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犹太人的13条财富密码> 第11章 犹太人的财富密码之四:契约高于逻辑(2)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1章 犹太人的财富密码之四:契约高于逻辑(2)(1 / 2)

重合同的犹太人拉克

众所周知,合同体现了一种契约关系,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随着现代经济步伐的加快,商业交流中需要签订的合同也越来越多。合同签订的好坏关乎着双方合作的进展和质量。守合同的企业会增加无形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企业与之合作;经常违约的企业往往受到公众及对手的排挤,让它们的发展举步维艰。

因此,越成熟的市场一定是一个更重视合同的市场,犹太人在很早以前就重视合同,把守约当作立信的根本。所以同犹太商人做生意时,只要签订了就不要当心他们会违约。

有一位A出口商与犹太商人B签订了10000箱蘑菇罐头合同,合同规定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A出口商在出货时,却装运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头。货物的重量虽然比合同多了50%,但犹太商人B拒绝收货。A出口商甚至同意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钱,而犹太商人A仍不同意,并要求索赔。A出口商无可奈何,赔了犹太商人810多万美元后,还要把货物另作处理。

此事看来似乎犹太商人太不通情理,多给他货物也不要。事实不是那么简单。首先因为犹太人极为注重合同,犹太人可以说是“契约之民”。犹太人生意经的“精髓在于合同”。他们一旦签订合约,不管发生任何困难,也绝不毁约。当然他们也要求签约对方严格履行合同,不容许对合同不严谨和宽容。 犹太人对合同的如此重视,与犹太人信奉犹太教有关。犹太教有“契约之宗教”的称誉,旧约全书就被当作“神与以色列人的签约”。犹太教认为,“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与神签订了存在的契约之缘。”犹太人相信此说,所以犹太人不毁约,一切买卖只笃信合同。相反,谁不履行合同,就会被认为违反了神意,犹太人绝不会允许的,一定会严格追究责任,不留情地提出索赔要求。

第二,犹太人精于经商,深谙国际贸易法规和国际惯例。他们懂得,合同的品质条件是一项重要条件,或者称为实质性的条件。英国法把它视为要件(condition)。合同规定的商品规格是每罐100克,而A出口商交付的每罐却是150克,虽然重量多了50克,但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规格条件交货,是违反合同的。按国际惯例,犹太商B完全有权拒绝收货并提出索赔。根据联合国公约,A出口商的行为是根本违反合同的,根据美国法则是重大违反合同;根据英国法是违反要件。因此,犹太商B此举是站得住脚的。

第三,上述案例中,还有个适销对路问题。犹太商购买不同规格的商品,是有一定的商业目的的,包括适应消费者的爱好和习惯、市场供需的情况、对付竞争对手的策略等。如果出口方装运的150克蘑菇罐头不适应市场消费习惯,即使每罐多给50克并不加价;进口方的犹太商人也不会接受,反而打乱了他的经营计划,有可能使其销售通路和商业目标受到损失,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第四,本情况的发生,还有可能会给买方犹太商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假设犹太进口商所在国是实行进口贸易管制比较严格的国家,如果进口商申请进口许可证是,100克的,而实际到货是150克;其进口重量比进口许可证重量多了50%;很可能遭到进口国有关部门的质疑,甚至会被怀疑有意逃避进口管理和关税,以多报少,要受到追究责任和罚款。

由此可见,合同是买卖的极为重要的要件,违反合同规定,对买卖双方会产生严重后果。犹太人深知其要害,故强调要守约。

在犹太生意经中,合同和公司也是商品,只要能获利,连自己的公司也会卖掉。对于与神签订的“合同”,也同样会将之卖掉。在犹太人中有专门从事购买合同的人,这种人购买合同后,代替卖方履行合同,从中获利。这种买合同获利的商人,英语叫“Factor”,意为“中间人”或“代理商”。在犹太商中,不论贸易大小,都有与“Factor”打交道的。

事实上,合同不仅受犹太人重视,而且成为世界各国商业活动普遍重视之事。所谓合同,即通过交易的洽谈,一方的实盘被另一方有效地接受后,合同就告成立。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就成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有关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都必须遵守和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合同。犹太商人成功就与“重合同”有关。

财富箴言

诚信是一面镜子,每个人出现镜子里的都不一样,诚信的人更美丽,缺乏诚信的人背影都是歪曲的。生命是不可能在谎言的土壤上繁衍出一片绿色。

犹太人的历史:

在犹太人开始流散的时候,巴比伦成为了犹太人最重要的聚集点。《塔木德》也是在这座城市诞生的。在巴比伦,犹太文化得到了较为宽松的待遇。但是在拜占庭帝国,犹太人的遭遇十分的悲惨。当地政府不允许犹太人建造宗教礼拜的场所,也不允许任何犹太机构的建立。在这种情况下,犹太人选择了侵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