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带着精锐骑兵到达金涛城下时,城头的皮葛鲁和修地丝早已做好了防备。
他们虽知道对方无意攻城,但为了以防万一,城防布置,还是假定会遭到对方的攻击。
当初,威尔逊还在偏听麾下时,因为条件艰苦,所能统御的只有步卒,然而这并非其长处;如今,在回到母国的怀抱以后,拥有了枪骑兵的威尔逊,便如鱼得水,早已是今非昔比了。
这一路伴着风尘而来的乌成精锐骑兵,在城下列定后,倚着一旁的离水,工工整整的呈现出一个标准的方形。他们尽皆下马,人员守在马侧,并于半蹲后以护盾掩着前身。
皮葛鲁对方纪律严明,动作整齐划一,不禁赞叹道:“令行禁止,训练有素。常闻乌成枪骑之威名,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修地丝则不敢苟同,他一双泛着贼腥味的鼠眼,流出几分冲动,又习惯性的生出不少质疑。“骑兵,并非步卒,列成方形阵恐有不妥。而且,他们竟敢在城下不过一箭之地的位置,下马以待。。。还倚着离水布阵,这未免也太。。。”
皮葛鲁微笑,他一抹八字胡须,替修地丝补充道:“这未免太诱人了吧。也是,将军这么一提醒,我顿时也就明白了。还记得主公说过,咱们只要不出城迎战,就不会有损失吗。嘿嘿,威尔逊毕竟只是第四军团的第三号人物,我料阳宇不会让他一人率部前来。想必在这个时候,第四军团的主力已在此附近布下天罗地网,只待我们一出城,就要将我们一网打尽!”
修地丝表示赞同,佩服道:“将军高见。骑兵本就不适于攻城,乌成人不想付出太大的牺牲,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咱们引出去,然后再围而歼之。”
皮葛鲁摆了摆手,自谦道:“谈不上什么高见,只是对于某人路数,实在是太熟悉了。”
修地丝故作惊诧,低低问道:“这某人,应当就是阳宇吧。”修地丝虽未曾见过伯格宁时期,阳宇于异族后方大显神威之时;但仅凭借偏听和皮葛鲁等人对于此人的忌恨与忌惮之情,便能猜到阳宇定是一个顶级厉害的角色。
“还能有谁呢,只能是他了。第四军团名义上是由天输将军担任总指挥,可天输已老,实际都由阳宇一手操控着呢。”皮葛鲁说着,向四面眺望一番,抚颌猜测道:“阳宇出征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将指挥部设在距离战场不远的密林之中,而据此不远处正好有个树林,我猜他此时必定就隐藏其中,兴许正忙着调兵遣将呢。”
修地丝依言四下巡视一遍,见金涛城东面正是有一个可容下大约两人的小树林,一时突发奇想道:“何不等夜色暗了,我亲率领一拨人马人就此奔袭过去,看看将军猜得是否准确。”
“万万不可!此时,金涛城四面只怕早已洒满了阳宇的斥候,想那阳宇何等爱惜自己的名声,他才不会犯下这样低级的错误,而让自己背负败绩呢。”
修地丝闻言大惊,不敢相信的说道:“听将军的意思,阳宇至今还未有一败?”
“没错。想他那样的人,若是必败之战,他也不会去打。记得当年在伯格宁时,军团遭到异族食人魔部队的围剿,因为双方实力相差过于悬殊,我们一直被逼入了伯格宁山脉的深处。在这个过程中,即便偶尔在局部我们能占一些小便宜,但阳宇却从不与对方正面交锋。在他看来,在面对必败之战时,只要不出手,就没有什么胜败之说,自然也不损其不败之战绩。说起来,倒是有些自欺欺人的味道。”
修地丝缓缓点了点头,他注视着远方的树林,心中忽然生起一种渴望,暗自下定决心道:“有朝一日,定要破了那个所谓的不败神话,让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牢牢的记住我修地丝的名字!”自此,每当有关阳宇参与的战役,修地丝都格外关心,他既已立下击败的阳宇的宏愿,就要想办法做到知己知彼,提前做好应战的准备。
威尔逊一直在金涛城下,苦苦卖萌三日,但见城上丝毫没有任何出战的意图,只得气的大骂偏听懦弱,遂移师驻军西南,又伐木设置鹿角。这才带着数十个得力的随从,带着雅师琳的王后意旨,大摇大摆的上前叫门。
偏听翘首期盼多日,急命人放他们进来,之后又紧闭城门,不敢有一丝懈怠。
威尔逊见偏听如此谨慎,也拿他没有办法,只得出言讥讽道:“侯爵大人何必如此提防自家弟兄!再者,大人拥有堂堂两万大军,难不成还惧怕在下那区区五千人吗?”
偏听见威尔逊身着将军服,举手投足之间确是有那么点将军意思,暗自赞叹:“数月不见,原本手下的一介无名小卒,倒是跃上枝头成了凤凰,这真是世事难料啊!”因为偏听还等着威尔逊替他收拾城中的商人,所以这个时候即便威尔逊出言嘲讽,偏听依旧恭恭敬敬的好言善答着。
城中一些弄不清状况百姓,见平日里威风八面的偏听,竟对威尔逊如此恭敬,当是又来了什么大官,一个个挤破脑袋,均想瞧瞧这位来自王都的“大人物”,究竟长得什么模样。
威尔逊见偏听对自己如此客套,反倒是有些不适应。然而,想起偏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