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k市侦破一起同性恋杀人的案子时,这名隐藏得极深的连环杀手第一次作案,又或者说,仅仅是他引起文沫注意的第一次作案。因为从案发现场来分析,凶手将死者扔在了闹市区,还能不慌不忙地留下线索,指名道姓地故意吸引文沫的目光,这样的凶手,要么是极端自信的反社会人格,以挑战警方为乐趣;要么以前曾有过前科,与文沫曾有过某些接触,亲属或者自己被警方打击处理过。
其实犯罪分子对打击处理过他的警察总的来说一般有三种不同情绪。
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恨之入骨型。这一类型的犯人多半是性格冲动型的,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错误,他们以为是警察跟他们过不去,看他们不顺眼。一般这种类型的犯人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关不上多长时间又会被放出来,而且出来后只要有机会肯定会继续犯罪。
第二种,适用于刑期不长不短的犯人,爱恨交织型。监狱从来不是个好去处,任是谁,都没有主动愿意进去的,所以被扔进监狱的犯人对抓他们进去的警察怀有仇恨心理是很正常的,然而随着时间流逝,一大部分人在监狱里天天自我反省,听从教育,慢慢他会感激起当初送他进来的警察,没有让他们在犯罪的道路上一条道走到黑,给了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多年监狱生涯和对美好未来生活的向往,赋予了他们面对警察时复杂的感情。
第三种,便是极少数特例了,执着不放型。这类犯人,一般智商较高,他们对抓住他们的警察其实是很不服气的。这也是一般自认为聪明的人的通病。我这么聪明,你还抓住我的,不是证明你比我还要聪明吗?这怎么可以?我得找回这场子来。
所以第三种犯人会不自觉地开始仔细研究那名警察的人生经历、家庭生活,性格特点,会不自觉地想要靠近警察。融入ta的生活,再出其不意地狠狠打击ta。
这类犯人,结果往往是他们远比警察自己更了解自己的生活。
但是了解还不是犯人想要的全部,他希望自己能打败警察,征服警察,证明自己是比警察还聪明还强大的存在。这样一来,两人之间的矛盾无法避免,一般都以一方死亡或者被囚禁为结束。
所以当初文沫第一次发现她有这样一个跟踪狂存在时,也曾有段时间寝不安枕,手边放着一把枪的。身为一名心理学专家。跟各式各样心理变态的犯罪分子打交道。她比任何人都更明白这些人能有多疯狂。
是人。就不可能不恐惧,尤其面对的还是未知。文沫当年利用职务之便,翻阅了这么多年来她曾经破获过的所有案件,这些案件只要是侦破了的。凶手不是死了,就是正在服刑。最终,文沫将目光集中到那几起悬案上,范围小得多,凶手的可能性却大了太多。
但是这个人却昙花一现,消逝无踪,文沫努力寻找过一段时间线索,无功而返,也就抛开脑后了。也许那人有了新的目标,放弃她了,也许那人出了别的事故。反正没有线索,不如等待合适时机。
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就是这个意思吧?
原来。那个人,一直在像条毒蛇一样在暗处盯着她,只是她从来也不知道罢了。
汗毛根根竖立,文沫忍不住打了个冷颤。终于,那人从追着她到处跑全国作案,到来到了她的常住地,自己的行踪对方了如指掌,可自己对他却是一无所知!
能很客观地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不带感情地审视着一个个案件,分析却不去倾听一个又一个或悲惨或伤感的案件背后的故事,文沫能做到这些事情,能胜任这份工作的一个大前提,便是自己本身与案件无关。
因为不是受害者,所以虽然不齿于凶手的所作所为,但是不会恐惧;因为不是受害者家属,所以虽然同情他们要遭受失去亲人的痛苦,但是不会悲痛;因为不是案件从一开始的直接参与者,所以虽然理解办案民警心中的愤慨,但是不会冲动。
而今天,角色对调,文沫成为罪犯的目的,身处局中,还能以旁观者自居吗?
何令言对被抓一点也不抗拒,令文沫微微有些不安。不抗拒,说明他不害怕,他很明白自己的价值,他完全有筹码能跟警方讨价还价。
所以来到公安局后,何令言大大咧咧地往审讯室一坐,微微抬起下巴,很得瑟。
“给爷来杯二锅头!”
“何令言,杀人是什么罪,你想当警察很久了,你告诉我。”罗沁使劲一拍桌子,指着何令言的鼻子吼道。
“哎呀,我好怕怕啊。”何令言表情很夸张:“你最好小点声,我怕你再这么吓我,我知道的都被吓忘了。嘿嘿,那个人可是亲口告诉我的,他想用什么办法杀死文沫!”
因为与自己有关,文沫没有参与审讯,却是站在审讯室旁边的玻璃墙后旁听的。
“给他拿瓶二锅头!”罗沁没好气地冷哼一声,不甘不愿地转头吩咐人。
过了一会,张洪亮端着个纸杯进来,举到何令言嘴边。
何令言头一扭,手铐摇得哗哗响:“打开,爷又不是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