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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与子偕老(4)(1 / 3)

当年,被称为应物系系花的俞凝终日和我与阿耀混在一处,三个人,除了洗澡几乎形影不离。人人都知道我和阿耀是兄弟,人人都知道俞凝喜欢我,人人都不知道,其实,我也喜欢俞凝,很深的喜欢。那个笑起来眼睛像月牙儿一样的女孩儿,我想把她放到心里面去疼爱。

大三的时候,我在校外租了一间一居室,俞凝搬了出来与我同住,阿耀曾经不无感慨地说,一朵鲜花终于插到了牛粪上。换来我的老拳和俞凝的娇笑无限。

其实,不是没有怀疑过,阿耀是不是喜欢过俞凝。

阿耀说,废话,应物系的男生有不喜欢俞凝的么。俞凝说,这种喜欢,和爱情无关。

大四要毕业的时候,那时阿耀早已获得OFFER,而我和俞凝还在终日的奔波中苦恼,直到有一天,俞凝站在我的面前说,乔锐,我决定回我的家乡,不要问我为什么。我暴怒之下打了俞凝一记耳光,俞凝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就和阿耀走掉了。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俞凝,甚至连毕业证书都是俞凝的父母替她领取的。

我对阿耀一直有着无法言说的怨恨,不知道是怨恨那天是他带走了俞凝,还是在怨恨我和俞凝结束的最后时光里为什么不是单纯的两个人。这种怨恨让我在当时和阿耀形同陌路,甚至在毕业后拒绝接受任何关于他们的信息,直到阿耀再次出现在我面前,这时我才发现,那份怨恨早已随着时光的流逝而烟消云散,时光能带走任何不愉快的过往。

所以,我生生地受了阿耀替俞凝出气的那一顿打,因为,我甚至都没有给俞凝一个解释的机会,就那样放开了我们之间的一切。

我顺理成章地问起俞凝,阿耀摇头,说那日送走俞凝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俞凝,之后也试着打过电话,但是她的家宅早已人去楼空。

我的心空落不已。

看着吧台前的阿耀,我有些恍惚,五年的光阴,一晃而过。我从当年的痞赖不羁变成现在的斯文木讷,而阿耀从当年的斯文木讷变成了现在的痞赖不羁,世事几番轮回。那么,那个一直在我们中间的那个笑得如月牙儿一样纯真善良的女孩儿在哪里呢?

和阿耀重逢的两年后的一个周末,阿耀电话给我说,乔锐,我现在马上到你那里。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慌张与焦虑,声音暗哑低沉,像是刚刚哭过。

我打开门,看到门口站着红肿着眼睛的阿耀和一个大概三四岁模样的小男孩。

我忽然想,这些许多年前的往事,也许根本不必这样的点滴想起。

酒到一半是喝酒最痛快的时候,要醉还没醉,兴致在酒也在,这一杯完了还有许多杯备着。要说故事也该断在一个恰到好处的地方。

那么就断在那一回吧,第一次和俞凝表白的时候,我说,俞凝,这一生我不敢保证我所要的东西有限,可是,我敢保证,女人,我只要你一个。俞凝当时慢慢弯起月牙儿似的眼睛,说,乔锐,你个混蛋,你的告白真没创意。

我讪笑着挠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文采有限,再说,说得再好听不如能够做的到。

俞凝瞪了我一眼,说,好啦,反正我也没期待多少。我就照顾一下你这个困难户好了。

断在此处,正好。

最欢喜不过,最完美不过。

玫瑰雨,飘落在枫林

雨亲吻着夜不期而至。

冰习惯地挂上QQ,习惯地点了隐身。然后,习惯地按下左键,将好友列表往下拉。然后依然习惯地寻找“枫林听雨”的头像。希望此刻,他的头像亮着。

说不清他们是谁加的谁,但是加好友的目的很一致---偷菜。因为冰喜欢玫瑰,所以几乎每次都是种玫瑰。冰像孕育自己的孩子一样精心地呵护。除草,捉虫,浇水……为了收获遍野的玫瑰,冰可以起五更,爬半夜而乐此不疲。那一次,冰依然种了遍地的玫瑰。在即将收获的时候,天下起了雨。雨夜里收获玫瑰,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玫瑰要开了,冰便静静地守候,右手食指不曾离开鼠标一毫,敛声屏气,眼睛一眨不眨,然后跟着倒计时,10秒,9秒,8秒……虽然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可是,冰不想要这余香,她想收获全部的玫瑰,一朵也不想落入他人手中。可就在即将收获的那一刹那,停电了。“气死我了!”冰忍不住地喊起来,甚至把女儿吓了一大跳。哎,当时真比丢了多钱还难受。只一分钟左右,又来电了。当冰再次回到农场时,完了,玫瑰丢了好多!急匆匆地收完之后便查看消息记录。找到了,一个叫“枫林听雨”的偷走了冰的二十八朵玫瑰。冰急了,顾不得这只不过是游戏而已。她要找他算账!

冰以最快的速度发过去:

“你凭什么偷我的玫瑰?”

“哈哈,游戏啊,允许偷的。”

偷了人家的东西,还这么狂妄,真不知好歹。冰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又发过去:

“小心玫瑰刺到你的手,让你不得工作,然后被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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