也都当上相当于县区级政法系统的领导,可这次破获杨智特大敲诈、诈骗案件却让他扬眉吐气,知名度一下子就高了起来,特别是这个杨智还是个越狱在逃犯呢。尽管后来案子越办越大,甚至还牵涉到了临近的几个省,可周国江这个最初的案件承办者的地位却是不可动摇的,即便是以后去了专案组也是一样,甚至还牵涉出了一大批**案件,真是几人欢乐几人愁。案子足足办了半年的时间,直到上面有人说:差不多了。才停下来。

周国江载誉归来后,不久就提了郊县的公安局副局长,(官面上还是说的协助工作),临走前把所有的好朋友都聚在一起大吃大喝了一顿,算是狠狠的出了一口霉气。饭后,又悄悄的约吴放歌和云柔在一起商量事儿。

多亏了周国江上下奔波,金乌总算是没因为骗子的事糟几个人,对于这一点,金乌的几个头头也很满意,毕竟属下糟的人太多,做领导的面子上也过不去。而周国江也没走干路,砸在手里的钱除去上下打点的,还剩了六七十万。这些钱显然是不能退回去的,退回去反而证明送钱的官员心里有鬼,只要不提这件事,那些官员就谢天谢地了,只要平安无事,这些钱送谁不是送啊,当然了也有不懂事的依仗着自己可能和承办人有些私人交情,上门来想把钱要回去的,对于这样的人,钱是一定要退的,只不过前面退了,后面就有纪委或者反贪局的人找上门去了,这回是真的。没办法,按照何海豹的话来说是:自己蠢的到家了。

既然有前车之覆,后面的人也懂事了,反正也是送出去的钱,就当买平安了,所以周国江等案子办完了,手里还有六七十万。可他知道,这些钱不全是他的,至少不能一个人独吞。

吴放歌和云柔在这次的案子里,出谋划策,提供证据出力不少,和周国江形成了一个铁三角,是达成此次事件的不可或缺的部分,所以钱该分的还是要分的。

周国江把钱分成了三份,两份分别是二十万,一份是二十七万。并说:两位,我就明说了,我要这份多的,不过话说明白,上下打点啊,我手下警察的奖金啊什么的也就从我这里出了,你们没意见吧。

吴放歌笑道:能有什么意见啊,其实就这点钱我都懒得要,要不你拿回去都给弟兄们多分点吧,俺现在的房价,这些钱也就买个单间儿。

云柔白了他一眼说:凭啥不要,苍蝇虽小也是肉呢,而且办这案子咱们也有份的。

吴放歌其实对这些‘脏钱’很不感兴趣,可是在有些情况下,该拿的钱不拿,反而会引起他人的疑心,毕竟周国江这个人脑有反骨,当年帮那有蓉的忙,临了还要强迫和人家‘来一伙’。不是个最值得信任的人。所以客气了几句之后他还是把钱收了。毕竟‘一起分过赃’也算是三大铁交情之一。

周国江见他收了钱,心里挺高兴的,又隔了几个月,杨智被复核死刑,到刑场上吃了枪子儿,琢磨着到地狱越狱去了,相关人等包括沈绮之类的即是受害者有些有责任的人,因为知道的不多,所以判的也大多不重,沈绮更是只开除了公职了事,这桩案子算是圆满结束了。

不过表面上看上去,周国江和吴放歌等人的关系是越的好了,但骨子里却又带了三分防备,因为作为警察,他不是笨蛋,有很强的证据意识,他深知吴放歌和云柔没有把所有的证据都交给他,手里还捏了更重要的东西。

吴放歌手里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要的就是监控录像,这个当然不能给,别的不说,你个开酒店的,在客房里装监控本身就有问题,更不要说其他。

云柔拿了二十万,这笔前对她来说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到也是笔补贴,但心里总还有些不甘,等周国江走了后就问吴放歌:你说姓周的还污了多少钱啊。

吴放歌笑道:你问这干嘛?都是过去的事了。

云柔说:心里总觉得不痛快,我可不像你啊,家大业大的。

吴放歌笑了一下,继续低头办公,隔了几秒钟才说:三四十万吧。

云柔马上就说:就知道这家伙贪,不然咱们每人至少还能分十几万呢,我家新房子的装修钱就有了。

吴放歌淡淡地说:我是说每人还能分三四十万。云柔倒吸一口冷气说:天,这家伙也太黑了吧。吴放歌说:不黑,这钱其实等于是我们俩花了,买太平,毕竟直接办事的是他。

云柔是个聪明女人,不会为了一点小利益而损伤大局,所以只是悻悻地说:也对,就算咱们雇了跳打猎的黑狗嘛。

吴放歌被她这么一说,忍不住笑了出来。

云柔看他笑,不由得看的痴了,直勾勾地盯着,半晌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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