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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团灭福家(1 / 2)

刑执和兽粮执无异于穿一条裤子,周文雄与刑执的一干有差都非常熟悉,其中就包括福家兄弟。

这福家兄弟是辉伟山下铜谷镇出身。福家世代官宦,两人的老爹是现任辉伟县县丞,又靠着方圆数百里最强门派辉伟宗。说福家在铜谷镇是说一不二的土皇帝也毫不为过。

福强下山,估计很可能是在跟踪自己了。如果只是他自己,倒是没什么可怕的,若是有帮手就麻烦了。

李默判断不出福强会怎么应对自己,也暂时无法决定如何来应对跟踪自己的人。虽有系统任务在,但如果冒然放逐福强而打草惊蛇,自己就不用回辉伟宗了。

因此,下山后他很干跪地直接快步行进,然后以蛰息术躲在一株大树后匿去了形迹。

福强果然追了过来,且只有他孤身一人。来到李默消失之处,他的眼中露出迷茫之色。呆头呆脑地转了好几圈,终是一无所获后便放弃了。目光投向山下,眼中有明显的火热之色。

没有任何停留,他选了条道路就快步而去。看方向,正是去往铜谷镇的,估计是直接回家了。

李默又等了好一会儿,这才确定只有福强一人。他心下也有些疑惑:自己好歹也提升为了有差,派福强一个人监视,有些太看不起自己了吧?

他也没多想,顺着福强的去路就跟了过去。

如果真的只有福强一人,他也就不用客气了。

……

铜谷是处大镇,镇里的常住人口就得有三五千。镇子靠近铜矿,因此来这里谋生的矿工也是极多。

封建社会的矿工别说富贵,连温饱都很难保持。街头经常能看到衣衫褴褛、灰头土脸的汉子,大半都是矿工出身。

李默在无人角落将刚结束修行的胡嘉放了出来,却是准备一起去吃晚饭。

如果他不进练功室,练功室的载体就是他自己了。这个载体因为系统的原因可称得上最稳固的,只要人不死,练功室里的胡嘉就不会被弹出来。

封建时代年轻漂亮的女子抛头露面麻烦多多。胡嘉干脆就给自己装了个假胡子。

她本就善长装男人,戴上假胡子后意态一变,倒颇有几分俊秀书生的风采。

街边有家羊肉馆,两人进去要了些馒头羊汤慢慢吃了起来。

表面上在喝汤,桌子下李默偷偷捉了小手,摸个没够。胡嘉瞪了他好几眼,见不起作用只好做罢。

而且她也时常用餐巾帮李默擦掉嘴角的汤汁、额际的汗珠,这神态要多亲密有多亲密。

邻桌的老头老太太看得直皱眉。老太太压低声音道:“都说福家兄弟好男风,这世上好男风的人还真不少!”

老头厌恶地摇头,直叹:“世风日下呀!”

吃完饭,李默牵了胡嘉的小手大模大样的出了门。能光明正大牵小手,被人误会李默也不在乎。

这却把胡嘉闹了个大红脸。毫不退让地收回了小手的主权。

在街边看到个卖黑玻璃墨镜的摊子,胡嘉眼前一亮,选了副檀木镜框的给李默戴上道:“默哥,你戴上这个就不会怕打雷了吧?”

李默并不习惯戴眼镜,不过听胡嘉这般说法倒也有些心动。

他怕打雷,更确切地说是怕雷电的闪光。戴上墨镜对闪光有极大的削弱,说不定自己真就不怕了。看来日后有机会还真得试验一番。没多想,墨镜便被他扔进了储物间里。

无论是吃饭还是买墨镜,花用的都是胡嘉的私房钱。李默觉着自己也需要弄些银子备用才好。

将胡嘉送回练功室前,两人在某个阴暗角落又干了些亲亲摸摸的勾当。

爽完天已经黑了下来。李默意气风发,用出蛰息术就向福府摸去。

……

福家世代为官,有良田万亩,两处大矿,富得流油。

在铜谷镇的宅院更是富丽广阔,占地上百亩。独一份的奢华,十分好找。

李默来到后宅墙边,用出半身藏飞过院墙,就见福家后院里灯火通明。

数十个衣衫褴褛的汉子跪伏在地,后面还跪着些老头老太太。甚至还有七八岁年纪,瘦小枯干的小孩子。

正有四个穿着锦绸、胖胖的小男孩围着跪拜之人笑闹跑动。一群小厮追在后面,生怕哪个小少爷跌到摔到,看护得紧紧。

“下贱坯子!”

“贱民们,跪到天明也没用。”

“对,没用!都滚都滚,味道好难闻!”

“不滚打死你们!”

胖小孩拾起地上的小石头就朝人群里丢。不少汉子被打得头破血流,却一声不吭,仍然老老实实地跪着。

“我们比赛,看谁先打到那小子的眼睛怎么样?”一个胖小孩出主意。

“好!就用我那只红头将军当彩头!”另一个胖小孩威风凛凛地出言力挺。

四个小孩马上拉出比赛的劲头,排队朝人群里的某个瘦小孩童乱丢石块。收集石头的工作自有一众小厮负责。

那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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