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婚俗很怪,说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在越南北部蛮族的一些部落中,新娘的“初夜”不是给丈夫的。而是在新婚之夜,约会以前的旧情人,同床一晚,以示谢恩。以后与旧情人再不往来,一心一意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婚后,越南女人在家里地位很低,辛苦劳作,任劳任怨。这一切,让越南女人更
想远嫁了。 有想嫁的,有想娶的,自然就会出现给他们搭桥的。在越南有“养妈”之说。“养妈”会在越南的乡下,找些貌美的想远嫁的越南姑娘,集中后进行统一培训。这样的培训包括仪表与修养,甚至包括语言,使这些姑娘看起来,秀外慧中,很贤惠。
据统计,在台湾的外来新娘在25万以上,除了大陆新娘有12万多之外,后起之秀的越南新娘已经达到7万人以上。有一些研究台湾社会外来文化的学者认为,东南亚新娘的大规模出现,起源于1994年台湾当局提出“南下政策”,经济文化来往的增多、来往的方便,也让两地婚介异常活跃,中介公司成倍增加。
反过来看,虽然大陆新娘同文同种,台湾社会最歧视的其实还是她们。首先媒体极力报道大陆女子偷渡来台、用假结婚换取入境许可、下岸之后就从事种种如卖淫等不法活动的新闻。造成不少台湾男人对大陆新娘的印象是“水性杨花”“不可靠”“个性刁钻”,以至于“不敢娶”。
在许多台湾人的印象中,越南姑娘是既温柔又可爱的女性的代名词。不过,在台湾北部一些地区的场所里,一些老板竟然利用这一点作为招徕顾客的“噱头”——只要客人们肯花钱,就有“越南新娘”陪着唱歌、喝酒、跳脱衣舞,甚至是玩“爱侣游戏”,并美其名曰“越南之旅山中传奇”。仅在台北县三芝、林口一带,就至少有十多家铁皮屋式的“越南新娘”酒家。
按照台湾当局的有关规定,“越南新娘”只要完成结婚手续,即可取得台湾的合法居留证。来台4年后,可申领台湾“身份证”。与“大陆新娘”赴台后要熬上七、八年才能取得台湾“身份证”的状况比起来,“越南新娘”幸运多了。不过,这也让一些“越南新娘”更不安心于他们的“台湾之家”了。部分不满意婚姻状况的“越南新娘”在忍耐4年、取得台湾“身份证”之后,会尽快想办法与丈夫离婚,或是干脆离家出走。台湾媒体提供的一个统计数字说,越南新娘”离婚的比例逐步提高,平均每10个家庭中就有3个家庭以离异告终,离婚率之高令人咋舌。
1994年,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 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越南新娘具有人身属性,又不是物品可以随意买卖。”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说,通过黑婚介到越南去娶新娘,存在极大风险,即便签订协议也是无效的,人财两空的可能性非常大。“这种金钱交易明显、缺乏感情基础的跨国婚姻,不但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而且,双方由于国情、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离婚概率会很高。”
越南女子愿意来到中国,是因为她们渴望摆脱贫困,想靠着结婚过上好日子。中国男人愿意娶越南女孩,是因为花费低,而且女孩子温柔贤惠漂亮,不要求房子车子。这对一个男人,绝对是天上掉下的一个馅饼。有想嫁的,有想娶的,团购越南新娘的现象自然就出现了。然而,越南新娘在外嫁他乡之后的处境却非常尴尬,受歧视、家暴、虐待、落跑的新闻频繁曝出,这种基于买卖关系的婚姻已经滋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
另外,当今越南经济发展很快。男女比例失调的情况也有了好转。河内,胡志明等大城市生活水平也已经很高。想娶城市女生也是需要下一番功夫去追的。所以以这种方式愿意嫁到外国的新娘大多来自贫困地区。她们的生活习惯与知识水平往往与国内相差很大。这种基于金钱的跨国婚姻必然是脆弱的
公安部禁止成立任何涉外婚姻中介机构,而且要求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以盈利为目的实施或者变相实施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网上团购越南新娘的做法显然不可取,虽然中国对涉外婚姻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对涉外婚姻中介机构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禁止成立任何涉外婚姻中介机构,而且要求任何人不得以欺骗手段或以盈利为目的,实施或变相实施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越南同样规定涉外婚姻中介违法,人口不是商品,所谓的“团购新娘”有可能涉及拐卖,也有可能涉及婚姻诈骗,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很难得到保障,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娶越南新娘的流程
1。客户与国内客服互相交流
2。客服与客户双方取得彼此信任
3。客户准备办理相关手续
4。护照办理
5。签证办理,开具未婚证明
6。客户准备前往越南相亲的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