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的命,骑士本来就是血牛、是抗怪的职业,杀怪并不是骑士的特长。
当然,我这个变态除外。
不过说实话,我的攻击也就是强那么一点,还需要更加努力。
如果是三十级的全力攻击战士,或攻击见长的雷系和火系魔法师,他们配备上极品的攻击武器,普通攻击离一千也差不了多少,我的攻击强大,更多是胜在我的变态技能上,我的有些技能太强大了,例如“奋力一击”,这却是别人远远也比不上的。
当然,这只是攻击方面。
总体来看,我和全攻战士、全攻魔法师的最大区别在于,眼前的红眼公牛,我可以抗的住三十多只,然后慢慢的杀掉它们,可是全攻战士和全攻魔法师,,最多也就能抗住五到六只,估计还会手忙脚乱、鸡飞狗跳。
比起他们,不得不承认,我不但强大、而且变态。
最先的两只红眼公牛被我的“奋力一击”秒杀,“砰砰”摔倒在地,可是其它红眼公牛根本不在乎,依旧勇敢的向我冲来。
这群傻牛,真是太勇猛了,我喜欢!
我握紧了手里的蝙龙云剑,准备展开屠杀,同时淫荡的意淫起来。
我的“奋力一击”现在是宗师级别的技能,假如有朝一日,我把“奋力一击”上升成神级技能,不知道攻击还能增加不,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甩出去一刀,如同满天飞舞的刀网,眼前二十多米内的怪物全部被我秒杀。
“哈哈……”
我淫荡的笑了起来,那威力,够吊,估计可以和魔法师的禁咒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