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多了,一盅呢,来,cheers。”
她才不要干杯,一干就没有了,才那么一点点,嘟着嘴,他杯子递过来的时候,她手拿小酒盅一闪,“不干,你坏,就给我喝这么点。”
“那我干了。”他不客气的一口喝尽一大杯的酒,嫉妒呀,凭什么他就能喝那么多呢,可他攥着酒瓶,死活不撒手,让她看着他的手特扎眼,讨厌来着。
“吃菜,还有这乌鸡汤最补了,你多喝点,这可是女人才吃的东西,你不喝,剩了我都倒掉。”
“帅帅,只有不懂事的孩子才会浪费,我最多一碗,剩下的是你的。”他煮的菜味道倒是不错,可是这汤,有点油腻了。
酒杯放下,男人手指一点她的额头,“行,你爱喝多少喝多少,反正我倒了浪费都算在你头上,跟我无关,伤才好,酒不能多喝,再过一个月,你喝两瓶吐得东倒西歪我也不会管。”
“管家婆。”明明是男人,却比老妈子还罗索,她其实对酒也不是特别亲的,只是突然间就是想喝,就是想醉一醉,离开洛北南那厮都七八天了,不知怎的,心里总是空落落的,现在的她除了洛北南的那个钱包以外,就真的是一无所有了。
“美美,好坏不分了是不是?”
她吐吐舌,冲着他扮了一个鬼脸,“好了,帅帅最好了,帅帅最乖了,我都喝光。”喝不到酒,就喝汤,总是滋补的东西,喝了也没错的。
男人的脸抽搐着,“美美,再喊帅帅,再过一个月也不让你喝酒。”
“好吧,不帅。”她一本正经的喊他不帅,却是强忍着不笑,“其实我还是觉得帅帅比较适合你,你帅呀,是不是?”
夸他帅也不必要这样子吧,“快吃,吃也堵不上你的嘴,对了,明天我要离开三五天,你一个人在家,行不?”
“不行。”她现在超怕寂寞来着,他偶尔不在的时候,她觉得她都要疯了。
有人说失恋的女人是疯子,她是失恋再加上那一刀,就是那么一瞬间的功夫,人生的许多事就彻底的改变了。
“美美,我是真的有事,我答应你一忙完就回来,绝不拖延,乖。”他伸手摸摸她的头,他的手修长而带着薄茧,让她常常在猜测他的职业,反正,他肯定是偶尔要干点体力活的,而且还是在露天下,所以,他的肤色看起来才特别的健康。
“好吧。”她看着他的眼睛,只想多看几眼,因为,也许不必等他离开,她应该也走了,伤好了,她是真的该走了,再留着,真的说不过去了。
那一晚,明晓殊没醉,倒是不帅醉了,一身的酒气睡在她的身边,却还是一样的绅士。
看着墙角他收拾好的行李,明天,他就要走了。
走吧,两个人一起走,她才不要他离开之后的那份难耐的寂寞。
他要走是不是?
那她比他还先走。
因为他,她捡了一条命,也捡了自由,这些都是拜他才能拥有。
手中的钱包沉甸甸的,轻轻的打开,她把里面所有剩下的粉色大钞全都拿了出来,然后,压在他的枕头边,不帅,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的重生。
钱买不来一切,可是,至少可以让她暂时的安心。
若不是酒喝得多了,他也不会睡这么沉。
手指轻轻落在他的脸上,真的好帅好好看的男人呀,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反正他不知道,她就偷偷摸帅哥一个够本。
眼看着天要亮了,明晓殊起身,就穿着那套初见不帅时穿过的大妈级别的风衣和鱼尾裙轻轻踱到门前,不帅,再见了。
此生,祝你一世安好。
那啥,大妈走了,然后看她怎么狼狈的回来,看帅帅怎么收拾她,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