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其曾经有一个人分析他自己的情感与思路的究竟,得到不可避免自杀的结论,因而从容的死去,那个人就是梁巨川先生。他并不曾“误送了”他的命。我们可以相信即使梁先生当时暂缓他的自杀,去进大学校的法科,理清他所有的政治观念(我敢说梁先生就在老年,他的理智摄收力也决不比一个普通法科学生差),结果积水潭大柳根一带还是他的葬身地。这因为他全体思想的背后还闪亮着一点不可错误的什么随你叫他“天理”,“义”,信念,理想,或是康德的道德范畴就是孟子说的“甚于生”的那一点,在无形中制定了他最后的惨死。这无形的一点什么,决不是教科书知识所可淹没,更不是寻常教育所能启发的。前天我正在讲起一民族的国民性,我说:“到了非常的时候它的伟大的不灭的部分,就在少数或是甚至一二人的人格里要求最集中最不可错误的表现……因此在一个最无耻的时代里往往挺生出一两个最知耻的个人,例如宋末有文天祥,明末有黄梨洲一流人。在他们几位先贤,不比当代看得见的一群遗老与新少,忠君爱国一类的观念脱卸了肤浅字面的意义,却取得了一种永久的象征的意义,……他们是为他们的民族争人格,争‘人之所以为人’……在他们性灵的不朽里呼吸着民族更大的性灵”。我写那一段的时候并不曾想起梁巨川先生的烈迹,却不意今天在他的言行里(我还是初次拜读他的遗著),找到了一个完全的观成的例证。因此我觉得我们不能不尊敬梁巨川自杀的那件事实,正因为我们尊敬的不是他的单纯自杀行为的本体,而是那事实所表现的一点子精神。“为唤醒国民的自杀”,陶孟和先生说,“是藉着断绝生命的手段做增加生命的事”;粗看这话似乎很对,但是话里有语病,就是陶先生拢统的拿生命一个字代表截然不同的两件事:他那话里的第一个生命里指个人躯壳的生存,那是迟早有止境的,他的第二个生命是指民族或社会全体灵性的或精神的生命,那是没有寄居的躯壳同时却是永生不灭的。至于实际上有效力没有效力,那是另外一件事又当别论的。但在社会学家科学的立场看来,他竟许根本否认有精神生命这回事,他批评一切行为的标准只是它影响社会肉眼看得见暂时的效果;我们不能不羡慕他的人生观的简单,舒服,便利,同时却不敢随闻附和。当年钱牧斋也曾立定主意殉国,他雇了一只小船,满载着他的亲友,摇到河身宽阔处死去,但当他走上船头先用手探入河水的时候他忽然发明“水原来是这样冷的”的一个真理,他就赶快缩回了温暖的船舱,原船摇了回去。他的常识多充足,他的头脑多清明!还有吴梅村也曾在梁上挂好上吊的绳子,自己爬上了一张桌子正要把脖子套进绳圈去的时候,他的妻子家人跪在地下的哭声居然把他生生的救了下来。那时候吴老先生的念头,我想竟许与陶先生那篇论文里的一个见解完全吻合:“自杀的结果是损失一个生命,并且使死者的亲属陷于穷困之影响是及于社会的”,还是收拾起梁上的绳子好好伴太太吃饭去吧。这来社会学者的头脑真的完全占了实际的胜利,不曾误送人命哩!固然像钱吴一流人本来就没有高尚的品格与独立的思想,他们的行为也只是陶先生所谓方式的,即使当时钱老先生没有怪嫌水冷居然淹了进去,或是吴先生硬得过妻子们的哭声居然把他的脖子套进了绳圈去勒死了他们的自杀也只当得自杀,只当得与殉夫殉贞节一例看,本身就没有多大精神的价值,更说不上增加民族的精神的生命。但他们这要死又缩回来不死,可真成了笑话不论它怎样暗合现代社会学家合理的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