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676年9月,杰书攻克衢州,耿精忠意识到自己的日子已经不多了,10月22日,耿下令处死范承谟以及他的随从人员。范承谟为之准备了七百多个日夜的最后时刻终于来到了,一如平时他在狱中朝拜皇帝一样。他穿戴好自己那身神圣的衣冠,平静庄严地走向刑场。
刑场上,一个刽子手故意轻辱他,把他头上那御赐的帽子掀下来扔到了地上。范承谟勃然大怒,他举起戴着枷锁的双手,疯狂地卡住着个狂妄之徒的喉咙,若不是旁边的士兵相救,那个刽子手可能就被他掐死了。被惊呆了的刽子手吓得站到一边去了,范承谟从地上捡起帽子,认认真真地戴好,整理整理衣服,面北而跪,行完三拜九叩之礼后,挺身受死。同一天被杀害的还有他的全部部属、随从,共计五十三人。
应予提及的是,耿精忠手下一个出身蒙古、名字叫做嘛尼的打手,受范承谟的勇气与精神的感动,竟要求与范承谟同死。耿精忠气急败坏,将他以磔刑(千刀万剐)处死。刑中,嘛尼大叫:“我宁愿与忠良一同死去,也不愿和你这叛臣贼子一起苟活!”
江南人的“于青菜“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州(分离石县)人。清顺治十八年出仕做官,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被当时的清廷誉为“天下廉吏第一”。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曾叙述有关他的故事。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后来虽然于成龙的官阶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俭朴节省的生活作风。去直隶,他把米糠和米一起熬成粥,和仆从一起食用。在江南的时候,一天吃一盆粗粮,就着青菜喝几碗粥,终年不知肉味。江南的老百姓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他天南地北地做了二十余年的官,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二十年后才见了一面。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据载,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人家婚嫁不敢再大肆地铺张浪费;士大夫纷纷减少仆人随从;有些坏人甚至惊恐喘卧不能出门或者逃离当地。他死之后,在他的居室中只看到一些冷落菜羹、旧衣破靴,除此之外,再没什么东西了。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无论老少男女,都停下生意、活计,自觉地到大街上悼念他,持香膜拜的每天达到数万人,一些卖菜的、挑脚力的甚至和尚都伏地而哭。康熙帝破例亲自为他撰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于成龙讨饭
于成龙做知县的时候,和老百姓“如同家人,亲如父子”。他离任走的时候,百姓痛哭流涕,拦住马头不让他走。他说,朝廷任命我到别处为官,我怎么能抗旨不走呢?于是百姓散开让出道路,跪在路旁痛哭失声。有一个瞎子仍然不肯离开,跟在于成龙的后头。于成龙问他为何不走,瞎子说:“于大人您为官清廉刚正,没有捞一文钱的好处,而自己的饷银又多周济了穷苦百姓,平时都是一日两餐吃青菜稀粥,如今离开罗城县上任走到半路没有钱吃饭怎么办?我是个瞎子,别的帮不了你什么忙,但是我会算命,你没有饭吃的时候我就给人算命,得来点算命钱,好作为于大人餐饭的开销。”于成龙听得热泪长流,点点头说:“那你就跟着我走吧。”果不其然,走到半路,于成龙就没了饭费,只好靠这个瞎子给别人算命,得点算命钱,解决途中的吃饭问题。
于成龙审官司
于成龙在广西罗城任县令时,曾经审理过一个离奇的案子。当时,有一个姓曾的客商,外出做买卖,一年多以后赚了不少钱,就从异乡回来。谁知,回来不到一个月,一天晚上喝完酒回家的路上就被人杀死在荒郊野外,随身带的大量银钱也不见了。曾家人告到大堂上,并向于成龙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曾家的隔壁住着一个屠夫,名叫孙二,这个人和曾家因为坟地的事曾经打得不可开交。张二多次放话说要杀曾家人泄愤。于成龙验过尸体,曾某身中十几刀,刀伤就是杀猪刀的刀伤。想起这些,于成龙命手下人,把屠夫张二带到堂前,问他说:“曾家状子上,说得明明白白,你曾经‘一再扬言,非杀徐某人不可’,可有这回事?”“那是小人喝了酒胡说的,怎么能当真呢?”张屠夫回答。
“俗话说得好,‘酒后露真情’。如果不是你心里一直在想着杀姓徐的,喝醉了酒,就不会说那种话!”
“青天大老爷明鉴,想归想,做归做。譬如说,有那讨饭的,走过小人的肉案子,每每望着架子上的猪肉流口水,也许他心里在打算着偷一块走,莫非小人就能因此说他是贼?”于成龙听了不但没生气孙二顶撞,还觉得他的话说得极有道理。于是他平静地对孙二说道:“只是光凭这句话,没有别的有力的证据,洗刷不了你的嫌疑。不要等我用刑,你自己说实话吧!”
孙屠夫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我有证人!”
“有证人?”
“小人是睡在姘头家。”孙二吞吞吐吐,“小人的姘头就是证人,只是……”他突然磕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