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池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村姑,也没有那种节俭的想法。
张寡妇拗不过她,只好让她把南瓜给切了。
两人煮了一大锅南瓜排骨汤。不知是不是很少吃肉的原因,两人都觉得这南瓜排骨汤特别好吃。他们就着张寡妇带来的饼,吃的很满足。
“你闹什么!怎么给兔子吃肉了?”看着汤池居然把兔子抱到了桌子上给它喂肉吃,张寡妇说道。
兔子很乖,没有在饭桌上乱跑,只是把汤池喂给它的肉给吃掉了。
“居然吃了!”张寡妇有些惊讶,但是也不赞同汤池把肉喂给兔子吃。
人吃一顿肉都不容易,怎么能喂给兔子!
汤池看出了张寡妇的想法,一边摸着兔子一边说道:“张姐姐,放心吧!我以后一定能顿顿吃上肉!”
其实张寡妇不知道,汤池喂兔子一直用的是好东西。其实就连知县也是吃的和兔子一样蘑菇。
张寡妇看了看汤池,又看了看一边吃肉一边蹭着汤池的兔子,也不再说什么。
菜地里的很多东西都熟了。张寡妇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汤池摸黑去菜地里摘了个大南瓜让她带了回去。
夜深人静的时候,汤池把那三两银子拿出来,跟原来的铜钱一起放在了枕头底下。
第二天,汤池依旧进城去卖蘑菇,不过,她只是把昨天卖剩下的那一点带了出去。
物以稀为贵,东西多了就不值钱了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昨天珍馐楼推出了十两银子一道的新菜,连县官都去捧场了,而珍馐楼对面一个小摊上,一个小姑娘弄了新菜的试吃,还卖了五百文一斤的蘑菇,这两件事闹得沸沸扬扬,成为了这几天城里人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而吃蘑菇渐渐成为城里有钱或者有地位的表现。
所以,汤池今天刚来没多久就有人来买蘑菇了。
来买的都是一些有钱人,买起来也爽快,一个上午还没过去蘑菇就被卖完了。
就在汤池收摊的时候,旁边忽然多出来了两个人。
是钟诚和赵六。
“钟大哥。”汤池放下了手中的东西讨好地叫道。地痞什么的最不能得罪了。
钟诚这城里的小霸王,这几天汤池的蘑菇的事情他也听说了,就是好奇地来看看。这个小村姑真的有那么大能耐把蘑菇卖到五百文钱一斤?
“这里是我准备带回去吃的,您尝尝吧!”汤池把小碟子里剩下的蘑菇鸡片推到了钟诚面前,笑着说道。
其实,这些是剩下汤池准备挑挑然后扔掉的。
这可是珍馐楼十两银子一道的菜,若是放在平时根本是不可能有机会吃的。
钟诚也不客气。他看着汤池冷笑了一声,然后拿起签子,将剩下的吃的差不多。他身边的赵六眼巴巴地看着,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却不敢说话。
又想起赵六每次很狗腿地跟在钟诚身后狐假虎威的样子,汤池看得更加高兴。
若换在以前,她说不定会幸灾乐祸地大笑,而现在,汤池面色如常,什么情绪都没有表现出来。
汤池这摊子原本就有县官罩着,现在更是跟李员外扯上了关系,钟诚本就不敢随便动她,再加上汤池笑嘻嘻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很好,他也挑不出错,只好在摊子前呆了一会儿便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赵六回头瞪了一眼汤池。
汤池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惹着他了?还是自己刚刚没控制好表情让人家看出来她是在笑他了?
一连几天,汤池只是早上进城了一会儿不到中午就回去了,下午就在家里收菜。
菜地里的东西再不收也该老了。
汤池一个人把菜地里的南瓜、豌豆、玉米都收了进来,屯在了屋子的一个角落里。
兔子则乖巧地跟在汤池脚边,跟着她从菜地到院子,从院子到屋子。
最后,一人一兔累瘫了坐在了一堆蔬菜面前。
可是看着这十几个鲜嫩的南瓜,和一堆玉米豌豆,感受到丰收的喜悦,汤池笑了。
她第一次种东西就这么成功,有了经验以后就可以大量种植了。
兔子跳到了她的脚边,使劲儿地蹭。汤池抱起兔子揉了揉。
有时候,汤池甚至觉得这兔子是有灵性的,从来不闹,不捣乱,更会在合适的时候蹭过来撒个娇,让她的心变得软软的。
看着堆在一起的南瓜,汤池忽然想到了一个人——给她送南瓜种子的红薯少年。
当初他送南瓜种子来的时候,她曾说过等长出南瓜来了会送几个给他,但是一连几天都没有看到红薯少年,汤池只好自己去红薯少年家送南瓜。
虽然,他的父母看上去很不喜欢她。
她是去给红薯少年送的,管他父母什么事?这么想之后,汤池心里舒服了很多。
“乖,在家呆一会儿,我去给人家送两个南瓜去。”汤池笑着摸了摸兔子的脑袋。
兔子蹲在屋子门口,前脚抬起,看着汤池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