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发一份正式的行文。可是没想到这个贪婪的总督竟然要了十万金币!
不过花了钱效率的确提高了。辛普森不但发了行文,更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让他的弟弟罗马人公认的皇位继承人弗拉维?安敦尼?德库拉斯也加入到劝说奥古斯都同意承认月氏国的队伍中来,并且他还成了这次接待使团的迎宾者虽然是以私人身份。从这点来说,这十万金币花的还是很值得的。
“必须想办法跟弗拉维搞好关系。唔,那个贪心的家伙告诉我什么来着?该死,我记得他告诉过我他的弟弟喜欢什么东西来着。”
李继风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这段时间他所要思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没办法,他只好掀开马车的车帘对外面喊:“希姆,安敦尼殿下喜欢什么?”
希姆是李继风的仆人,也是他的管家。更是李继风身边重要的一个谋士。也就是他提醒了李继风,这才找的辛普森。希姆是一个典型的色目人,金色的头发,大起伏的脸部轮廓,很年轻,才不过二十七岁。从右边来看,希姆还是个很英俊的男人,但如果看向他左边脸颊,很多人都会吃惊。在希姆的左脸上,有一个很醒目的半月形的疤痕那是阿拉伯帝国对抢劫者的惩罚!这个疤痕像一张恶心的人皮面具死死地贴在希姆原本英俊的脸上,彻底破坏了他的脸。
“如果安敦尼总督没说谎的话,安敦尼殿下喜欢汉帝国的诗词。还有,主人,安敦尼总督说,他的弟弟喜欢别人喊他安迪,这样显得轻松和随意。”希姆恭敬地对李继风道。
李继风满意地点点头:“很好,希姆。看来我当初在圣莫迪卡的监狱里将你买出来真是很明智的选择。”
希姆用左手贴在右肩上,朝李继风深深鞠躬这是基督教礼节“主人的选择永远都是明智的!”
李继风微微一笑,看了看他问道:“你改信基督教了么?”
“没有,其实我在饥饿中忍不住去抢劫别人财物的时候,我就已经不信任何宗教了。”希姆淡淡地说道,“不过,在罗马行这样的礼节,多说一些基督教教义或许能让我们更快融入这个社会。”
李继风赞许地看了他一眼,忽然望着前面道:“还有多久能够到达?”
希姆淡淡一笑,谦卑地道:“过了这条道就是安德烈湖,安敦尼殿下会在那里等候我们!”
“是安迪!”李继风笑了笑。
“哦,是,主人。是安迪!”希姆含笑点头。
李继风最后道:“把咱们的军旗竖起来,加快速度!”然后就缩回了马车里。
“是,主人!”希姆恭敬地回答。
这是一个很大的使团队伍。共由十七辆马车组成,每辆马车都有十名护卫。此外前后还各有十四个骑士。除了第五辆马车上坐了李继风外,其他十六辆马车都盖着严密的篷布,车轮行走时发出闷倒牙的吱吱声,听来马车上的东西分量不轻。事实上这马车上都载着金币和许多来自汉帝国的珍品。这些可都是李继风准备给奥古斯都和罗马元老院元老们的礼物。
当然,为了保护李继风的安全雅典城的保民官还派了一队近卫军保护他们。
罗马帝国的军制跟汉帝国有很大的相同,但又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