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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锻炼骄子的军训(1 / 1)

这个篮球场迅速聚起一堆人,男男女女。这是一场震撼的篮球赛,颇有些灌篮高手的味道,一个球,两个球,2分,3分,两个人的球场打满了四节比赛,进球无算,98:86,陈郁的主场。

体育系的这个学生输球之后表现得很大度,伸出手,我叫周文德,你球打得好。

我叫陈郁,很高兴能和你交手。

陈郁的宿舍在音乐系的琴房边,每每会传来琴声、歌声、古筝声。陈郁喜欢古筝,这是个意境很远的乐器,它的声音可以让人心静。陈郁在一天走进了音乐系的琴房。楼梯拐角处的一个房间里,一个长发及肩的女孩认真地弹着古筝。陈郁站在她身后,屏住呼吸,静静地听着。

一曲终了,女孩歇了一口气,一转身,尖叫声划破古筝的余音。一个戴着眼镜的很老成的胖男生拎着鼓槌跑到了这个房间,抬头怒视着陈郁:你,你是干什么的,跑到琴房来做什么,再说,你听得懂吗你。

陈郁看了看他,拿过他手中的鼓槌,架子鼓在哪?

军训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是必需的。每一个骄子其实都有废物的一面,很多次的出操,很多次的口令,换来不尽的汗水,融化所有的无能。军人的素质是在战争的时候才能真正显露出来的,那一刻的迸发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信念,而是长期疯狂的训练,加上战争时那一瞬的热血造就的。

对于废物来说,类似军人的训练能扫除他们身上许多劣质的细胞,让人变得或者暂时变得坚韧,不要小看这暂时的坚韧,在关键时候,它会从遥远的某处突然涌现出来,救他人或者自己。

陈郁班上的教官是个瘦高个,他有着军人难得一见的白皙皮肤。一开始他对陈郁很反感,称呼他为染着白毛的家伙,陈郁没有理会。时间长了,教官慢慢地发现陈郁的出操很标准,正步也走得很地道,从不唉声叹气,更不会偷懒。

有一天中午,他来到陈郁身边说,你以前当过兵?

没有,不过我很喜欢军人。

为什么不当,你的条件不错。

我不配。

你要是把你的白毛染过来就配了。

陈郁轻轻地瞄了他一眼,我的头发不是染的,我天生白发。

教官一怔,喃喃着,天生?怎么会。他仔细看了看陈郁的头发,似乎有些相信了,因为它白得那么纯净,那么无暇,就好象是碧空的白云,柔软祥和。看着看着,教官的眼神慢慢温柔下来,对不起,我不该……

陈郁赶紧打断他,没关系。他不想听道歉,更怕听男人的道歉。

其实军队也并非看起来那般一尘不染,里面的黑暗有时更容易让人窒息。因为人们都是怀着敬畏纯洁的心灵走进去的,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一毫污点便会被猛然地放大许多倍,即使这污点在现实社会中往往都不会被注意到的。陈郁以前在蝴蝶帮的时候,有很多马仔都是退伍军人,他们在冰火两重天中不断考验着自己心理的承受能力,承受不住的,便沦入深渊。所以在陈郁的心里往往把军人分为真正的军人和军人两种,这个教官也可算是真正的军人,他不苟言笑,严格要求一切人包括自己,不抽烟,没有恶习,这也是陈郁能够忍受他叫了自己那么长时间的“染着白毛的家伙”的惟一原因。

陈郁因为身高的缘故,总是排在队尾,他班上还有两个一米八以上的,也在他旁边,但陈郁看起来要比他们高,因为陈郁的身姿非常挺拔,倒三角的身型更显得高大结实。有时和女生队面对面训练时,男生们总是很兴奋,陈郁却很淡定,尽管女生善意的目光总是很容易落到他无辜的身上,但他对此的免疫早已驾轻就熟。他常常想,如果不是白发,现在的他很可能是个很花心的大众情人,因为他具备了花心男人的一切必备条件,但是白发,让他时刻提醒自己他是个没有过去的人,所以他要为未来担起责任,男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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