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晚了。”
张小山突觉眼前一黑,不知道自己着了什么道,中了什么招,仰头便倒,顿时没了知觉。
叶承欢厌恶至极的瞧了躺在地上的张小山一眼,他没有下死手,只是让那小子安静一下。
以他从前的性格,他一定会让张小山这种人后悔生出来,可毕竟他是她的儿子,就算他再混蛋,再不是人,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他可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但桃姐的儿子,他不能!
叶承欢出了北屋,一脚刚踏上院子的时候,就听到周围不远处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正快速逼近,虽然很轻,但还是瞒不过他的耳朵。
看来那伙人对自己很用心啊,不光在这里设了埋伏,外围还不知道安排了几层包围圈。
即便危险在即,叶承欢也没有丝毫慌乱,像这么拉风的场面,他已经陌生很久了。
他就那么施施然的从北屋走到院子里,从院子走到大门,从大门走到胡同,轻松的步调就好像刚去拜访了一位很久没见的朋友。
可是刚出了门槛,胡同两端同时闪出几道黑影,尽管没有任何言语,他也能看到散落在自己身上的红外光点。
“你已经被包围了,从现在开始放弃抵抗,否则我们就开枪了!”一个声音在胡同深处传来,十分真切。
叶承欢把目光慢慢转向左,又慢慢转向右,嘴角泛出冰冷的寒意。
逆鳞陡起,杀机毕现!
他回到神州,只是想过一份普通人的生活,可为什么上苍总是为难?
今天的种种,灵儿和阿尔巴无故消失,黑龙会阴谋难测,龙头杖下落不明,让他的心情怎么能好起来?
他忽然想起林佩珊说过的一句话:你能杀一个,杀一百个一万个,可世界上的事是杀人就能解决的么?
不过此刻,按照他的逻辑来理解,杀人的确解决不了问题,但至少比被人杀要好!
他只看了一眼,左边四个,右边两个。
所以,按照他的逻辑,他一定要走左边!
他刚抬起脚,左边橘光一闪,从那枚子弹在他面前的水泥地上溅起的火星来看,那是一枚标准的7.62毫米子弹。
通过弹着点和子弹入射角来判断,那是神州军人普遍热爱的俄制莫辛纳干狙击步枪,只有那款枪在开火的时候才会发出让人陶醉的“水滴声”!
叶承欢皱了皱眉,莫辛纳干在5点钟方向一座民房的顶上,有颗龙爪槐做掩体。
狙击手是最可怕的战场幽灵,你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出现,也不知道他藏在哪里,只要一枚子弹,就能对整个军队造成极大的心理震慑。
刚才那枚子弹只是个警告,只要他稍稍一动,下一枚子弹的目标就是他本人!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点儿脑子的人就不会动,叶承欢有脑子,可是他却动了。
启动、加速、减速、静止,只要在地球上就无法打破这个倒“U”型的运动规律,可在叶承欢那里却统统无效,没有那么多复杂的计算公式,也没有惯性理论和物理规则,从他刚刚启动的时候,就已经达到了速度的巅峰。
莫辛纳干射出的第二枚子弹仅仅给他刚才的位置做了个标记,在无法保证首发命中的情况下,狙击手有点儿慌神,还没等把射击模式从单发调整到连发状态,叶承欢一个蛇形机动,便突破了左边四个人用微冲组成的弹幕,简单的几个撞击动作,把四个人打得七倒八歪,身子一晃,就消失在了胡同拐角。
刚出了这条胡同,就遇到了几个埋伏在这里的特勤,他们斜刺里冲出,四个人左右包夹、前后围堵,四把锋利闪亮的虎牙军刀悄无声息逼近他的要害,一上来就是一个经典的战术性偷袭。
叶承欢一个肘击动作,把后背两人撞得踉跄退后,紧接着两拳打碎了面前两人的下颌骨,在他们仰面倒地后,踩着他们的身子趟了过去。
一闪身,拐进左边一条胡同,还没走出去,又冒出几个特勤,又是一个前后包夹的态势。
胡同狭窄,只要被人包了饺子馅,就很难逃脱。
唯一一个好处就是,他们怕伤了同伴,因此不敢贸然开枪。
目前的情况下,叶承欢只能硬闯硬拼,没有路,他只能从层层包围圈里靠两只拳头打出条路。
就这样,他一条胡同一条胡同的冲下去,在连续放倒几波追兵后,才来到自己停车的位置。
来到车前,伸手刚握住车门把手,忽然从远处飞来一枚枪榴弹,挂着尖利的哨声,倏然而至!
叶承欢神色一凛,两脚在车上一蹬,借着那股强大的反作用力,把身子生生弹了出去,一个翻滚动作站了起来。
刚站起身,那枚榴弹便击中了阿斯顿马丁。
轰!
阿斯顿马丁被轰上了天,裹着无数火球,在空中翻滚了几圈,最后重重的落在地上,各种散碎的零件四散飞射,夹杂着刺耳的爆炸声。
隔着二十多米的距离,灼热的气浪和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