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叔叔的支持和鼓励下,我决定接受委托代理这个案件。
不过那时,正是因为我还什么都算不上的,也什么都不是,不能以律师的名义签订合同,所以也就没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他们直接给了我300元钱的代理费,给我写了一个委托书,就算办理了委托手续。
接受他们的委托后,我再次对照案件事实,熟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把案件详细的进行了分析整理。
后来,老师回来得知我接受了这个案件,表面上他没有什么意见。但是,说实话我看得出来,他心里很不高兴。
当然,他心里不高兴,我是知道原因的。一是认为我还没有这个能力,担心把这个案件给他搞砸了,他不好收拾残局。
对于这一点,我一直都是非常理解的。毕竟人家是冲着他来的,主要是找他,要是我办不好,人家肯定会把责任推给他,说他教的徒弟没有能力。
因此,在这个方面我很能理解。所以,现在只要是找我的案件,无论大小,我都要亲力亲为的指点江山,担心年轻律师或者实习律师给我办砸了,我不好收拾。
第二个原因是这是他的案源,却被我接了。因为,当时律师制度恢复时间并不长,很多人还不知道律师,律师业务的拓展全靠亲戚熟人介绍,有一个案源也是很不容易的,这涉及到利益问题。
从某种角度上讲,根据他的表情,我看得出来他的想法,实际上他既担心,又不高兴。
于是,我就主动提出这个案件收的费用交给老师,由老师来处置和分配。
在我心里,我原本就打算为他们代书答辩状的30元钱我自己得,代理费300元我不要,交给老师处理。
他听我这么一说,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毕竟我不是一个吃独食的人。
记忆中,这个案件的代理费用300元好像是我和老师一人一半还是怎样的,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
但是,对于我代理这个案件我深深的记得,老师没有主动给我指点,我请教他,他也是很不情愿的给我解答,实际上基本就是完全让我自己去办。
当然,老师告诉我这个案件非常简单,不用担心,他说相信我可以的。
或许,这是老师在故意锻炼我,至少我相信如果在办理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无论如何他也是不会坐视不管的。因为,我办砸了,会给他丢面子。
经过我跟老师的交流和沟通,以及陈叔叔的建议,我们约定如果这个案子开庭的时候,老师在家没有出差,他就陪着我出庭,给我壮胆。
或许,这个案件也该我独立完成。确实非常巧合,法院确定开庭那天,老师的确有事需要外出,他就是想跟我一起去开庭也不现实了。
再说,他也没有明确说出来不帮我,确实是时间上的冲撞,让我不得不自己独立去面对。
其实,每一个人总有独立的一天的,只是独立的早晚,不过就是时间的问题。
既然老师有事情确实需要出差,案子我也接受了代理,代理费也收到了,我不可能退缩。
当然,我自己确实也没有退缩,还是很有信心的,完全没有任何一点担心和害怕。
所以,我对这个案件已经烂熟于心,即使不看卷宗材料,我也完全可以应对自如了。
当然,前提是法庭上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如果他们不按照游戏规则出牌,我还是不一定会那么轻易应对的。
在这方面我也还是有心理准备的,因为这方面的事情我在书上看到过,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开庭那天,老师出差要下午才能回来,他让我自己先去出庭,如果真有什么困难就拖住,等他回来再说。
到了开庭的当天,陈叔叔他们约定早上直接去法庭,他们直接在法庭等我,让我自己直接从县城去法庭。
县城离我们需要去开庭的那个镇法庭大概有10几公里路程,我需要到县车队儿去购票坐班车前往。
我一个人在家里,找不到商量的人,心里还是很担心的,很怕出事情。
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单打独斗,嘴上说不怕,心里还是有点虚。我还是担心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自己根本无法应对,所以说律师的经验积累和临场发挥能力非常重要。
律师执业中的很多事情是无法预料的,只有靠自己平时积累经验并临场发挥来应对,如果处置不好就会陷入困境,对自己和当事人不利。
但是,即便老师不在家,他不能出庭,我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又收了人家的代理费,总不可能不去吧?
去肯定是要去的,但是怎样去才会对自己更有利呢?经过反复考虑,我认为可以穿着老师的制服去开庭,这样可以给我壮壮胆。因为,当时我办理暂住登记的时候,我的身份是协助司法,单位是写的司法局。
想到这些,我胆子大了一些,就真的把老师的制服找出来穿在身上,打算穿着制服去出庭。这个经历我一直觉得很好笑,真有点像什么狐假虎威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