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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侵占国家利益(1 / 2)

议价,中国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供求状况,同商品的卖者或买者议定的价格。

议价是处于国家牌价和市价中间的一种价格形式。它比牌价灵活,经营者可随供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价格,不必亏损经营;它不像市价那样完全由经营者决定,仍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家的干预,如国家规定议价水平要略低于市价并要按一定的作价原则定价等。

县汽车站的站长告诉林晓阳,汽油是紧俏货,还没有在市面流通,又哪有议价?

林晓阳又小心翼翼地向站长问:那市价的呢?

也许各位看官不明白,既然没有在市面流通,又何来的市价?

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同一产品有两个价格,计划内部分实行国家统配价,同时企业超计划自销产品并按市场价格出售,形成了特殊的“价格双轨制”。这样,就有了市价。

站长对林晓阳解释说,既然汽油是紧俏货,市面上基本难见有这个东西卖,就是有,价钱也一定很贵。而买这些东西,最怕的就是买到了不是正当来路的,那样一不小心,就成了投机倒把。

听到了投机倒把这个已经相当陌生的名词后,林晓阳费了老大的劲,才从已经尘封的记忆中,重拾起与这个名词有关的东西。

投机倒把罪,顾名思义即是以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等手段谋取暴利的犯罪。“投机倒把”一词产生于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七八十年代。

由于“价格双轨制”,市场价格往往比国家统配价高一两倍。在价格双轨制和商品短缺的作用下,“倒爷”开始出现了,他们通过计划或走后门,搞到平价的紧俏产品,通过层层转手加码,最后以较高价格在市场上出售。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刑法》就笼统地规定了投机倒把罪。

林晓阳还记得当时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1988年腊月,我88岁的奶奶病危,临终前最后一个愿望是想吃西瓜。寒冬腊月,上哪儿去找西瓜啊?功夫不负有心人,姑姑终于在市场上找到卖西瓜了。姑姑当时问摊主,这么冷的天,谁家地里结西瓜啊?摊主说,当地不结外地结啊。姑姑一咬牙,拿出月工资的1\/10买了半只西瓜。

这种高价贩卖外地产品的做法,在当时就是投机倒把。犯投机倒把罪可是要判坐牢的,所以,林晓阳连忙就断了这方面的想法。

方书记对林晓阳说,汽油的事由县委来解决,让他就别费这个心。

方书记说完,准备打发站长回去。

林晓阳连忙把自己要在汽车站做广告牌的想法跟站长说出,然后问他和方书记,自己要办什么手续?车站要收多少的费用?

也不知广告牌是何物的站长,在林晓阳详细解释后,反是一脸不解地对他反问道:不就竖一块牌子,哪用收什么费用呀?

方书记也对林晓阳说了,不需要办任何的手续。

两人的答复,让林晓阳呆上了好一会。虽然,前世他没有做过生意,但竖广告牌这个他还了解一些。如果在二千年,要竖一块二十多平方米的广告牌,出租广告牌地方的单位,每年这十万八万少不了不说,就是那个什么空中占有费,也是按平方来算的,所以,这个分文不用,倒让林晓阳愣住了。

愣过之后,林晓阳赶紧又问,既然包不成车,但车站给自己出车,那运费怎算?

站长听了林晓阳这问题,不由用看白痴那样的目光望着林晓阳,他不明白,方书记怎么会对这个脑袋好似有点问题的大孩子,特别照顾?

站长用这样的眼光望了林晓阳好一会后,才说:还能怎么算?客车肯定就按人头以车站售票的价钱来算,而货车哪,当然就按牌价算了。

方书记对林晓阳这个港商代表提出这样白痴的问题也不解。不过,纵横政坛的方书记,他的想法当然不同站长那么简单,他不会怀疑港商会找一个脑袋有问题的人来做代理人,代理人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肯定就有他的想法。

方书记沉吟了一会后,反问林晓阳,是不是他们赚这个价钱高?反正他们的投资,对县里有贡献,如果是那样的话,县政府可以以支持外资项目的名义,免费给他们运输。

站长与方书记的话,让林晓阳更是愕住了。他知道当时车站的车票价,只是对乘客象征性地收取不到成本的费用;而牌价的运输,也一样是象征性收费。这样形式的收费,连汽油都不够买。

而方书记的说法,更是用国家的东西,来给自己这方赚钱。如果那样做的话,自己这方,算不算侵占国家的利益呢?

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资源都控制在国家的手上,所以,许多的事情办起来的确不是那么方便。而林晓阳他们此时面临的特殊情形,也的确不好解决。所以,方书记提出这样的做法,相信在当时肯定不算错,就算在以后,他批准免费帮助林晓阳他们这事,也不过算特殊环境中的不妥行为,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林晓阳他们可就实实在在地占了国家的便宜。

虽然,林晓阳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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