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公子?听你这么说这位南宫公子还真是个好人呢!小二哥,你知道这位南宫公子现在人在哪里吗?我想见见他。”
“你想见南宫公子可得到晚上才行,他现在正和欧阳小姐逛街呢。南宫公子吩咐过了,你要是有什么事叫我就行了。”
店小二说着,提着空水壶便出去了。林风躺在床上,心里想着那位南宫公子倒底是什么人呢,可是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里,不杀你都不错了,又有谁会那么好心来救你呢?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难道是有什么企图?不会啊,就是把自己杀了卖肉也卖不了一个金锭,图个什么呀,或许自己真的就遇上个好人呢。
傍晚时分,南宫逸龙和欧阳雪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客栈,一进门一个人全身包着白布条,如同木乃伊一样的家伙就迎了上来,那不是林风是谁?
“这位就是南宫兄吧,这位一定就是嫂子了,在下林风,在这里还要多谢南宫兄和嫂子当日的救命大恩呢。在下已经叫人准备了酒菜,希望南宫兄和嫂子千万要赏脸呀!”
“林兄的伤还没好呢,这酒我看还是改天再喝吧!”
“那可不行啊,酒菜已经准备好了,南宫兄你你今天还非得赏这个脸不可!”
“那好吧,既然林兄如此盛情,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请!”
南宫逸龙哈哈一笑,学着林风的语气说道。林风一听南宫逸龙答应了,连忙示意店小二赶快上菜。然后带着南宫逸龙和欧阳雪前往自己的房间……
“南宫兄,为了多谢你和嫂子的救命之恩,小弟我敬二位一杯!”
“嘿嘿,林兄客气了,干!对了林兄,那天我在街上见到你浑身是伤的,怎么会那么惨呢,不会是遇到了什么超级魔兽吧?”南宫逸龙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问道。
“唉!这可就是一言难尽了。”林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说起了事情的原由。
林风今年二十六岁,在邀月城里不过是极为普通的年轻人,虽然在邀月城里修仙者极为普遍,可由于他天生没有灵骨,所以他想拜师修仙却根本没有人要他,不过好在他自幼练得一身武艺,最后无耐之下做了个自由的赏金猎人。
不过自由虽然是自由了,佣金却比别人少,因为高佣金的任务的危险性和他的赏金一定是成正比的,越是赏金高的任务肯定危险性就越高,以林风这样普通人肯定是想都不要想了,所以每天都是接些帮人找找小猫小狗的简单任务,赏金自然不是很多了。半个月前他接了个任务,到金龙岭取一个名叫秦骓的残匪匪首的首级,奖金高达黄金百两。林风当时见奖金这么高,头脑一热就揭了榜。等到他来到龙岭和秦骓交过手,才知道自己根本不是人家对手,还好他命大,居然能从那里逃出来,也许是他命不该绝吧。
南宫逸龙和欧阳雪听到这里,也基本上明白了怎么一回事了。
“嘿嘿,林兄连高级任务都敢接,身手一定不错了,哪天有空可要指点一下小弟了。”
“哪里哪里,我只不过是十几岁的时候粗粗练过几天而已,如今每天忙于生计,根本没时间练,要不然也不至于输的这么惨了,不过好在那秦骓修为并不怎么高,否则的话可就要埋骨荒野了。”林风说着,很无奈的摇了摇头。
“林兄太谦虚了,那秦骓的首级能值黄金百两,可见其身手肯定不弱,要不然他早被人给平了,林兄能从他手中逃得出来,可见林兄身手并不比他差,或许他们也是仗着人多吧?要是换了我,可就不一定能逃出来了,所以林兄也不必耿耿耿于怀了。”
“南宫兄可真是料事如神哪,当初在金龙岭的神龙谷中,他们四十多人围攻我一人。我与他们大战了三百多回合,杀了他们十多人,只可惜寡不敌众,我被秦骓那柄古怪的兵器所伤,能逃出来已是命大了。”林风说到神龙谷大战时,脸色微变,似乎对当日一战还心有余悸。
“哦?古怪的兵器?林兄可以和小弟说说吗?”
南宫逸龙似乎对那古怪兵器颇感兴趣,于是便想叫林风说详细些。林风喝了口酒,顿了一下,才慢慢将那柄古怪兵器的样貌详细的说给南宫逸龙听:外型和刀有些相似,但其实是一柄剑,剑柄长约两尺,剑柄末端是一颗蛇头,蛇的两只眼睛竟是两颗红宝石,护手为圆形,上有太极花纹。剑身赤红色,长约两米,上面纹满鱼鳞,当然也可能是蛇鳞,而且剑身是波浪型的,就像是一只游走的蛇。
“哦,样子是挺怪的,不过应该是把宝剑才对,有机会非把它弄来才行。”
“我听那秦骓说那把剑名叫天罡。南宫兄难道对那把剑感兴趣吗?要不咱合作,灭了那伙残匪,那秦骓虽然厉害,咱俩连手的话应该可以干掉他的,至于那些小喽罗就不足为惧了。”
林风一听南宫逸龙对那把剑感兴趣,眼睛不由一亮,知道这可是个不可多得的机会,拉上南宫逸龙组队,以后做任务就轻松多了。
“天罡……天罡,天罡剑,一个是九幽玄木,而我手里的九幽玄木剑又叫地煞,难道……这就是那开启传送之门的能源之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