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为什么这一举动在对方眼里就成了一种“挑衅”,老板娘叫来了一批当地的坏蛋混混,以防炜这对小情侣闹事。
而这一切,若不是观察力超强的炜提点,单纯无知的龙还被蒙在鼓里呢!
炜所坐的位置是正对店门口的,当他发现不断地有人进店,在跟收银台前的老板娘打好招呼后都会朝他们这桌看上一眼,而他又从对方的穿着打扮判定了对方的身份,猜出了事情的大概后,就对龙说道:“等一下,买完单后,你先走。”
龙再迟钝也从炜不同以往的严肃神情中看出了不对劲,问道:“怎么了?”
“大概是这盆水煮牛肉惹的祸,门口几个都是老板娘叫来的。可能他们以为我们故意找事,等下或许会来找我们算账。”炜大致地解说了一下,“具体的我等下再告诉你,反正等会儿你看我眼色行事,我让你走,你就走。不要管我,听到没?”
龙虽然一直很好奇这种近似黑社会打斗的事,但是当事情真的要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只是再怎么害怕她也不能做出撇下男友自己先走的事来:“不行!我走了,你怎么办?”
“你先走,或许我们两个都走得掉。因为对方不知道我们什么身份,也不知道你出去干嘛,所以不会轻易动手。如果我们两个一起出去,那么今天就别想平安离开这家店了。”炜知道龙的倔脾气,只能无奈地解释道,“等一下,你就沿着这条路往我们宾馆的那条繁华道上走。如果十分钟后还没看到我出来,你就马上报警,把这里的地址记清楚。听到了吗?”
“嗯。”既然炜已经想好了后招,那么还是听着炜的安排会比较好。龙在心里这么想着。
而当最后,龙顺利地离开了那家“黑店”,而五分钟后炜也平安无事地追上了龙,他们两人终于松了口气。
幸好,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每当想到当日的场景,龙还是会有心跳加速的后怕感。如果当时真的如炜所料地爆发了场“大战”,她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就不找老板娘换菜了,大不了浪费一道菜嘛!总比被打一顿好吧?只是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没有后悔药可吃,也没有“早知道”这未卜先知的人。
记得当所有的危险警报解除后,炜还开玩笑地对龙说了一句:“我这一辈子,迟早死在你的手上。”
这句话,在炜嘴里是句玩笑话,在龙耳里却当了真,为此,她不断地自责了好久,并暗自发誓不会让相同的事再发生第二遍。
而这件事导致的最终结果是:龙懂得了出门在外要学会将就,在别人的地盘上要学会入乡随俗。不给别人添麻烦就是不给自己找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人平安,什么事都好商量。
而这点,也就是她之后的旅游生涯中总能平安归来的关键所在。
炜说,在认识龙之前,他就是个热爱旅游的人。他甚至会一个人跑到杭州住上一个月,然后再回上海重新开始。
从他对杭州的熟稔程度,龙就能知道他不是开玩笑的。
在遇见炜之前,龙很少出去旅游,仅有的两次也是跟着好友云回她重庆老家过暑假,以及放年假的时候跟云一起去西塘游玩。
对于旅游,龙可以说是陌生的。原本她就不是好静不好动的人,能待在家里绝不出门四处乱晃,称之为“宅女”也并不为过。
不过,在那仅有的两次旅游经历来说,龙对于“旅游”这项户外运动倒是不怎么排斥的。
能抽空看看外面不一样的风景,体验一下不同的生活步调也是蛮有趣的。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在仅去了一次西塘后就深深爱上它的原因。
因为那里,有着城里无法提供的宁静与安详。一踏进那里,就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里,所有的烦恼都被抛之脑后,生活节奏也变得缓慢宜人起来,而不再是快节奏地逼着人喘不过气来。
如果可以,龙曾希望能在西塘住上一阵子,直至自己待腻烦了为止。
而这一愿望,在遇见炜之后就变成了现实。
炜之前并不知道西塘这个地方,在龙的指引下,两人去了趟之后,便也喜欢上了那里,隔三差五一有空就带龙上那里去散心,以满足龙对那里古色古香的迷恋。
虽然炜的大多数爱好龙都因没有运动细胞而无法参与其中,但是旅游这个迷人的运动却是龙所乐于接受的。
两人约好:只要一有时间就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去体验不同的风土人情。等以后若是有机会,还要走出国门,来一趟环球之旅,享受一下他国的异域风情,开脱自己的眼界,增长自己的见识,用旅游来丰富自己的人生。
只是,这么美好的约定最终能否如愿实现呢?
那就只有天晓得了。每次开车去外地,他们都挑车少的晚上出发,而且开车的都是龙。
自从考取了驾照,买了车之后,龙还是胆小地不敢开车上路,虽然炜带着龙已经到附近的练车名地——新江湾,不断地练习了。但是龙却始终无法克制自己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