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者也;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者也;屈折礼乐,啕俞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铭,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胶漆,约束不以纆索。故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故古今不二,不可亏也。则仁义又奚连连如胶漆纆索而游乎道德之间为哉,使天下惑也!
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臧与谷,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箕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
且夫属其性于仁义者,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
【赏析】
老子主张人性返朴归真,庄子则进一步阐述人性应复归自然本真。庄子认为人性是最纯真、最朴实的,情欲和仁义都不是人性的本然状态。庄子主张人要“任其性命之情”,意谓要保全人的素朴自然的本性。庄子对老子思想的发展,就在于不仅主张“见素抱朴”,还要求人性解放,让自由纯朴的心灵插上“逍遥”的翅膀。也就是说,在庄子眼里,人生最为珍贵的莫过于自然本性,遵从自然本性是最高尚的人格,按照自然本性行事是最高尚的道德。人之呱弧坠地自然而然,而后是自然而然的需要,自然而然的行为,自然而然的情感。一切出于自然的东西都是自然本性的反映,一切出于人为(如“仁义”)的东西都是背离自然本性的。庄子认为讲仁义是以人为枷锁去破坏人性,就像“附赘悬疣”,附在身上的肉瘤,就像“骈拇枝指”,在一个正常人的五指手上枝出一个第六指,脚趾并生在一起,是“侈于德”,超过其得,会给人们造成痛苦和忧伤。本篇就集中讲述了这个道理。
庄子认为万物的自然状态和生活习性,就是所谓“真性”。人的本性也就像自然界其他事物一样,是自然生就的。庄子说:“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庄子认为人性如同野鸭腿短、仙鹤腿长一样,是自然生就的本质本能。人应“不失其性命之情”,“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若作违背自然的改造,给腿短的野鸭接上一段,给腿长的仙鹤去掉一节,便会造成“忧”、“悲”。或“长”或“短”,乃天性所定,不可人为改变。事物的大小长短等性质是自然给予的,是性之本然,因而是最完善的。
在庄子看来,按“钩绳规矩”来整治木材,是“削其性者也”,伤害其本性;依靠绳囊胶漆而使事物粘固,是“侵其德者也”,破坏了事物的天然禀赋。屈折肢体,举行礼乐.鼓吹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失其常然也”,便是丧失了正常状态,使人失去本然之态。庄子进而数典,说“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仁义易其性与”,自虞舜倡导仁义用以扰乱天下人之心,天下人没有不为仁义而奔走效命的,这是用仁义来扭曲自然人性。庄子认为,“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殉利”,士“殉名”,大夫“殉家”,圣人“殉天下”,“此数子者”皆为了各种名义的“身外之物”,损坏自己的本性,而使天下大乱。盗跖和伯夷虽“事业不同,名声异号”,但都是“残生损性”,“同为淫僻”。正由此,庄子不得不大声疾呼:“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那些合乎自然之理的事物,就是不失去其本性之实。庄子也不能不仰天喟叹:“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于道德甚感惭愧,既不敢奉行仁义之节操,又不敢去为邪僻之行。庄子自有其精神境界的追求,“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只是任其自然本性之实而行矣。
本篇说仁义对人性而言,如同骈拇、枝指、赘瘤一样,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庄子认为人生的正道不是仁义,而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