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在坚持兼爱说的同时,又以鲜明的是非、善恶观反对盗贼和攻伐掠夺者,认为这与强调“一切人应爱一切人”的兼爱说并不矛盾。因为谴责、诛罚暴人是现实的急需,而兼爱是争取实现的理想。不过一般认为墨子把“兼爱”作为理想和目标,让广大人群都不折不扣地实行,这是操之过急,要求太高,不容易办到。特别是在中国长期封障社会中统治者奉行保护宗法制度的儒家思想,墨子“兼爱”的主张更是受到压抑。墨子的“兼爱”说只在农民起义的某些阶段,在极有限的范围内实行过。但其“兼爱”说中所包含的深厚人文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珍贵遗产。
非攻(上)
今有一人,人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人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人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抽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义甚人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日黑,多见黑日白,则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日苦,多尝苦日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赏析】
“非攻”是墨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继儒学而创立的墨学,有一整套治国方略,用以纠正当时社会的弊病。墨子将其归纳为十个方面:“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惠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
墨子生活干战国初年。战国时代是一个典型的“弱肉强食”的时代,西周初期由周公制订的那套礼乐制度早已被破坏,因此春秋时期的孔子已对“礼崩乐坏”的状况感慨不已;到了战国时代,连春秋五霸提出的“尊王攘夷”的口号也已成空谷回声,代之而起的是永无休止的兼并战争,终于在中国大地上形成七雄井立的局面。战国七雄又都雄心勃勃地为扩大地盘,主宰江山而发动一次又一次的战争。战争对于获胜的诸侯而言,当然是一笔大的财富,可以掠夺到大量的土地、人口、宝物。然而带给人民的却是无穷无尽的灾难。每场战争之后,尸横遍野,白骨森森。
出身“低贱”而又学识渊博、技艺超群的墨子对于民众的疾苦给予深切的同情,他认为社会之所以出现混乱、战争,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缺乏爱心,各人只知道爱已利已,并为此不惜去欺凌和损害别人的利益。为了解决这种状况,他提出了“兼爱”的主张,就是“兼相爱;交相利”。这是政治伦理层面的准则,而在实际行动中则要制止战争。为此,墨子写了《非攻》,讲述战争的祸害,驳斥那些好战者所散布的战争理论,希望以此制止战争。
《墨子》一书中,《非攻》有上、中、下三篇,分别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阐述他反对战争(攻即相互攻伐)的道理,尤其是《非攻(上)》向来为人所称引。文章先写:“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从一件小事抽象出问题的实质——“亏人以自利”。接着,他又举出“攘人犬豕”、“取人牛马”、“杀不辜人”的事实,由小到大,由轻及重,指出“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的道理。之后文章又从杀人罪写起:“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推导出杀十人、杀百人就有十死罪、百死罪,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不义”行为。最后以如今诸侯发动战争,攻城掠地,杀人如麻,则其罪孽又是何等深重。文章由近及远,层层递进,将道理讲得十分透彻,号召大家共同谴责不正义的战争,并痛斥了那些为战争大唱赞歌的所谓君子们是不辨黑白,不明是非的人。
墨子反对写文章过于讲究文辞华丽,他认为太注重文采会使读者光注意文章的表面形式而忽视文章所要阐述的深层道理。然而,要宣传自己的主张,就必须使文章写得令人信服,为此,墨学注重于采用逻辑推理的方法,《非攻(上)》便是其典型之作。墨子提出“察类明故”的论辩法,“类”印概念的类别,“故”是原因。《非攻》中,从“窃其桃李”、“攘人犬豕”、“取人马牛”等行为中,归纳出“亏人以自利”的“类”来,作为推论的前提;然后用杀一人、杀十人、杀百人的罪行之轻重,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