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为了保险起来,就这种赛事也是派上所有的人,深怕万一出了差错,这是最让人诟病的一点,因为亚运会、世锦赛、亚洲杯、奥运会四项国际A级赛事每年都有,但亚洲级别和世界级别的水平可没法比,不象欧洲和美洲杯的比赛,好赖还能起点练兵的作用,亚洲的根本就中国一家独大,年轻球员去上面都有点欺负人,你还非让姚名等人参加,人家根本就不想来参加了,我们都退出你们一家玩得了。
对于NBA大多数球员来说,夏天要不是休假恢复体力的好日子,要不就是苦练专项技术提高或弥补自已缺陷的时候,但对于有国家队任务的球员来说,这个时间只能是国家队的了,而在国家队打球,虽然说有时候对抗性没有那么高,但无论是训练环境还是水平都没有NBA那么高,对于球员个人来说,特别是象达到姚名这样高度的球员来说,打国家队的比赛在篮球技术上是没有任何必要的,除了增加受伤的机率外,只有商业上有好处了。
当然了,最初WZZ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才导致被国内禁止回国的,不过叛国罪就有点过分了,人家一个现役军人,部队都还没有发表什么言论,篮协出那个头真是多事。
国家队除了这些赛事外,还有很多的商业比赛要打,不打商业比赛篮协怎么赚钱,而商业比赛又特别需要明星球员,不然的话观众不认可就没有收入,这个基本上是公开价码了,有姚名和没有姚名那就是一倍的差距,对于这样的比赛是球星最讨厌的人,辛苦打了一场比赛,给别人挣了挣钱。
对于这些商业比赛,李建安的意思是坚持不参与,但篮协在这方面也是坚持的很,因为这个收入也是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收入全指望上级拔款,那钱花起来怎么有自已赚的钱花的爽,而费这么大力气,拉回去一个不参加商业比赛的球员,虽然奥运会也是一个重要目标,但那个毕竟是虚的,对于篮协的很多人来说,参不参加奥运会都没有关系,能多赚些钱才是真的,这才是争取李建宾提议获得大多数人支持的主要原因,有名声有实际,各取所需。
最终双方达成的协议是李建安只参加世锦赛和奥运会的比赛,象亚洲杯和亚运会篮协也没有指望人家参加,李建安的性质和姚名有所不同,要求太高人家一拍两散篮协也没有办法,同样世锦赛和奥运会比赛之前通常都要组织几场热身性质的商业比赛,这样的比赛李建安必须无条件参与,拿通俗点说就是隔一年参加一次国家队的比赛,对此双方倒没有什么意见,因为你反正得跟着球队走,比赛中的默契和配合不是光训练就能达到的,参加一定数量的热身赛也是灰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