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骄阳似火,沈乐挣扎着从灌木丛里爬了出来。
他鼻青脸肿,身上的衬衫早已破烂不堪,就连脚上的鞋子,都掉了一只,一副极为惨不忍睹的模样儿。
全身火辣辣的疼,每一处都在疼,沈乐提着昏沉沉的脑袋,赤着一只脚,慢吞吞的走着,沈乐一边走着一边很无奈的想到:“为什么我会这么的倒霉?我不过给凌冰儿写了一份情书,我真是个傻瓜,那牲口把我叫出去,我就应该知道他不怀好意,而且更糟糕的是,我还被一只蜘蛛给咬了一口,也不知道那玩意儿有没有毒,不过听说蜘蛛都有毒,阿弥陀佛,但愿我没有什么大碍吧。”
沈乐是东洲大学的大一学生,刚刚进入大学一个多月的他,一下子就被外面的花花世界给震撼了,学校里到处是穿得花花绿绿的女生,她们青春活泼、充满魅力,学校里的男生们风度翩翩、儒雅风流,而且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一脸自信的微笑。
沈乐看着他们的时候似乎都觉得他们有一层神圣的光环笼罩着,跟他们相比,沈乐觉得,他以前那所谓的全校第一,优秀学生干部,其实真不算什么。
这不,开学一个月,班里的那些狗男女们早就成双入队、好不惬意,可怜沈乐同学至今仍然光棍一条,每天靠着画圈圈数绵羊来排遣孤独和寂寞。
不过沈乐也有人品爆发的时候,就在几天前,沈乐终于迎来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艳遇。
在学校食堂的时候,他看到了一美女,当时就惊为天人,沈乐觉得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水灵的美女,那一颦一笑,都深深吸引着沈乐,而就在沈乐傻乎乎的看着人家的时候,那个漂亮的女孩竟然破天荒的朝他笑了一下。
“我一定要追到她!”
沈乐当时就暗暗发了一个誓言,经过几天来的努力打探,沈乐终于得知对方名叫凌冰儿,是音乐系出名的大美女,就在一个小时前,沈乐终于将自己熬了一个夜晚的情书郑重其事的交给了她。
“兄弟,找你聊点事儿。”一个高大强壮的男生一下子走到了他的跟前。
沈乐当时没有多想,就跟他走了出去。
他觉得东洲大学的学生应该是有点素质的,所以压根就没有往别处去想。
然后他就被四个人渣带到了学校的那片人迹罕至的灌木丛。
“小子,敢泡我的马子,你有种!”
那家伙嚣张的说道,他刚刚说完,几个人就对沈乐一番拳打脚踢了起来。
沈乐知道,他压根不是这些人的对手,所以他只能抱住脑袋,暗暗积攒着力量,在对方狠狠抽了沈乐一顿放松警惕的时候,沈乐突然给为首的那家伙狠狠踹了一脚,也因为对方大意,那一脚正好踹在对方的鼻子上,当时对方就挂彩了,沈乐见到这一幕,也顾不上那满脸的狼狈,顿时就得意的笑了,他嘴里骂道:“我干你祖宗,老子抽你个狗日的。”
“狗日的,竟然敢偷袭,兄弟们,狠狠抽他。”
毫无疑问,沈乐迎接的是一番狂风暴雨般的摧残和殴打。
沈乐拖着沉重的身体,脑子里回忆着之前的那一幕幕,虽然他嘴硬,但是他却不得不承认:以他目前的身体条件和格斗能力,想要报仇毫无疑问是痴人说梦。
想到这段时间也看了不少网络小说,他就忍不住一阵感慨:“要是我也有那些超人的能力就好了,或者说我老爹也是个有钱人,这样别人就欺负不到我了,要是老爹再帅气一点,老妈再漂亮一点那就更好了,这年头,谁说帅气不是资本呢?”
沈乐光着一只脚丫子,也不管路人投来诧异的目光,就这般缓缓走着。
“沈乐!”
一个动人的声音突然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