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概不取。
“大捕邺赵”实在是件大事,只过了三天,州刺史王芬就听说了,他立即派人给荀贞送了封信来。荀贞展信读之,却也是劝他应该马上逃亡江湖的。王芬家里有前,随信给他送来了百万财货。荀贞不肯让魏郡的士民受其牵累,当然更不会让王芬受其牵累,——换句话说,他不想让王芬受到他的牵累,也不想让自己受到王芬的牵累,王芬想要造反,荀贞避之不及,又怎肯再受他馈赠?故此回了封信,一样是感谢王芬,同时把财货退回。
霍衡审案的速度确实快,王芬是在荀贞捕邺赵后的第五天送来的信,同一天,霍衡就把赵然诸人的案子审定了下来,全是死罪。
荀贞早有准备,立即派郡吏飞马往洛阳报送案情。
郡国有定罪之权,但如死罪这样牵涉到杀人的案子,却需得经朝中廷尉审复,荀贞明知有赵忠在宫中,廷尉是绝不可能批复同意的,自然也就不会傻等批复,因此在同一时间,令陈仪把赵然诸人的罪行书於榜上,悬於郡府门外,公之於众,於次日便公开行刑。
赵然和荀贞作对了这么久,最终死在了荀贞的手上,他对荀贞肯定是满腹仇怨,但荀贞对他却没什么“感情”,连行刑都懒得去看,全部交给了栾固、霍衡、陈仪负责。
荀贞捕拿邺赵族人用了半天,审案则只用了五天,两者都可谓神速,闻知处决赵然诸人的消息后,邺县再次沸腾,又一次的观者如堵。
不过他们很遗憾,因为没有在现场看到荀贞。
而就在这天晚上,荀贞、荀攸、刘备、程嘉、栾固等等诸人,趁着夜色,悄悄地出了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