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是,这一直以来都是我的一个弱点,我常常吃这方面的亏,也吸取了很多的教训。
从这以后,我经常总结自己的言行,时常总结自己的优缺点,争取做到最好。不但如此,在我带实习律师的时候,我也经常把自己的这些经历拿出来教育他们。
我这个人从来不顾及提及自己的过去和缺点,我没有那么脆弱和虚伪,反正就是那样过来的,也不是很见不得人的经历,给青年律师分享一下,让他们从中获得一些启迪,我觉得也未尝不可。
不虚伪,生活得实实在在,这又是我的一个优点。
对于在棉纺厂的经历,看来这一生我是不会忘记的了,当然也会永远忘不了。
在后来我真正成为律师,并做上了律所管委会副主任,我在参加的很多次会议上,都听到老律师在提这样的问题,建议年轻律师不要自以为是,不要轻易在客户面前揭短。
不但在我们律所内部研究讨论会涉及到这些问题,就是在后来我参加的很多律师教育培训研讨会上,很多资深律师、专家也是这么认识的。
记得那天中午,因为我们给棉纺厂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厂里非常热情而丰盛的招待了我们师徒二人。
当然,那天中午也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丰盛和开心的第一次,毕竟我是带着成就感和成功的喜悦在用餐。
不但如此,下午厂里还开了庆祝舞会,邀请我们师徒二人去跳舞。
也是这次,我第一次到了歌舞厅,第一次看到老师跳舞,也是第一次学跳舞。
当然,也是这次进歌舞厅的经历,后来我发现老师那段时间迷上了跳舞。
歌舞厅就在棉纺厂内,厂里很多的纺织女工,她们都长得美若天仙,水灵灵的,身材也长得特别好,婀娜多姿的舞姿让人陶醉。
但是,我很不喜欢在那样的场合,特别不喜欢看到男男女女搂搂抱抱的跳来跳去,更不要说男女之间还可以随心所欲的更换舞伴。
其实,当时歌舞厅在我国还不太流行,只有在城市里面有,而且数量不多。据我了解,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才出现了歌舞厅。虽然歌舞厅闯入中国的时间较晚,但是发展却很迅速。
后来,卡拉OK包间又开始盛行。据悉卡拉OK包间起源于日本,在日本有些中老年人,怀念自己青春时的美好时光,通过演唱旧时的歌曲,舒发怀旧的情感,但又不便于在众人面前演唱,特为他们开辟了小型的卡拉OK包厢,使之如愿。
这种形式很快在日本流行起来,1991年开始传入中国。在中国多为包间的形式。也就是说当年歌舞厅流入中国才一两年,很多人觉得稀奇,很感兴趣。当然,还是有很多人并不接受这个新鲜的玩意儿。
说实话,我真不习惯灯红酒绿的地方,在那种灯光昏暗的地方,超短裤、紧身裙、满身酒气的女人随处可见。
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不良现象也开始抬头。改革的春风把世界的新鲜事务吹进来的同时,还吹进来一些不良风气和现象。
先是产生了发廊妹,后随着歌舞厅的兴起,“三陪”小姐(即:陪客人吃饭,陪客人聊天,陪客人跳舞,)也应运而生。
除此,还出现了一些专门从事陪客人歌唱的“歌唱小姐”,开始阶段,歌舞厅虽然良莠不齐,但也是那个年代的新生事物。
那天,我记得有好几个美女姐姐都来请我跳舞,遗憾的我无法赏脸,因为我根本不会跳舞。不过,她们一个个很热心,都说我当律师不会跳舞怎么行呢?
于是,在厂领导的安排下,有几个美女专门负责教我。
无奈,我天生对跳舞这个东西陌生,资质愚钝,总是不会跳,不但老是踩人家的脚,自己也经常被踩。
或许第一映像就不好的缘故,所以后来每次我到歌舞厅都感觉很不适应,很多人都希望教会我跳舞,至今还是没有如愿。
说实话,虽然我跳不来舞,但是心里还是蛮有欲-望的,还是非常希望自己能歌善舞。至少,我在学跳舞的时候可以感受到抱着美女,或者搂着芊芊细腰,闻到扑面而来的女人香,还是很享受和美好的。
特别是,当我看到那些跳贴面舞的,心里那个羡慕嫉妒恨,简直不摆了。没有学会跳舞,确实也是我人生的一大遗憾。
看来,只有等到老了,没有这么大的生活压力、工作压力的时候跟着老大爷、老大妈们跳坝坝舞了。
本来我是很开放的一个人,跳个舞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但是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对跳舞就是提不起兴趣。
很多时候我也在想,是不是我心里有问题?是不是胆子小,爱面子,担心跳的不好?总之,就是学不会、不会跳。
不过,老师跟我却完全不一样。他很会跳舞,而且舞也跳得特别好,迷倒了很多的女孩。
老师的身份是律师,厂里的法律顾问,还是司法局干部,人才一表,英俊潇洒,气度非凡,可以秒杀很多美女的,我也是羡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