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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和帝罢盐铁之禁,但应该没有废除盐铁官,和帝永元十五年“复置涿郡故安铁官”;桓帝永兴二年(154年)三月甲午,巴郡太守上书云:“属县四十,盐铁五官,各有丞史”。
铁官官制:根据《续后汉书》的记载:“两汉铁官官长随事物繁闲,而有铁官令、铁官长之分,副手有铁官丞等,所领官俸大抵与同级地方官员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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