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的吗?还不是我家那老爷子非要我学的!”
“你家老爷子?!”方华微微有些奇怪:“难道子孙想要学什么,还得由家长来定不成,这可就是你的不是了,如果你就是不学,他还能不认你这个子孙了不成?”
“如果我真敢这样,老爷子肯定能干得出来!”刘景峰:“老爷子从来说一不二,无奈之下只能从了!”
“这可当真是咄咄怪事。”方华:“这是科技的年代,还有人如此迷信中医的那一套,可让我见识了。”
刘景峰用极度郁闷的语气道:“方院长,您有所不知。我家世世代代都是中医,从明代以来就在宫廷中供职,满清以后又在清廷供职,这么几百年弄下来,爷爷想不迷信也不行。”
“你姓刘,难道是……”方华这一次被震倒了,要知道自从十年动乱以后,当代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世家了,在医生行里还能被称得上是世家的而且还姓刘的,那就只有这一家子人了,方华用不可思议的语气问道:“难道你爷爷是刘心吾刘老爷子?”
刘景峰奇怪地看着方华:“我祖爷爷名声很大吗?”
看着刘景峰这嘴脸,方华差点就想连茶杯都给他掼在脸上,原本看这家伙他就不怎么顺眼,现在看上去就更加让自己感到厌恶了,在当代医生这一行里,你可以不认识朱丹溪,不认识孙思邈,不认识张仲景,反正这些都是古人,不认识是肯定的,但你绝对不会不认识刘心吾刘老爷子。
刘心吾是谁,这么大名气?
刘心吾,光绪五年生人,医生浸淫医道,学贯中西,曾游学欧美,对中医西医都有杰出的建树,是当代中西医结合的先驱者。别的不说,刘老爷子在医生这行里有个不太好听的绰号,叫做“阎王敌”。大伙可别误会,他可不是金庸大侠笔下的那位阎王敌薛神医,这位“阎王敌”可是实实在在的,经过他的手活下来的人不计其数,只要被他横插一杠子,阎王爷本来都派好了小鬼准备出来勾人了,也不得不收回成命,这就是阎王敌的意思。
至于是不是有这么神谁也说不好,反正没多少人见过了,因为自从七九年以后,老爷子就已经基本上不再亲自为人看病了。杨济时是当代医门掌门人,一身修行出神入化,但是年轻的时候也曾在老爷子门下求学过,见了刘心吾也得执弟子礼。
最令人称道的是,这位刘心吾绝对不是那种泥古不化的人,不仅精通中医各门医术,于西医也精通无比,听说前几年,老爷子一大把年纪了还曾经亲自操刀为一位脑癌患者切除了肿瘤,并且还用精深的针灸功力为这位患者恢复了健康。
听到刘景峰居然是名动天下的刘心吾的玄孙,不仅在场的人给震倒了,就连此时站在窗外的丁逸也给吓了一大跳,你妹的,大水冲了龙王庙,要是论起辈分,刘心吾也算是自己的祖师爷啊。
丁逸这当儿来这里干嘛?
和杨济时一样,白天的时候丁逸也看出来这刘景峰不是那小姑娘的父亲,因为两人的血脉血气明显不对头。丁逸自打度过魔境以后,也修成了一种独特的神通,神识一扫之下就能看得出一个人脏腑经络如何,甚至都不需要亲身切脉。
当时丁逸没有多想什么,这种江湖伎俩按照丁他的见闻,哪里会晓得?若不是经杨济时提醒,丁逸还会以为这位刘景峰是一个做好事不问对象的雷锋呢。在知道事情始末以及这刘景峰的用心以后,丁逸也想到了这恐怕不是他一个人的主意,背后肯定有别人的影子。
一念及此,离开医院以后,丁逸就决定要收拾一下这个欺师灭祖的东西,因为无论怎么说,杨济时都是刘景峰的授业恩师,你这厮不图报答也就罢了,反正杨济时带研究生也没想过要这些研究生报答什么,可你无论如何也不该帮着外人来恶心自己的老师吧?存了这个心思,丁逸循着刘景峰所留下的一丝痕迹就这么追踪了下来。
这就是剑仙修士的可怕之处,无论他是不是在某个人身上留下灵引,只要曾经见过这个人,就能以元神外感,一路追踪。不过这一来也把丁逸给累得够呛,要知道他现在虽然有些修为,神通也小,但是在这么大的南湘市去追踪某个自己并没有什么特别印象仅凭元神中的一丝留影的人,实在是太难了。
无奈之下,丁逸只能用了最正确但也无疑最笨的办法进行地毯式搜索,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晚上八点多的时候终于找到了刘景峰,没想到却听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略微犹豫了一下,丁逸的神色再一次坚定了起来。管你是谁的子孙,做了这样的欺师灭祖的事情,虽然罪不至死,但是也不可不小惩大诫。
只见丁逸右手隔着窗户轻轻地弹了几下,仿佛是掸去了身上的灰尘那般轻柔,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他这几弹虽然轻,屋子里的人却有些难受了。
丁逸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刘景峰的肚子忽然骨碌碌响了起来,紧接着就放了一个急屁,然后大小便齐流。这一下把个清雅的所在搞得比大东侧还要臭。
不仅仅是他,在场所有人都是这样。
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