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去英伦三岛比较靠谱,要不去非洲也行,一起去非洲看大象,大象大象,为什么你的鼻子这么长?”
听着沈乐说着这些不靠谱的话,林风心知肚明的,知道这家伙是为了安慰自己不要太过担心,眼珠子转了转,这家伙没有好气的说道:“你明天先活着回来再说吧,说不定被人家B先生爆掉了你的小菊花,你还傻乎乎的在一旁傻乐呢,老师,我要睡觉了,你也回去睡吧。”
“一起睡吧。”
沈乐眼珠子滴溜溜转了转,然后说道:“没事儿,大家都是男人,没什么忌讳,不过也难说得很,说不定你林风小盆友是个死玻璃,算啦,你要真是个死玻璃,你就睡床下好了,睡觉睡觉。”
说完这话,沈乐已经朝林风的床上一躺,这家伙姑姑出事儿了,现在这家伙心里肯定不是滋味,算啦算啦,沈乐大爷就出卖一下自己的色相好了,让这家伙看到了自己强健的体魄,到时候让他把他姑姑赔给自己。
林风看着这家伙躺在自己的床上,他是个有些许洁癖的人,不过喉咙蠕动了几下,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沈乐想到身边躺着个男人,心里就挺担心这家伙趁自己睡着了对自己怎么样,反正也是睡不着,所以眼珠子滴溜溜转了转,沈乐就突然说道:“林风,老师给你唱首歌吧。”
也不管林风答应不答应,沈乐就扯着嗓子唱了起来。
“两只小蜜蜂啊,飞到花丛中啊……”
沈乐唱的是一首《两只小蜜蜂》,只是经过他那破嗓子唱起来,简直称得上是鬼哭狼嚎惊天地泣鬼神,用沈乐大爷经常形容自己的话说是:别人唱歌是要钱,沈乐大爷唱歌是要命,所以说,沈乐大爷的歌比别人的歌还是高档了不少的,至少这价格就比别人昂贵,那可是要命呢,得值不知道多少钱呢。
“你给我闭嘴!”
林风听着某人的那破嗓子,实在忍无可忍,嘴里咆哮着说道。
“唱得不错呀,怎么不给点掌声鼓励鼓励?”
沈乐脸皮奇厚,这家伙根本不为所动,嘴里慢悠悠的说道:“林风,你看看,老师的歌是不是特别昂贵,那可是要命呢,一条命值多少钱,所以林风,你今天是占大便宜了,要懂得感恩啊,林风小盆友。”
“你去死吧。”
林风有些抓狂的说道。
“终于恢复点生气了。”
沈乐点点头,一脸自我陶醉的说道:“没想到我的歌,竟然还有这份疗效,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林风,你说老师咋就这么牛逼呢?你看看你,之前那副要死要活死了老婆的样子,再看看你,现在是不是特别有生气,我就知道,老师的音乐,是天籁之音,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可以把死去的人唱活了过来,林风,哪天你要是英年早逝,我会给你唱一首歌的,到时候把你唱活了就好了。”
“老师,我拜托你闭上嘴巴好不好?”
林风泪流满面了,碰到这样的妖孽,让人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啊!
“行啦,不唱歌给你听啦,老师的音乐那么好听,唱给你听又不收钱,不唱啦不唱啦。”
沈乐背过身来,就开始呼呼大睡。
过了一会儿,这家伙打呼噜的声音就传来。
林风咬咬牙,这个家伙,简直是太混蛋了,不过不知道为何,对于沈乐这样的举动,他并没有任何的方案,甚至,在内心的深处,还有那么点温暖的感觉。
这天夜里,林风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他梦到了自己的父亲,还有他的母亲,他的父母,在他年幼的时候出了一场车祸,双双离去,在那个甜蜜的梦里,他的爸爸妈妈牵着他的手,林风跳啊跳啊,好像要抓到天边的云彩,可是他怎么去抓,却都抓不到。
“我靠,林风你个王八蛋!啃老子的脚丫子做什么?”
夜里三四点,沈乐突然大吼了起来。
打开灯一看,可不是,林风正抱着自己的脚丫子在怀里呢,不光如此,这家伙还在啃着自己的脚丫子。
林风呢,此刻也从梦中惊醒。
他刚刚梦到了他牵着爸爸妈妈的手,然后手里拿着一根冰糖葫芦,不用去想,也知道是把某人的脚丫子当成冰糖葫芦呢,想到把某人的脚丫子往嘴里塞,林风心里就是一阵恶心,也不知道这家伙有没有脚气什么的,反正让人觉得挺别扭的。
他也懒得搭理某个家伙,跑出了房间,就赶紧去刷牙漱口。
到了卫生间的时候,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由得一愣,他的嘴唇,还残留着血渍,很显然,这血渍是某个混蛋的,越想越觉得恶心,他赶紧打开了水龙头,开始刷起了牙。
一直刷了足足有三四次,林风还是觉得无比恶心,而回到卧室的时候,就看到沈乐在那里贴上创口贴,看到他走了进来,沈乐嘴里就骂道:“林风你个畜生属狗的啊?睡觉就睡觉,你咬老子做什么?”
“以后我看谁敢嫁给你做媳妇。”沈乐又是恶狠狠的说道:“半夜没事儿咬人脚丫子,不是属狗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