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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1 / 2)

白字县官

有个县官不大识字。一天坐堂审案,师爷递给他的状子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原告郁工来,被告齐卞丢,证人新釜。县官看了“郁工来”的名字,喊道:“都上来!”三个人听了,急忙跑到堂前听候发落。县官生气地说:“我喊原告,干啥一齐来?”

接着,他看了“齐卞丢”的名字,又喊道:“齐下去!”三人听了,又急忙退到堂下。县官更恼火了,说:“喊被告,为啥一齐下去?!”

师爷见状不敢直说,便打圆场道:“原告名字另有一种念法叫郁工来,不叫‘都上来’;被告名字也另有念法,叫齐卞丢,不叫‘齐下去’。”

县官问:“那证人的名字,另一种念法叫啥?”答道:“新釜。”

县官说:“我估计他是有另一种念法了,要不然我要喊他‘亲爹’了。”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

清人方绚写出了关于女子小脚的“专著”《香莲品藻》。此书说女子小脚有“五式”、“十八种”、“三贵”。女子缠足,要蒙受极大的痛苦,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据记载,女子缠足约从四五岁开始,讲究的人家挑八月廿四日这天给女儿裹小脚。缠时先将脚拇指以外的四指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条裹紧,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家人架着女儿行走,以活动其血液;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松脱。到了七八岁时,再将指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缝,以后日复一日地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指端的大拇指行走。要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大功告成。

以今日来看,这不仅是身体的畸形,而且是心理的畸形。可是,当时的妇女不论多么痛苦,还是咬着牙、流着泪地甘于忍受这种畸形,这就是一种习俗的力量。当时普遍认为,女子小脚是高贵的象征,是素质高的表现。清人《鼓儿词》中就有这种说法:“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同是一般裙衩女,为何脚步两样声?”也说明了缠足是女子尊贵的象征。河南安阳的歌谣云:“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为了使女儿长大后能够攀龙附凤找个好婆家,父母都狠心地、不顾女儿痛苦地硬是给她缠小脚。

“长椿寺前打粥妇”

在清代,天灾频发,老百姓常是流离失所,衣食无依。每当此际,清廷就会开粥厂赈灾,以保全百姓生命。

康熙四十三年直隶河间府水灾,灾民饥寒交迫,巡抚李光地动用库存和借支银两十余万购买粮食,一面平粜,一面设置粥厂煮粥散给饥民。《文贞公年谱》记载:“贫民依赖这点救济聊度灾荒,所以虽然当年灾情严重,但很少见饿死路旁的。”

嘉庆九年浙西水害,巡抚阮元实行平粜、赈济、借种子等办法度荒。第二年春蚕不收,于是施行工赈纪事粥赈法,在十五个州县设立三十四个粥厂,每二三十里就有一个。每个厂聘请诚实绅士管理钱谷和煮赈事务,不许官吏插手银米,只让他们维持秩序。他们制订煮赈散筹各项章程,按章行事。规定煮的粥要保持浓度,插的筷子不能倒斜,用布巾包裹不渗水,阮元也吃这样的稀饭,以保证它的质量。

道光初年,直隶先是久旱,而后大雨成灾,受灾州县多达一百二十个,总督蒋攸铦请出帑银一百八十万,实行以工代赈的办法,修治永定河,同时在水灾最重的地方,设立粥厂赈灾。

光绪十六年,直隶地区发生了最为严重的水灾。当时京中“无舍不漏,无墙不倾”,人们都打着伞睡觉。市面上食品价格奇高,又非常地短缺。这时工部尚书潘祖荫和顺天府尹陈彝主持赈务,择地添设粥厂,以便附近灾民就食。八月,饥民更多,而且天气马上将转为寒冷,饥民生路更窘,于是再次添设粥厂,开棚赈济。光绪皇帝拨给地方大量京仓米石和内帑银两作为经费。为此,严修等顺天府属的京官于六月十八日入宫叩谢。

然而事实上,京中粥厂施粥的情形,并没有那样美好,道咸同三朝大学士、管理工部尚书事务的祁寯藻有《打粥妇》诗,有所描述。所谓打粥,是贫民到粥厂领粥。他写的是一个19岁的少妇,怀抱奄奄待毙的六个月大的婴儿,打粥以延性命的惨状:

长椿寺前打粥妇,儿生六月娘十九。

官家施粥但计口,有口不论年长幼。

儿食娘乳娘食粥,一日两盂免枵腹。

朝风餐,夕露宿

儿在变,儿亡独,儿病断乳娘泪续。

儿且勿死,为娘今日趁一粥,掩怀拭泪不敢哭。

烈女

清代重礼教,不仅仕林雅士如此,就连老百姓也很受毒害。《清史稿》中就记载了几则有关节妇烈女的故事:

林守仁的妻子姓王,福建侯官人。林守仁去京城赶考,没想到竟然客死在北京。林守仁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叫做汗哥,是前妻生养的。等到办完林守仁的丧事,有一天王氏给汗哥做了一双鞋子,边做边感叹:“活一天就要做一天的事啊。”她把汗哥叫到跟前说,“孩子,母亲有事要走了,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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