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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楼(一)(3 / 4)

”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效吗?《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轫(左边为牛)里干(门中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文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接客,姑娘做陶公馆式私娼,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妓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看到太多太多“不饮赠官妓”“娼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看,中国娼妓不但达到了“以充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中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文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文学。流风所及,中国文人几乎无一不跟娼妓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来是“酒家”与“妓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中国文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设想了!

内外难分--以充家用

因为特色只此一家,由特色而来的历史,自然也就别无分号。中国历史中,有一种“家妓”。家妓是养在豪门中的妓女,算是自备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还没有资格做姨太太,要生了儿子,才有资格做姨太太。两晋南北朝时,家妓最多:《宋书.沈演之传》:“奢淫过度,妓女数十,声色放纵。”

《宋书.杜骥传》:“家累千金,女妓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

《宋书.范晔传》:“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妓妾亦盛饰。”

《北史.夏侯道迁传》:“妓妾十余,常自娱乐国。”

《北史.高聪传》:“唯以声色自娱,有妓十余人。”

《南史.张怀(玉旁)传》:“居室豪富,妓妾盈房。”

因为家妓成风,所以许多事件,也因之而起。最有名的“落花犹似坠楼人”主角绿珠,就是石崇的家妓。家妓引起家庭大血案。

别以为家妓只是豪门自己的规矩,其实是依法有据的。唐朝法令规定:“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皆不得有钟磐乐师。”可见官做大了,就可以依法在家开“妓女户”“歌舞班”玩。相对的,官不够大,自然就不能乱开。《南史.王宴传》:“宴从弟诩,位少府卿,(束力)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妓。诩以畜妓免官,禁锢十年。”

现在人称自己太太做“内人”,如果这位太太是“从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实。原来唐朝称妓女叫“内人”。

《教坊记》里说:“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

张佑的诗说:“内人已唱春莺啭,柳枝磋磋(单人旁,醉后起舞貌)轻舞来。”都特指妓女。可见从“家妓”观点看,妓女倒真正是内人,老婆反真正不内。要内,至多也该叫“内子”。内子照《礼记》、《左传》等解释,是卿大夫的正妻;但照《书言故事》、《频罗庵(广改为草头)遗集》等解释,却又指的是人家的老婆,却又明明该是“外子”!但“外子”又明明是指丈夫,于是老婆又变成丈夫,女的变成男的,又势难成立。

青楼女子的避孕措施

在现代的避孕药具出现之前,过去的青楼女子她们是如何采取避孕措施的呢?史书上鲜有记载,野史上也不多见,影视剧里也是轻描淡写了之。巩俐出演的一部电影,就有这样一个情节:一位妓女在接客之前,喝下一种汤药,说是喝了就不会怀孕了。

当然,这种药究竟含有何种成分,无从考证,当关于古代的妓女避孕的方法也就众说纷纭。

有说将麝香放入妓女的肚脐可以避孕,比如堪称中国“红颜祸水”之最的赵飞燕和赵合德两姊妹就有记载采取的是这样的避孕措施。当然,赵飞燕和赵合德两姊妹还不能称其为妓女,但殊归同途。这种贴肚脐叫“了肚贴”。

贴在肚脐上,就可以了结女人肚子的受孕功能,再不能怀孕了,不过这“了肚贴”已经失传。

民间还有记载,据说藏红花是宫廷传出来的避孕秘方,说如果皇帝不喜欢某个被宠幸的宫女,就会让太监把这个宫女倒挂起来,给她用藏红花液清洗下身,据说这样可以将宫女体内的精液清洗干净,还有一些野史,说以前皇帝宠幸妃子后,如果说不留的,太监就会帮那女的推拿,确保皇帝的精液不能留在那女的体内,这样可以起到避孕的效果。

但是,即使是现在,也没有百分之百有效的避孕措施,韦小宝就是避孕失败的产物。过去许多青楼女子在从良后,都是终身不育的,就是长期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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