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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安石变法(1 / 6)

日前,扈东带队的惠普一号行动已经启动了。

王木木还在扈家庄陪同长公主待产,比较空闲,就开始搞搞基本建设了。

现在,在以大琉球为主的王木木的海域州已有二十多万人了。且人员结构复杂,先不说留学生,就那一般居民中,宋人、辽人、倭人、交趾人、高丽人、西夏人,都有相当的量。这些人现在基本上都蛮循规蹈矩,还没有什么冲突发生。但是,从长远看,因为这些人的来源不同,生活习性不同,风俗传统不同,发生抵触、扭捏、不和谐,是必定的,是很正常的。平心而论,细究之,恐怕那些事会双方都无大错,只是双方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不同。防微杜渐,遏渐防萌,王木木在管理上向来坚持主动,反对被动。这几天他正与变法大鳄王相王安石煮酒论英雄、畅谈天下事呐。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全国推行新法。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压迫,促进了农田水利的发展,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得到加强。王安石大胆地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聋发聩的政治思想,发动和领导了举世闻名的“熙宁变法”运动。这场变法,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威武雄壮的社会变革运动。

改革触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对。加上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官吏借机敲诈盘剥,王安石处于“众疑群谤”之中,宋神宗迫于皇亲贵戚和反对新法大臣的压力,于1074年四月接受王安石辞去相位,再任江宁知府。次年虽又起用为相,但因新法派内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拨离间,至熙宁九年(1076)十月再次罢相,出任江南签判,次年隐退江宁。

自从王安石去年被聘为哈佛大学教务总长后,心灰意懒的王安石有点死灰复燃,蠢蠢欲动了。王安石在杭州的理工院,在天堂岛的哈佛工厂,在普陀山的开光大礼,在王木木搞出来的种种稀奇古怪的物品和他在大海中抠食的做派,让这个志在国富民强的大改革家又看到了一条通往胜利彼岸的康庄大道。

这次王木木因陪伴长公主待产而滞留扈家庄,王安石应邀前来与这个二世人促膝长谈了。王木木说,王相爷,咱俩都姓王,五百年前是一家。我很敬服相爷的为人,我很倾佩相爷的才学,我很尊重相爷的勇气,我也很同情相爷的变法。原变法受挫,非变法之错,机未遇,时未待,实乃没有合适的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今,海域州万象更新,一张白纸,法制建设的蓝图,行政管理的大图,州务运行的框图,请相爷泼墨挥毫吧。

本来,王安石变法时,实因宋廷入不敷出,一只烫山芋,一块烂泥巴,无可奈何而为之而已。

而现在,在王木木这儿,钱,不成问题;治下的百姓温饱有余;也没有北方狼华南虎;一派祥和、一团和气、百业兴旺、科教兴邦、无忧无虑、堪比天堂。在这里,规划治理,提纲挈领,横溢才华,建功立业,幸莫大矣!

所以,王安石欣然领命,不久,日夜相继,起早摸黑,累得要死后,一套发聋振聩,惊世骇俗,自成体系,大跌眼镜,蹊径独辟,新颖实用的大琉球版的王安石变法出炉了。

王木木现在正在与这位迸发第二春的王相爷在切磋琢磨呐。一二三四,从头开始。先看看王相爷执笔的“基本法”吧。

“基本法”为海域州的立州之法,乃海域州的宪法也。“基本法”立法依据为“花开三朵”时皇上的圣旨:“……大宋海域……大臣封疆……爵封为王;署理海域,靖海安疆……大宋羁糜,海域照样;一国二制,改革开放;新域开府,仪同三司……”;“基本法”的仿照模式为唐宋以来中央朝廷与各羁糜州县地域的关系及羁糜州县地域的管理实况。归纳而言,“基本法”确认了海域州的既从属又相对独立的地位。在有利于中央的前提下,去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现朝廷法规为海域州的参考样本,海域州,自行建设一切,包括法制、军制、民制、财制……。

王安石说:这个“基本法”为海域州后立诸法之母,故,小老儿曾先一步报送朝廷,以为诸后之法垫垫底,打好基础。此法被朝廷围观后,反响很大,但尽管吵吵嚷嚷,利弊得失间,没有一定之论。小老儿在“基本法”报批报告中耍了个两难术,在报批文本的末了,有这样几句话:“……‘基本法’法系海域,无法则海域将无天,拖延则夜长必梦多,现海域州已试行此法,若对此法有异议者请能以新说来代替旧规,否则,一月之后,作批评者放弃批评无异议言,或作批评者只破不立无诚意言,故本法作已被首肯言。”

王木木笑了,宋代古董也会耍现代文牍的技巧了,王相爷,超人也。

王安石继续:“基本法”一立,后法有依,小老儿先撰了个:“婚姻法”。

王安石说:这个“婚姻法”是“基本法”定位后第一部出台的实用法规,它要为日后各法规作楷模,故,一定得正面事实,不说假话,不做傻事,不立破法。故,本“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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