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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第一百一十七章 报草之祭(上)(1 / 2)

一场新雨洒过,清晨的乌蒙灵谷笼罩在一片如烟的薄雾中。朝日升起,雾气渐稀,晨光中几声啁啾打破了寂静,又伴着扑棱棱的声响,数只燕雀欢快地从一间木舍的房檐下掠出,展翅飞上蔚蓝的天空,越过四面合围的山壁,转瞬没了踪影。

不多时,山谷中渐渐升起缕缕炊烟,这座封闭在谷中世代不出的村落,又迎来了新的一天。

此时,靠近祭坛的一进木舍里,隐隐传出了说话声。

“再过三日,又是腊日了。”说话的中年男子名叫百里岚,他端坐在主座上,眉目冷厉,颇为沉稳的模样,显是一家之主。他身着乌色长服,襟口袖口缀着蓝色纹理,椅边还靠着一柄长长的法杖,端的是气势不凡,就连说话也颇为威严,“今年腊日不比以往,韩黎大人想必已有所准备,。”

左首坐着一名男童,是百里岚的幼子,不过九、十岁的年纪,穿着蓝色对襟领褂,下着乌色布裤,一双乌溜溜眼珠转来转去,极是灵动。他听得百里岚这么说,好奇问道:“爹爹为何这么说,今年的腊日怎么啦?往年不也一样过?”

“今年……休宁已经八岁,莫非要举行报草之祭?”不等百里岚回答,另一个青嫩的少年声音先说了出来,这小小少年声音温雅,相貌也极不俗,虽穿着和弟弟一般的服饰,却偏透着一股儒雅的风度。

他答出了弟弟的问题,那男童却转了转眼珠,侧目又瞥向百里岚。百里岚微微颔首,证实了长子所说:“不错。族中向来有此惯例,继承大巫祝血脉之人,须得在诞生的第八年上,族中祭祀尚未开始前三日中择一日进入冰炎洞,于落日前将草扎放在女娲神像的右肩上,为我族祈福,祈祷灵巫族万世平安。”

从内室走出一名女子,亦是一身乌色长服,长发结成辫子束在脑后,她是百里岚之妻娲静。这父子几人的对答皆被她听在耳中,娲静微微一笑,说道:“记得我幼时,韩黎大人便是这么做的,如今又轮到了他的女儿。”她一面说,一面走来将幼子搂在了怀里,又伸手摸了摸长子脸颊,“如今连我的儿子都这么大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男童被母亲搂着,颇为不适地扭了几下,见那少年只含笑看着,便不悦地嚷道:“大哥就只会看我笑话!上次休宁用法术捉弄我,你也不肯帮忙,还偏着她,不许我打回去!”他说着便气鼓鼓地跳下椅子,躲开母亲的手。

少年一听顿时啼笑皆非:“休宁是女孩子,她年纪还比你小两岁哪。你法术上天分不如她便罢了,怎么胸襟也不如她?以大欺小,以男欺女,说出去丢不丢人?”

男童一听,脸涨得通红,在地上跳了几下也找不到话来辩驳,怒道:“反正大哥就是不帮我,坏死了,我不要你再当我大哥!”说着便奔向门外。

屋内百里岚皱眉斥道:“说的这是什么话,还不回来给你大哥赔不是!”但幼子已去得远了。他摇了摇头,对长子叹道:“我和你娘从小都跟着先任大巫祝学法术,从来都是长幼有序,不敢乱说乱动,怎么无忧这小子却一点礼数都没有,比村里那些寻常村人的子女都不如,哪里像是巫祝的孩子?”说着又是连连摇头。

娲静笑吟吟地劝道:“小男孩野一些又不妨事,村里哪个小孩儿不是这么混着长大?无殇是长子,天资好一些,安静些,可又不是每个人都这样。”说着轻轻一推少年,“去找你弟弟回来,虽说这几日不用去韩黎大人那里学法术,可总得去露个面,晚些时候韩黎大人便要去祭坛准备祭祀事宜,到时候再去可就找不到人啦。”

百里无殇只得领命而去,一路行一路无奈。他是家中长子,父母又皆是村中巫祝,从小便被耳提面命要恪守族规,稳重知礼,略大些又被族中大巫祝韩黎收为弟子,韩黎本就极为严厉,更教得这个弟子万事谨慎,从不敢轻佻。但幼弟百里无忧的待遇却与他大大不同,虽只比他小两岁,却少了许多限制,娲静怜惜幼子天资不如百里无殇,且对他期待也不如对百里无殇那般高,只盼着这个小儿子一生顺遂快活,是以才起了“无忧”这个名字,百里岚重视长子,对幼子便不如何在意,娲静更偏疼百里无忧,他也向来不过问,才养成了百里无忧无法无天的性子。只苦了百里无殇,每每要替这个幼弟收拾烂摊子。

百里无殇想着弟弟素来喜欢玩耍的几个地方,脚步也向着那边走去。乌蒙灵谷四面都是高高的山壁,灵巫族的村落便建在谷中洼地上。族中人擅长偃师之技,在山壁巨石上建舍架桥,吊着木笼用以上下,偌大一座山谷,处处都是人迹。只是村中有一规定十分不近人情,即族中无论男女老幼,没有大巫祝的允可都不能随意离开乌蒙灵谷。百里无忧顽劣爱玩,自幼就吵着要出村去,但任他哭哑了嗓子,娲静也没让他如愿,村规之严可见一斑。

不过多亏这条村规,百里无殇的寻弟之旅才短暂容易了许多。不过片刻之后,便让他在村东的一处草垛后揪住了百里无忧,一路拎着领子将他径自带去了住在村中央的大巫祝家,好看的小说:。然而终究是晚到了少许,韩黎已出门去往祭坛,留下话说让兄弟俩各自用功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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