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咯……”她笑,“能呀。”
“真的?”他有点不相信,眼神里都是疑问的样子。
“真的。”
他收起严肃,脸上又挂上了灿烂的笑,“我可是记住了,往后,我会让你为我而两肋插刀的,到时候,你不许说不,也不许逃了,知道吗?”说着,还伸手刮刮她的鼻子。
“不止是知道了,我还印在心上了。”看看他的眼他的眉,很熟悉的样子,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多少年似的,洛北南,真的再见了,有时候,遇到一个能真心对自己的朋友,那比爱人还好,“帅帅,快走,我要吃炒米粉。”
拉起他的手飞跑在马路上,一点也不介意周遭射向她的目光,她自己喜欢就好,才不会去管别的人说什么呢,进了一个小吃店,屁股还没坐下,他就点了两份炒米粉,都是大份的,炒好了端上来,有肉有蛋还有海蛎,闻着香香的,拿筷子挑起吃一口,再喝一口店家端上来的清汤,当真是好吃极了,一大盘子,她吃的比不帅还要快,吃好了,抹抹嘴,坐看着他吃,“帅帅,你有见过男人吃东西比女人还慢的吗?”
“小美,我瞧了你的身份证,你可是比我小,帅帅可不是你叫的,你叫我哥还差不多。”
“好呀好呀,帅帅哥。”叫哥也好,这称呼让她踏实来着,有哥罩着她,多幸福的一件事呀。
他眉头皱的老高,“哥就哥吧,前面那两个字去掉。”
“不去,对了,你报得火警?还有那些鞭炮也是你扔进去的?”她觉得他不止是长得帅,鬼点子还挺多的,要不,她现在还在洛北南那呢,再是金屋,现在也不喜欢了。
“呵呵,是,不是你让我救你吗?”
原来是看到她留的字条了,他是开车回去的,突然间又是想起那美人还有那车了,罢了,都说是朋友,刚也叫了哥了,“哥,把你电脑借我,还有,再借我点钱。”
“电脑不用借你吧,你回去,就可以用了,你不用的时候我用,我不用的时候你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她摇摇头,“不想回去了。”
不帅把筷子放下,很认真的道:“怎么,怕我吃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