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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 王麻子逸事(1 / 2)

平州城三十里外,一处山坡上。

“十里长坡纵马奔,姑娘为我展罗裙……”

一个儒生模样的人一条腿翘起来搭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另一条腿晃荡着,摇头晃脑地吟哦着。只是可惜,他的长相实在是有些凶恶,一张满是麻子坑的大锅饼脸,配上一身蓝色半旧长衫,头发用一个棕色方巾扎了起来,然后一把尖刀插在腰间的牛皮刀鞘里面,怎么看怎么不伦不类。

童大当家的一甩手,不屑地说道:“我说王麻子,就不要在这里污染视听了,没有学问就不要在这儿卖弄,没得惹人讨厌!”

王麻子将翘在树上的那条腿放了下来,甩一甩蓝色半旧长衫的后摆,说道:“童大当家的,怎么说我也是个二手的读书人,别的不论,就单单地说方才的那两句诗文,写得怎么样啊?”

童大当家的说道:“你那只能算作是胡扯!前一句还是纵马狂奔,这下一句就跑到了姑娘展罗裙上面了。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怎么能放在一起呢?”

王麻子道:“这当然是有联系的,姑娘跟马子难道不是同一种东西?古人尚有风吹姑娘裙——裂痕这样的名词妙句,我这可是引经据典来着!再说了,我也曾灵感突至,我也曾对月伤怀,我也曾文思如尿崩……‘

“行了,再说下去,这里所有人都要被你给恶心死了。”

对于童大当家的这句话,王麻子深表遗憾。同时他又觉得,你童大当家的头上绑一个红巾,失去了老爷们儿的本色!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了。竖子不足与谋!

王麻子说道:“你们觉得不好,那是因为你们读书少,不懂得!这里有赵先生,他本是京城王府出身,又是当今最有学问的人——周小草周公子的保镖。沾了许多的书卷气,请赵先生说一说,我这两句诗到底如何?”

赵志高没想到躺着也中枪,登时一愣,说道:“啊,不错。不错!”

也不知道他这个“不错”到底是指的王麻子的诗不错,还是王麻子说他是有书卷气这句话不错。

不过对于王麻子来说,只要有这两个字,那也就足够了。于是王麻子得意地扬起脑袋,那只蓝色的包头手帕随风飘扬。像是一只胜利的旗帜:“看看,果然这大城市里来的人,就是见过世面,我这两句诗你们哪里听得懂呢?没得辱没了我的才情。”

其实赵志高直到此时方才明白原来这王麻子是在说他的诗文奥妙。他肚子里的那点墨水儿,恐怕连一只蚂蚁都不能淹死,居然还腆着脸说自己是才子!

不过赵志高也不准备说破,因为他知道王麻子究竟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

与这些人相处了这么些日子,赵志高对他们多少也有一些了解。从最开始的打心眼里瞧不起。变成现在的同情加无奈。正所谓时势造英雄,时势同样也会造狗熊。假如政治清明,海清河郾。孙子才愿意落草为寇!不但身背骂名,还成天提心吊胆,说不定哪天朝廷派来了一队人马,就立刻土崩瓦解了。

至于这个王麻子,他原本只是个屠户,跟读书人这三个字连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王麻子杀猪在当地那也是鼎鼎有名的。家里也不曾短了钱财,在当地来说。虽不算是个大户,可也算是小康殷实的家底。

怪就只怪。他的娘子以前做姑娘的时候,曾经跟着先生念过几年书,识得一些诗文经典。于是,王麻子再有钱,于她看来,那也只是个山野村夫,是个粗鄙不堪的庸人罢了。

闺中少妇喜读书,可惜嫁个粗鄙夫;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去杀猪!

于是乎,这位读书的小娘子红杏出了墙,院里开花院外香,这红艳欲滴的小鲜肉,就被隔壁那个穷得每天晚上靠偷他们家的光来读书的落第秀才给采摘了。

这小子,他不光偷光,他还偷人!天知道他晚上凿那个洞究竟是为了偷光还是为了走光。

于是乎,这个每天晚上趴在墙洞上瞪圆了眼睛偷看,然后将万千子孙射在墙上的秀才公,终于迈出了他行动的第一步,就是将前文所写的那四句改编诗写在包头的手帕上,扔进了王麻子家的院子里。

本来呢,这种骚情的事情,是很难成功的。偏巧,这王夫人正好就吃这一套,于是回敬了秀才两句诗:“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偷光是路人。”

秀才见状大喜,于是两人一拍即合,秀才用他的定海神针,迎战王家小娘子的深似海,于是皆大欢喜。

终于被王麻子发现了端倪,杀了一天猪的王麻子,晚上回家顺便杀了两个人,奔到山上落草为寇了。但是那个落第的秀才终究还是给他带来了成吨的伤害,致使他性情大变,并且开始附庸风雅起来了。只是他肚子里的墨水儿实在太少,连那个只会ps诗句的秀才也是大大的不如,这才惹得同行们嘲笑。

赵志高既然了解了这段事情的始末,自然不会在人家的伤口上再撒上一把盐,闻言只是笑笑而已。

有了这么一段插曲,大家的心情也都逐渐好了起来。连日来,他们东奔西走,为了一个名义上的“总瓢把子”,走向未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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