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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真小人,行事也自磊落(1 / 4)

真小人,行事也自磊落

刘备的诫子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慎之慎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字面意思嘛,倒有点像现在的劝善书里面的话。善缘多积,诸恶莫作,自然功德随身而诸事皆吉祥。但是有一点除了专业从事法律行业的人之外,却很少有人会注意,恶之为恶,实则并无大小之分。从现代的法律实务上看,抢一毛钱和抢一百万的性质,都以抢劫罪论处。所谓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若能知错而改,无论错误大小,还算不上恶。虽然都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而明知是错还故意而为,就构成恶了。

比方说同样是造成受害者死亡的杀人罪,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的量刑就有显著的不同,前者罪过虽重,也承担一系列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只要过错方勇于担责,一般量刑都不会太重。故意杀人就不同了,所谓故意杀人指的是犯罪主体在实施该行为时,有主观上的故意,法律术语叫做犯罪动机的故意性,在明知该行为会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前提下而仍然实施该犯罪活动,量刑一般首先考虑的就是死刑!

过失杀人的量刑虽然也因为犯罪主体实施该行为时的犯罪动机不同而有轻重之分,但是只要没有造成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端恶劣这种要件,在量刑时一般从死缓开始衡量,然后再参照犯罪主体的悔罪态度有无故意逃逸行为等,作出具体的宣判。

为什么前后区别有这么大,其关键点就在于错和恶的不同。当然了,我们生活中经历的事情其实往往没这么简单,错和恶的界限并不明朗,但是只要大家把握住一点,莫将错就错,更不要以错掩错,那就诸事吉祥了。

其实世间功德就这么简单,遇事直面其事即可。正如刘备说的那句话:“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其实世界上并不存在那种绝对不可以挽回的错事,之所以造成那种积重难返的局面,就是因为以错掩错,以恶掩恶而形成恶性循环。换而言之,世间的大功德事,一开始其实很细微;世间的大恶事,一开始也很小。

之所以积小善而能成大功德,只因处处善念相随,无偏无颇,这种长久自律而形成的自觉,比任何珍宝还要宝贵。之所以小过会成为大恶,只因为犯错时其心已偏,也许刚开始的过失仅仅只是无心之失,但是事后不愿直面其过,反而用各种方式去遮掩,这就是走偏了。一旦发心有偏而不自觉,后果就会越来越严重。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就是这个道理。

嘿嘿嘿!越说越偏了,我差点忘记自己是在写小说了呢。

话不絮烦,却说南疆十万大山深处有一处终年云雾缭绕不散的山谷。这山谷当地人俗称为奈何谷,这山谷仿佛永远谢绝人的探访,只要有人走进去,那就毫无疑问再也出不来了,就仿佛人死了走上了奈何桥,再也无法回头一般。

山谷中植被繁盛,长着很多在外界难得一见的奇花异草,额,很多当然是有毒的。可谁都没法想到,就是这处诡异的山谷,竟然是享誉修行道数千年的巫门总堂所在地。这巫门的源流现在已不可考,传说中是上古时与轩辕大帝争天失败的蚩尤所留下的传承,假如这传说是真的的话,那这巫门的来头可就大得很了。

如果谁有那个命可以深入这山谷五里之后还能不被毒死的话,那就会发现这里简直就是个充满了远古洪荒气息的世外桃源。放眼望去,没有什么建筑物,嗯,也不能说没有,而是所有的建筑物都是以一块块漆黑玄武岩开凿而成。

在谷地正中央,有一座高约百丈宝塔状的玄武岩山峰,所有的黑石建筑物皆以这山峰为中心,空气中隐隐约约透着一丝燥热的气息,。

在这座山的内部,有一个巨大的人工开凿的方圆百余丈的石窟。一提到石窟,大家都不约而同想到名闻中外的敦煌石窟壁画,可这石窟却不是这样,不但没有那些瑰丽的壁画,反倒连人工的修饰都没有,满是刀痕剑孔,依然保留着开凿之初的样子。

这石窟的中央,有一个深井。这井里装的不是水,而是奔腾翻滚的岩浆。看到这一幕,大家应该都明白了,这山谷乃是一处曾经喷发过的火山口,地气特暖。加上十万大山深处亚热带,气候湿润,水汽遇热上升又遇冷凝结,这才造成了终年迷雾的格局。石窟的正前方是一个祭坛,上面供奉的可不是什么三清四御,如来法身,而是一座以黑玉雕琢的三面八臂的恶神。恶神的旁边还供着一座白玉雕像,相貌端丽,是一个韶华女子,神色温婉,与那八臂恶神的凶恶样子形成鲜明对比。神像上方是一块巨大的匾额,上书三个铁画银钩的大字:“巫神堂!”

在祭坛下方,有一座黑色石椅,上面坐着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的虬髯大汉,形象颇为粗豪。很难想象,这位看上去颇有燕赵之风的大汉竟然就是修行道凶名远播的大巫血池上人。血池上人此时脸上正露出痛恨至极的神色,因为就在刚才,査蓬的命魂灵玉被一道紫气斩得粉碎。而古猜的命魂灵玉虽然没有碎,却诡异地由红转白,仿佛失去了所有的灵性一般。

“血池先生,对于这样的遭遇,我感到很抱歉!”说话的人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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