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能集团简介
华能集团是中国国有企业100强之一,成立于1988年8月。目前,华能集团由其核心企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9家成员公司、400家子公司构成,同时还直接控股30家海外分支机构和海外公司。其中,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和山东华能电力开发公司两子公司先后于1994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如何对子公司实行有效控制,如何考核其业绩,以及选择什么样的激励机制,成立伊始,华能集团就在不断地进行探索。
2.简析华能集团的内部控制制度
(1)组织结构——对子公司的控制。
作为一家巨型企业,华能集团旗下拥有诸多成员公司、子公司,如何从组织结构上形成张弛有度的控制,是华能面临的最为紧要和艰巨的任务,不仅关乎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执行,还是这艘航母的各个部分能否有机结合的关键。
让我们看一看华能是怎样做的:
首先,中国华能集团是一家巨型企业,但从组织结构上讲却只分为三个层次:核心企业、成员公司和经营单位。第一层为母公司,第二层为子公司,第三层是另一种类型的子公司(即所谓的经营单位)。在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过热期,华能集团还曾经有过第四层和第五层。但是,经过几年重组和改进,华能集团现在只有三个层次。层级简单是华能的一大特点。
其次,华能过去对子公司只考核“两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一个人”(总经理),对子公司监管不严。这种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因为它无法控制子公司决策错误及其由此所产生巨大损失,而且这类损失常常是不可逆转的。“事后控制”的风险相当大。
目前,中国华能集团对其子公司既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又实行必要的监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人事控制。包括经理人员的任命,全年报酬的确定,以及对每个子公司中各职能部分职位数目的确定等。
②投资控制。对限额以上的投资实施特别授权,即必须由母公司批准。如对一些大的子公司,自主投资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小公司则为5百万元。
③财务业绩控制。财务业绩从三个方面来评价:利润、净资产报酬率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从结果看,几乎没有哪家子公司不能达到它们的目标。期望的净资产收益率是15%,但电力业务由于政策性补贴等因素,其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稍低,为10%左右。
(2)华能集团的业绩考核制度。
业绩考核是人事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内部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华能的业绩考核有不少独到之处。
华能集团业绩考核制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目标系统”阶段(1989~1991)。在这一阶段,考核指标主要是一些绝对量,如主要产品产出单位、完工百分比、利润、还贷和管理费等。这个系统的主要缺陷是,没有对投资效果进行考核,从而使得子公司投资失控。
第二个阶段是“以合同为基础的管理责任系统”阶段(1992~1996)。该系统除了利润指标外,还增加了一些反映经营效率方面的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增加值、偿还母公司贷款和利润上交等指标。但是,这一系统的问题是,不同子公司具有不同的获利水平,使用统一的标准不能达到考核经营效率的目的。同时,该系统也没有考虑对过程的监控。
第三个阶段是“业绩考核制度”阶段(自1997年以来)。为了考察投资效益,同时考虑到不同产业的差异,华能集团在1997年把以合同为基础的管理责任系统改为业绩考核制度。华能集团还调整了考核指标,以反映经营效率和过程控制,如采用了净资产收益率及其他比率。同时,为了体现债务风险和偿债能力,以及改变华能集团存在的高负债现象,华能集团用总资产收益率代替净资产增加值。随着改革的深入,华能集团的电力生产子公司成为自主经营的企业。对于电力生产子公司,新系统强调对生产过程的控制,采用了电力产出、利润、贷款偿还和安全措施等指标。对于那些主要对能源公司进行管理的分支机构,则使用了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①电力生产子公司(工厂)的业绩考核标准。
从1997年开始,中国华能集团的母公司一直使用以下四个标准考核电力生产子公司每年的业绩:实际电力生产单位与计划电力生产单位(千瓦时);实际利润与计划利润;实际月还款额与计划月还款额;工厂的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如下:
电力产出基本分为40分。实际产出与设计产出每相差1%,就增加或减少1分,直到加完或减完20分为止。
利润标准基本分为10分。实际利润与计划利润之间每相差1%,则增加或减少0.5分,直到加完或减完10分为止。
财务标准有50分的基本分。每延期支付1%的款项,则减少1分,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