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看了伊森,他恢复的不错,医生已经允许他出院了。
托尼和他谈了一阵,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但结果是,虽然伊森仍然坚持回国,却签了工作合同,保证以后每年有四个月的时间待在美国,替托尼工作。
我想这对伊森是个不错的新开始。
P.S.伊森和照顾他的那个女护士看起来确实聊得不错,我深刻怀疑那护士是托尼特意招来的。
托尼为他在洛杉矶市区找了间地段很不错的公寓,他回国的飞机订在十号,到时我和托尼会去机场送他。
现在想想,那天我能那么坚决的拒绝托尼,大概是因为刚刚听了伊森坚决想要回到祖国去的一番话。那个时候,我也在心里告诉自己,要早点回去,外面的世界再精彩,也不如回到自己的世界去。
可惜,现在看来中国也不是我能回去的世界。
后来那个荒唐的想法,最终也没有实现。
我不敢拿起电话挂过去,我怕真的和我想象的一样。又或者,我不挂这个电话那个人就是不存在的。
不说这些令人气馁的话了。
苏默涵,无论你在哪,真正爱你的人都会希望你能认真、好好生活的。
我和托尼的恋爱生活——暂时这么叫好了——过的,还算愉快。
但仔细想想,除了我对他的容忍度一再提升外,似乎也并没有别的变化。具体表现在,我现在已经可以忍受他无论外面还是家里,随时随地抱抱亲亲,只要别半夜爬上床其他一切都可以商量的地步!
感觉自己好没节操啊……
换句话说,这样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恋爱生活,简直太缺少期待、幻想和神秘感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好吧,我知道我已经不小了,不该再像个怀春少女一样对爱情抱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但虽然我从没经历过,却总有一种爱情就该是青葱岁月,朦朦胧胧的记忆。
不过总的来说,托尼还是个好情人。
咳,我不是指那方面。
我是说,除了每时每刻都想把我拐上床这点很让人受不了之外,托尼是个很绅士也很有情调和品味的男人。他可以表现的很温柔,有时又会像个小男孩儿一样地要求你为他做这做那。
他并不是那种英伦式的典型西方贵族,大多数时候他的幽默和玩世不恭——怎么说呢——体现的挺**/丝的。
有时我真觉得,其实托尼内心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小屁孩:任性、霸道、说一不二,而且还是个反覆无常的小暴君。只不过他比孩子更懂得怎么有技巧地让别人听他的话罢了。
我并不是说我后悔和他谈恋爱。
他很好,让我觉得很真实和踏实。
甚至连这个原本不太真实的世界,也因为他变得,更加有血有肉。
徐志摩说过,人的一生中,至少该有那么一次,会为了某一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他爱我,只求在我最好的年华里遇到那个人。
或者我不能奢求托尼·斯塔克真的用他一辈子剩下的岁月来爱我一个人。
但至少,我在学会爱上他。
往前翻翻,我最近写的日记都好文艺啊……
咳,都说谈恋爱会拉低女人的智商。
上帝保佑,我不想变得更笨了。
“小姐,”贾维斯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来,“俄巴迪亚·斯坦恩先生到了,正在一楼客厅里,先生让我转告您,暂时不要下楼。”
苏默涵皱了皱眉,看了下时间,已经是p.m.9点了。
她起身来到窗前,让玻璃变成透明的。
斯坦恩的车停在楼下院子里,两个高大健硕的保镖正守在车门旁。
苏默涵在窗边默默站了一会儿,被动等待一贯都不是她的习惯,要不要提前做点什么?
她回到步入式衣物间里,翻出下午才从伊森那取回来的手机。
这部简陋的手机正是苏默涵当时在阿富汗逃出恐怖分子基地时,在作战室里顺手牵羊来的那部。她曾借此提醒斯塔克,可惜反而被嘲笑了一番。
后来她独自离开,把行李留给斯塔克和伊森,后者有心,居然一直把这部手机留了下来。
幸好斯塔克家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电子元件,苏默涵快速找出万能充给手机充电开机。
然后试播这部电话上的号码,万幸,这部手机历经颠簸不但没坏,而且手机号居然还没有停机。而且是可以用来拨打国际长途的号码。
苏默涵找了套不是过于居家的衣裤换上,等着手机充好一格电,然后塞进口袋,拿上自己的电话,开门下楼。
作者有话要说:不能想象骚妮卖萌和没胡子的往这儿看>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