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球谁都会,为什么要设一个组织后卫,就是需要控球后卫来决定把球传给谁最适合,这个时机的选择就是判断一个控球后卫水平高低的标尺,只有能主动传球并与队友分享球权的,才是一个合格的球控后卫,至于其它的,象控球技术、传球技术、战术配合之类,都是可以训练出来的,唯独这个主动意愿,是看一个人性格,当然了,控球后卫并不是不需要进攻能力,篮球比赛最终还是要靠得分多少来判断谁输谁赢的,不象足球一样可以0:0,控球后卫进攻能力越强,对敌方的威胁越大,才越有可能拉开空间传出好球。
在艾弗森的强力进攻下,一直到第一节结束,火箭队也没有把比分的差距拉大多少,24:22,仅仅两分领先,不过已经很让范甘迪满意了,因为掘金队这22分里面,有13分都是艾弗森一个人拿下的。
而其它的9分却分别是安东尼4分、内内2分、布雷克3分,看似得分很分散,除了坎比外,首发的四个人都有得分,但都不是连续性的得分,只能说是偶尔抓住了机会得到的。
反观火箭队,在李建安替姚名下场后,球队开始打小个阵容时,先是突然改变战术球队混乱了一阵,好不容易正常后,又被内内在内线乱冲乱撞,虽然没有进球,但也把火箭队的防线搅的乱七八糟。
范甘迪也很无奈,球队在姚名在场上时打的很是轻松,但在姚名下场的短时间内,其它球员不能及时调整过来,在这个转换过程中,很容易被对方打出来,这次面对掘金队没有出现问题,但要是面对其它球队哟,火箭要想走的更远,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呀。
范甘迪很快又把木大叔派上来,换下麦迪,看麦迪的表情,下场时很不高兴,认为姚名不在场,现在场上我说了算的时候,干吗要把我换下呀,本打算好好过一把得分的瘾呢,这到好,又得去休息了,但他又点不敢和范甘迪生气,以范甘迪的性格,你多大牌的球员,到他手中,都得听他的,不然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进伤病名单。
现在火箭队场上的阵容以李建安核心,而掘金这边,胖子卡尔名正言顺地把艾弗森换下,换上JR史密斯跟安东尼组合,JR史密斯有一个绰号,叫“黄油手”,一般来说这个绰号是给足球上的门将的,但球迷的想象力是无穷的,把这个绰号引入了篮球领域,泛指那个拿球不牢的球员,比如夸梅布朗,比如曾经的姚名,当后来大家一致把这个绰号送给眼前的这个家伙时,没有人有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