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民,死穷光蛋,哪里跑出来的土包子!”大街上一个打扮妖艳的少妇正用手指着一个年轻人鼻梁大声谩骂,布满厚厚脂粉的脸上满是轻蔑之色。
少妇略有几分姿色,脸上盖着厚厚的胭脂水粉,其身着一身大红色的旗袍,浑身镶满金线,一看就价格不菲,旗袍上那高高的开叉几乎可以看见整条大腿,再配上那红色的高跟鞋,倒有几分性感撩人,手提LV名包,再加上浑身珠光宝气,更加显得贵气逼人。而被骂的男子,大约二十来岁,身着一身有些发黄泛旧的衬衣,因多次洗刷的缘故已经有点褪色。此时小伙子满脸通红的低着头任由这位少妇贱骂,在这热闹的集市上顿时引来周围大量人群围观。由于少妇那华丽的外表瞬间正义就站在了她那边,人群对着小伙子指指点点,似乎都在说着他的不对,这也使少妇更加气焰嚣张。
话说现在穷人饭后的唯一娱乐节目就是逛大街看美女,只是没想到这位年轻人那么背看美女也会引来无妄之灾。
“哼,一个穷光蛋也敢打本小姐主意,告诉你做梦都不可以,看一下都是对本小姐的侮辱,再看我就找人挖掉你的双眼。”少妇的嘲笑之声,使男子愤怒的抬起了头,此时的他被深深的屈辱压得喘不过气来,这就是穷人们的悲哀,他们曾经也无数次的幻想着自己变成有钱人,变成上等人,可惜现实已经将穷人唯一一条的成功路堵死,即便你是名牌大学生也不例外。
“怎么?愤怒了?想动手打我?那你来啊,就打这里,我告诉你我老公可是市里的领导,打我,哼,我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少妇嚣张的将脸凑到年轻人跟前,年轻人高高举起右掌,最后又只好无奈的放下。
“哈哈,就知道你没种,不是个男人,我告诉你像你们这样的人注定一辈子都是穷鬼,没出息的男人。”少妇的这句话顿时使周围人群炸开了锅,在这个贫富两极分化严重,穷人快要绝望的年代,少妇的这句话无疑戳到了大部分人的痛处,无数人大声喊着,打她。
汪,突然少妇牵的那条袖珍犬在年轻人脚上咬了一口,留下两排清晰的牙印,鲜血顿时从伤口渗出。
被主人欺负也就算了,连你这畜生也欺负到我的头上,真是狗仗人势,年轻人越想越气,抬起一脚。
呜,那畜生直接飞出了好几米远,抽搐了两下没有了动静。
“宝贝,幺儿!”少妇惊慌的跑了过去,一看那畜生真的死了,顿时在那嚎啕大哭起来,围观众人齐鼓掌,他们也算出了心中的一口闷气。
“你杀了我的宝贝,你就等着偿命吧。”少妇怒气冲冲的摸出手机拨报了警。
很快警察来了,那少妇直接上去和警察说了几悄悄句话,显然她和警察很熟,看来她说自己老公是市里领导还真不假,年轻人知道自己这下算是踢到铁板了。随后年轻人就被警察带走。一看年轻人被警察带走,无数人为之叹息,这小伙肯定免不了一顿牢狱之灾。
本来年轻人认为进警局不过就是来个批评教育赔点钱了事,毕竟对方只是一条畜生。没想到到了警局后那些警察什么也不说,直接拉进黑屋子里就是一顿痛打,然后再被关了近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他每天夜晚都会被拉出去一顿毒打,然后换来两碗馊饭,这东西连畜生都不吃,更何况是人。年轻人曾有过无数次的大喊冤屈,可惜给他的只有墙上那冷冰冰的回音。
每天看着那些警察趾高气扬的嘴脸,期间那少妇来了一次,完全就像是一个得胜的女王,脚穿一双水晶高跟鞋站在年轻人面前,身着紧身超短裙,而且很不淑女的将大腿大大叉开,要求年轻人从她裙裆底下爬过去,同时还要学狗叫,这样她就放过她,否则就会找人来整死他。年轻人不服气哼了两声,那些警察就像狗腿似的直接上去给了他两耳光,瞬间鲜血就顺着年轻人眼睛鼻子耳朵流下。在这暗无天日的牢房中,人比畜生还不如,也许在有钱人的眼中人命是最贱的,穷人只能将所有的屈辱吞进肚里。
我叫宇文翔,也就是上面那被抓进牢房的年轻人,老家住在H市的一个偏远小山村,由于交通不发达且地处穷山恶水,老家是出了名的穷地方,小的时候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记得三岁懂事那年,家里为了有一个容身之处东拼西凑了些钱修了两间像样的土房,终于能够遮风挡雨了,但母亲为了还修房所借的钱,不得不把家里每年所产的一点粮食卖了,因此为了度日年小的我和妹妹也不得不跟着母亲每天喝南瓜汤和苕汤,记得最好的顿也就喝点玉米羹,现在我都还开玩笑说当时和猪争着吃,不过那时候的猪也没那么好的命,只能跟着穷人吃野菜,可不像现在的猪那么幸福。
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也给自己生存的一点希望,母亲从小念得最多的就是孩子要努力念书,将来考取大学,这样就能彻底离开农村,过城里面的生活,当时农村人都很羡慕城里人每个月有固定工资,不用担心收成,而且时不时的还能吃上顿肉,这相当于农村来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因此所有的农村家长都给孩子灌输一个信念要读书离开农村,自然我们兄妹俩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