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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平反(3 / 3)

,。不管他逼得再紧,我还是没有钱退。因为这和逼着要我承认问题不一样,逼着让我承认问题,逼得没法我就承认贪污了,至于后果是什么?当时也顾不上多想。现在逼着叫我拿出钱来,倒真的把我难住了,有钱了当然好办,我就退。可我确实没有钱!向家里要吧!我也知道家里没有钱,我也不敢向家里要。家里只有父亲和母亲,他们也都年纪大了,没有收入,还等着我给他们汇钱呢!”

“因为我确实拿不出来钱,他们只能一方面紧逼,一方面吓唬我说:‘你不退赃,只能加重对你的处理了。’当时我想,反正我没有钱,加重就加重,我也没有办法。”

“工作组觉得实在逼不出钱来了,就给我定了案。定案材料上写的是贪污和多吃多占的经济问题是一千多块钱。政治问题是,坚持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有阶级报复行为,企图陷害党支部书记,再加上我的家庭成份不好,处理的意见是:开除团籍、开除公职。”

“定案材料写好后,他们让我看了,并让我签上字。当时我的思想非常矛盾,签字吧!不是事实,不签吧?又不行,工作组站在跟前逼。我也曾经想到过推翻,觉得推翻也不行,怕推翻以后再挨批斗。当时我就想,开除就开除,开除回家总比在这里挨批斗要好受些。那时确实把我批判斗争的害怕了,于是,我便一横心就把字签了,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开除了。”

说到委屈时,穆均华一肚子话想对人说,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听了穆均华的诉说以后,薛廷臣觉得穆均华说的应该是真实情况。联系到“四清”运动中,工作组对自己的一些不真实的批斗和处理,他就认为:“四清”运动对穆均华的处理,完全是一起人为的冤、假、错案。

“这纯粹就是一起冤案!”薛廷臣愤怒地脱口而出。

“哎!没有办法,咱人太软,弄不过人家。” 穆均华叹了一口气说道。

“现在全国都在平反冤假错案,大通县也在搞,还搞得不错,你应该写一个申诉,把你的问题找一下。”薛廷臣建议道。

“能行吗?有人给咱说理吗?” 穆均华没有信心地问了一句。

,“肯定能行,你是真正的被冤枉了的,中央已经下决心平反冤假错案,现在正是时候,你抓紧时间把家里安排一下,赶紧找一找,机会耽搁了就难办了。”薛廷臣鼓励道。

薛廷臣走后,穆均华赶紧把家里的事安排了一下,按照薛廷臣的建议来到了大通,要求对他的问题进行复查。

穆均华先到县供销联社,县联社叫他到城关供销社去。当时城关供销社主任是余得成。余得成是城关人,一九五五年他在城关供销社参加工作的时候,穆均华就是城关供销社的出纳,余得成和穆均华一块在城关供销社工作过几年,他对穆均华的为人和工作也比较了解。“四清”运动时,余得成是县供销联的业务科的科长,也听说过穆均华在“四清”运动中被开除公职,事情有点不太真实。余得成主任便根据穆均华写的申诉材料,召集城关供销社有关知情的人,开了个座谈会,会上大多数人都认为:“四清”运动对穆均华的处理,主要是当时的主任周华假公济私,打击报复造成的。城关供销社的职工们曾把周华利用麻雀在烟筒做窝的事作为对穆均华的打击报复当作笑话传说过很久。余主任便把穆均华的申诉材料和召开座谈会的详细情况,如实向县联社作了汇报。

县联社有些老同志也曾听说过“四清”运动对穆均华的处理,确实是周华个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于是,县联社便组织了一个复查组,任命刘增林为组长,专门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经过复查,调查组认为,当时只有本人写的交待材料,缺乏有力的旁证材料,所有的证明材料,都是周华一个人写的,是周华一个人一手造成的一起冤假错案。

县联社对穆均华的申诉复查核实以后,向县上作了专题报告。

经过县上有关部门研究,穆均华的问题得到了彻底平反。恢复了公职,重新安排了工作,分配到东峡供销社当会计,后来又调到县肉食品公司当会计,直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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