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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序(3)(1 / 3)

在哈佛商学院,那时我年轻气盛,也曾对“最后一章”一试身手。不过,比大多数同事幸运的是,我有幸与天才的社会学家乔治·霍曼斯(GeorgeC.Homans)共事。霍曼斯对我帮助甚大。我之所以能够对工业调查的本质及其观察、证据和干扰等问题获得清晰的认识,与霍曼斯的帮助是密不可分的;我的觉醒正是当时我们在指导一项研究的时候。我、罗兰·克里斯藤森(c.RolandChr4stensen)、弗里茨·罗特利斯伯格以及乔治·霍曼斯共同合作,以这项研究为基础,撰写了《工人的动机、生产率和满足:一项预测研究》(TheMotivation,ProductivityandSatisfactionofWorkers:APredictionstudy)一书。该书出版于1958年。没过多久,我开始接受正规的精神分析训练。乔治·霍曼斯出版了《社会行为:它的基本形式》(SocialBehavior:It\"sElemen-taryForms),作为《人类群体》(TheHumanGroup)的续篇。在《人类群体》中,霍曼斯展现了阐释理论如何不同于概念性计划。他用以构建解释性结构的理论直接得自于行为心理学和斯金纳(B.F.Skinner)的工作。当我把精力转向大相径庭的心理学并成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Freud)精神分析的学者之时,我依然对于霍曼斯对理论的精湛运用敬佩不已。我运用了乔治·霍曼斯的工作成果,其中之一就是把最后一章和埃尔顿·梅奥创造力的这一传奇打回“原形”。正如霍曼斯经常喜欢说的,“科学是用最拼命的方法干出来的”,然而,其中的一个方法当然不是在对最后一章的热望之中了。要聪明就应该足够优秀,浮夸是条灾难之路。

幸运的是,乔治·霍曼斯撰写了他那智慧性的论文集,这些交流性的书籍是与这部梅奥传记同时出版的。这两部著作合在一起,对工业研究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阐释。霍曼斯教授阐述了社会学和原始群体的社会心理学,正如他在智慧性的自传中指出的,当他成为哈佛大学学者学会的成员的时候,他曾师从埃尔顿·梅奥和劳伦斯·亨德森学习。这些岁月正是其思想成形时期。在这段时期,霍曼斯逐渐形成了一个信念,也就是说,他主张作为一个社会学家,现场研究对于群体、组织以及工业化社会中的工作性质的理解是必不可少的。罗特利斯伯格通过向管理人员和羽翼未丰的学术人员传授来把梅奥的思想发扬光大,霍曼斯则把注意力集中于现场观察资料的运用以创立解释性理论。如今,霍曼斯教授继续开展的工作正是在哈佛社会关系学系师从梅奥和亨德森时开始的,后来在他担任哈佛社会学系主任时也没有中断。为了表彰霍曼斯教授所做出的重要贡献,美国社会学会(AmericanSociologicalAssociation)推举他为学会主席。

或许由于对群体和组织科学的兴趣,霍曼斯依然对移情作用敬而远之,对梅奥的看法依然未改。在哈佛商学院继续从事各自工作的罗特利斯伯格及其他人是不会有这种看法的。霍曼斯钦佩梅奥,从梅奥那里获益匪浅,但是梅奥兴趣核心所在的治疗潜力却始终没有撼动霍曼斯分毫。最重要的是,霍曼斯很不喜欢最后一章。

根据“预测研究”这门课程来观察罗特利斯伯格和霍曼斯,我感觉到他们各自都充当了对方的他我,或许他们体现了埃尔顿·梅奥个性中的两个方面:罗特利斯伯格体现了治病术士的一面,而霍曼斯则反映了科学家的一面;前者天马行空,后者注重实际。就个性而论,前者重生再造,后者生而未改。不过,梅奥的个性不只是这两个方面,他还是一个开拓者,这一方面是罗特利斯伯格和霍曼斯都不具备的。

梅奥开创了工业中人的关系的研究,而且,就像众多的开拓者一样,他的身上也有一点桀骜不驯的影子。他从来都不顺从哈佛商学院的期望。几乎所有的教职员工都采纳和养成了商业工作习惯,对学术界的慢条斯理嗤之以鼻。这种工作习惯是朝九晚五,加上星期六的半天,此外还大量加班。暑假名义上属于个人,可实际上除了短短的几个星期外,教员很少度暑假,而且只有罕见情况下才能度一整月的假期。除了梅奥以外,每个人都一大早就出现在办公室里,而梅奥则在上午很晚才露面,与助手面谈几个小时——既是治疗也是工作(对他来说这是“硬币的两面”)。接着,他前往哈佛广场(HarvardSquare)的圣克莱尔餐厅(stClair\"srestaurant)吃中饭,下午很晚在这里喝雪利酒。梅奥究竟是喜欢这套常规惯例多一些,还是喜欢嘲弄哈佛商学院的文化多一些,这是一个待决的问题。

除了亨德森和少数学生外,梅奥与商学院的同事关系很疏远。不过,他确实与院长唐翰维持了一种密切关系,梅奥在商学院度过的岁月里,唐翰一直保护着他。有若干迹象表明,梅奥考验着唐翰的耐心,这同有过失的青少年引起父母和其他权威人物的关心很相似。梅奥只按照自己的步调写作,而且毫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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