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改变之门
李东方、桃千果、一点点和罗清艺将要研究怎么治疗李元旦的眼睛了。
不过,有一个情况:他们只知道他的眼睛有严重问题,但是,李元旦却说他眼睛是近视眼。
任凭蛮横的女儿怎么劝说,他就是三个字:近视眼。
好吧,就是近视眼,也要治疗!
这是,雄赳赳和气昂昂来了。他们就让雄赳赳和气昂昂把他带出去走走。
有两个人从他们后背跟他们擦肩而过。
雄赳赳和气昂昂一眼就能看出,那两个远离他们而去的人就是程向光和拿刀狂追的方春红。街上滴有血迹,但是……
“不要踩!”就在李元旦要踏着那些血印的时候,他被雄赳赳拉住了。
但是,他还是踩着了。
本来,这是一个发现他的秘密的大好时机,但是,雄赳赳和气昂昂不是学医的,他们没有想到什么。
更何况,眼前还有两公婆在动刀子!
转眼之间,那两个人就不见了。
气昂昂:“方春红会不会把程向光杀了?”
李元旦心想:“那两个影子是方春红和程向光?方春红真的会把他杀掉的!”
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
一种责任感让雄赳赳做出了决定:“方春红会犯法的,我去看看!”
气昂昂:“小心!”
当雄赳赳来到路的尽头,看见一个男青年正在拦住那女的。这人竟然是恶狠狠!难道他想打架?方春红这时不砍程向光了,她向恶狠狠来了。恶狠狠拿着一根棍子在抵挡,并且叫程向光快跑。
程向光向医院的方向跑了,用右手摁住左肩,他肯定是被砍着那个地方了。
方春红:“你敢管我的事情,我杀了你!”
她又一刀向恶狠狠砍去,被恶狠狠用棍子挡住她的手,疼得她凄惨地喊叫,恶毒地骂。
恶狠狠举起棍子:“你再砍!你再骂!我好心好意叫你们不要打架,你就要砍我?我好多年不打架了,想试试看?”
方春红躺在地上耍赖,狠狠地砍着一块石头,哭诉:“他领我的工资,我要杀他!他领我的工资,我要杀他!”
雄赳赳赶到,问她:“阿姨,你们不是一家的吗?”
方春红:“他一个扫地佬,垃圾货,粪坑虫,领我的工资,他明天就死!不得好死!死了都没有人看见,没有人埋!”
气昂昂和李元旦也走到了。方春红发现了李元旦,马上就缠着他:“李元旦,你以前和他一起当领导的!你评评理!男人不买菜,不买米,拿钱干什么?拿钱去给老妓婆呀?拿钱买书包发给他野种呀?”
李元旦:“几块钱都要给他吧?有时,他饿了,要买个包子馒头吃,一分钱没有,怎么办?”
方春红:“我上个月就给他三块钱!今天,他就敢去领他的工资!”
李元旦:“三块钱?少点了。”
恶狠狠指着李元旦:“这位叔叔每个月得四块!”
方春红:“他想多要一块钱?那他给我砍十刀,一毛钱一刀!”
这女人的话,让他们脊背发凉!幸好恶狠狠没有说十块,要不这七十刀下去,那岂不体无完肤了!
他们劝慰一番,就离开了。
气昂昂问李元旦:“叔叔,以前程向光不是很厉害的吗?为什么方春红那么能治他?”
恶狠狠:“别告诉她,要不我们的吴作宾就死定了!”
气昂昂:“恶狠狠,你这个过河拆桥的家伙!”
不错!这个世界又敢于烧煤块的,有敢于吃梅子的,有敢于不给媒人脸面的吗?
李元旦:“方春红这样的女人是很少见的。原先,方春红是绝对不愿意嫁给程向光的。后来不知道程向光用了什么花招,不但用完方春红的钱,还娶了她。有一天,方春红发现有一个女人从他们的家出来,听说她想拦住她,还被她打一巴掌,打翻了。那女人就跑了。她回去后,发现,家里所有的钱和粮票、油票、肉票、肥皂票统统没有了。当晚,她就和程向光打架。方春红是女人打架男性化,骂人专业化,耍赖不像话。程向光被她一棍打在头上,打昏了,被邻居抬到医院抢救。听说,以前也是她拿一本书就可以把程向光的儿子打昏了。从那时起,程向光一天到晚都是昏沉沉的,扫二十米大街也要半个小时。程向光的儿子被赶走了,程向光经常连饭都不得吃!”
恶狠狠感叹:“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雄赳赳心想:“法律就管不到这一家吗?难道家庭成员之间的这种相互折磨就是可以容忍的吗?”
李元旦也长叹,不知道是庆幸,还是无奈。
就在这时,另一个人的头脑也要接受更彻底的清洗!那人就是古继伟。今天,林玉风接到知识青年回城工作安排通知,正式到她爸爸所在的单位文化局上班。专门管理图书杂志。这样,古继伟就找到说话的人了。
同时,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