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路路通不禁有点儿奇怪,他自言自语地说:“说实话,我现在的这位主人,跟杜莎太太家里的那些‘好好先生’简直没有一点儿差别!”
有一点需要交代一下,所谓杜莎太太家里的那些“好好先生”,是用蜡做成的,这种蜡人除了不会说话,做得就跟真人似的。在伦敦,经常有很多人去欣赏这种蜡人。
刚才,路路通在和福格先生见面的短短几分钟里,就已经又快又仔细地把这位未来的主人观察了一番。从外表来看,这个人四十岁左右,面容清秀而端庄,个儿高高的,虽然略微胖了点儿,却没有因此而有损于他那翩翩的风采。他的头发和胡须是金褐色的,前额光溜而平滑,太阳穴上没有一条皱纹,面色虽不红润却很白净,一口牙齿整齐而美观。
显然,他的个人修养很高,已经到了相士们所说的“虽动犹静”的境界。所有“多做事,少扯淡”的人所具有的特点,他都有。他那安详而冷静的表情,眨都不眨一下的眼皮,明亮有神的眼珠,简直是典型而标准的冷静的英国人。在联合王国里,这种人屡见不鲜,经常被昂·高夫曼的妙笔刻画成多少带点儿学究气的人物。福格先生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表现,给了人们这样一种印象:这位绅士的一举一动都恰如其分,总是不轻不重、不偏不倚,准确得就像李罗阿或是伊恩萧的精密测时计。实际上,福格先生已经成了准确性的化身。人们只要看看他的两手和两脚的动作,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因为,人类的四肢和其他动物的四肢一样,是表情达意的器官。
福格先生是这样一种人:生活按部就班,凡事总有准备,行动向来不慌不忙,总是精密而准确,甚至连迈几步、动几下都有节制。福格先生走路时,也从来不多走一步,总是抄近道。如果他看天花板,一定会有某种原因。他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做一个手势,也从来不激动,更没有苦恼过。像他这样的慢性子,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但是,因为迟到而误事的情况,从来没有在他身上发生过。他认为,如果在生活中总是和别人交往,就会产生争执。所以,为了不耽误事,他从来不与人交往,这样也就不会与人争执。所以,他所过的那种孤独甚至是与世隔绝的生活,人们是可以理解的。
至于若望,也就是路路通,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巴黎人。他待在英国的五年里,一直在伦敦当别人的亲随用人,但是,他始终也找不到一位合适的主人。
路路通与福龙坦、马斯加里那一类人相比,完全不同。路路通不是那种瞪眼无情的下流痞子,不会像他们那样整天耸肩昂首、目空一切、装腔作势。这个大小伙子非常正派,相貌也很讨人喜欢。他的嘴唇稍微翘起,就像是准备品尝什么东西或亲吻什么人一样。在他的双肩上,圆圆的脑袋让人一看就觉得和蔼可亲。事实上,他就是一个勤快而温和的人。他有一双碧蓝的眼睛,镶嵌在那红光满面的脸上。他的脸相当胖,以至于他能看到自己的颧骨。他身材魁伟,膀大腰圆,肌肉壮实,力大无比。他会如此健壮,都要得益于他青年时代的锻炼。他那一头棕色的头发,总是乱蓬蓬的。路路通跟古代懂得密涅瓦十八种处理头发的技艺的雕塑家相比,只懂得一种技艺,就是用粗齿梳子刷,三下就完事了。
面对这样一个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小伙了,任何人只要稍微考虑一下,都会认为他的性格与福格先生的脾气合不来。福格先生所要求的百分之百的准确性,他能做到吗?这一点,只有到主人使唤他时才能知道。
人们都了解路路通的一些情况,知道他青年时代曾经流浪过,经历了这段东奔西走的流浪生活后,现在非常希望稳定下来,好休息休息,因此,他一听到有人夸奖英国人有有条不紊、一丝不苟的作风,还有典型而冷静的绅士风度,就跑到英国碰运气来了。可是,命运还是不肯帮他,他在任何地方都不能扎根。到现在为止,他先后换了十户人家。这十户人家,都是一些到处冒险、四海为家的古怪之人,不合路路通的口味。
他的最后一位东家,是年轻的国会议员朗斯费瑞爵士。这位爵士老爷往往在晚上光顾海依市场的牡蛎酒吧,而且经常是被警察给背回家的。为了不失对主人的尊敬,路路通曾经壮着胆子,恭恭敬敬地向爵士老爷提出一些很有分寸的意见。结果,爵士老爷大发雷霆,路路通因此就不干了。
这时,他碰巧听说福格先生要找一个用人,就打听了一下这位绅士的情况,得知这位绅士生活十分规律,既不在外面住宿也不出门旅行,甚至没有一天远离过住宅。对路路通来说,给这个人当差真是太合适了。所以,他登门拜会了福格先生,最终谈妥了这件差事。
十一点半刚过,路路通就一个人待在白林顿花园洋房里。他马上行动起来,跑遍了地窖到阁楼的每一个角落。等巡视了整座住宅之后,他一下子开心起来。因为,这幢房子看起来整齐而清洁、庄严而朴素,非常舒适、方便。这所房子对他来说,就是一个贴体而舒适的蜗牛壳。此外,这个蜗牛壳的一切照明和取暖需求,只用瓦斯就可以满足。
路路通去三楼找指定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