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都市言情>一路高升> 第三十章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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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办案(1 / 2)

这一年,金乌市的公安局还没有搬到新的办公楼去,依旧是县级单位时候的平房办公区,不过这个时候此地也快拆迁了,外围的工程已经开始,破旧的吉普车在碎砖烂瓦颠簸了好一阵子,同时也让吴放歌的屁股吃尽了苦头。

虽说办公用房紧张,但是孙红兵好歹也是居副局长,而且资格老,名望高,所以还是有一间单独办公室的,而另两个副局长就不得不在一个办公室了将就一下了。

孙红兵带着吴放歌走进他的办公室,吴放歌无论前世今生这还是第一次走进这个传奇人物的办公场所。房间不大,最多也就十六七个平方,没有装修,只是水泥趟地,靠墙是一个木头书柜,旁边就是一张办公桌和一把藤椅,看年头估计和孙红兵的年纪也差不多,另外还有一对酱色酱色旧沙,沙前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是一样这件屋里唯一的,崭新的家具——一个电热水瓶,以前吴放歌家里也有一个,价格挺贵,但是一点也不好用。

无论是办公桌上和茶几上都摆放着成堆的卷宗,一般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人,不是对于工作特别的勤勉,就是特懒惰,但吴放歌相信孙红兵是属于前一类。

亲自给吴放歌倒了一杯热茶,孙红兵叫进一个小警察来,吩咐着如说崔明丽他们回来了,立刻来见他。吴放歌估计那就是去抓小蟑螂的那伙人了,现在想想,也不知道他们追那辆大卡车追到哪里了,那车的车牌好像是山西的……

孙红兵果然是个大忙人,他一回来,进进出出请示的,签字的络绎不绝,因此吴放歌也没机会和他说上几句话,最后孙红兵肯能也觉得吧吴放歌晾在这不合适,就随手从桌上的案卷堆里抽出两册扔给他说:小子,别闲着,帮帮我!

吴放歌手脚麻利地接住了卷宗,有些疑惑地说:这……这合适吗?我不是警察。

孙红兵说:你不是警察你是退伍军人,国家功臣呐,你放心吧,这次严打摊子铺的太大,人手严重不足,我们还从各机关单位抽调了不少人手呐,你看了只要别出去乱说就行……对了,部队上你学保密守则没?

吴放歌点头说:学了。

孙红兵说:那就没问题了。你手上的案子已经办的差不多了,你先审查一遍,要是没问题我就签个字,让承办人准备逮捕意见书送到检察院批捕去,小子,被告人现在可还关在看守所呐,哪里的日子可不好过,我们案子办的快,也算是扬人道主义精神嘛,呵呵,别瞪着我,给我干活。说着又扔过一只笔,一叠笔录纸来。

吴放歌没辙,只得先看了一眼案卷封皮上的案由:故意杀人。心里就是一哆嗦,人命关天呐。

重生前吴放歌当了二十年的机关干部,虽说没专门学过办案,却也机缘巧合接触过一点儿。有一回森林火灾,事后要处理几个人,由于事态复杂,这得罪人的差事没人愿意去做,所以不得志的吴放歌就被抽调到纪委帮了几个月的忙,因此,基本的办案流程还是知道一些的,只不过对于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他原本就是一知半解,而且比较熟的那部分还是97年之后修订的那些,之前的东西了解实在不多,于是又找孙红兵要两法的条文,孙红兵就又甩了一本厚厚的《二五普法法律汇编》给他,然后就再也不管了。

吴放歌没辙,只得开始看卷、做案卷笔录,可才看了几十页就现了大问题,这个案子定性不准确,确切的说缺乏罪名构成要件,定性为杀人比较勉强,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更为准确。这么一来就面临了一个选择,是按着案卷的定性顺势掳下去呢,还是按照法治精神实事求是呢?相比之下前一种选择最为稳妥,即便是错,那也是承办人的错,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退伍兵,既没读过警校,也没学过法律,一下子就哪本卷子看,要说错,怎么也不能怪到他身上的。可是……这可是人命关天呐,虽说故意伤害致死最高也可以判处死刑,但是毕竟在主观恶意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对于量刑是会起到很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吴放歌拿着笔,为了这个问题的取舍冥思苦想了足足十来分钟,不知道该如何的取舍,那一边埋头工作的孙红兵抬头看见了,却一声不吭,微笑了一下又埋头工作去了。

吴放歌想着想着,忽然觉得自己傻,自己又不是真在这里当警察的,干嘛那么在意案件的性质呢?为什么不铺开了想一想呢。孙红兵带自己回来,看来是对自己有几分赏识的,说不定是想让自己当警察,不是当警察不好,跟着孙红兵这个廉吏,只怕不会有什么好前程。不过孙红兵这个人虽然是个廉吏,但是据说法律水平不怎么高,毕竟不是科班出身,吴放歌又细细的观察了一下孙红兵,现他总是把批阅过的案卷放到桌子的左边,没看过的放在右边,而刚才的这本卷好像是从左边抽出来扔过来的,也就是说,这本卷是他先审查过的,而卷里也没有相关的修改意见,也就是说他对这个案子的定性是认可的。

嗯……

吴放歌这次回来时一门心思的想去五局,毕竟那里熟门熟路,当警察可不是他的愿望,如果我要是顺着案子说,这一来把老头说高兴了硬要留我当警察就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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