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却见到天赐坐在床边,额头埋在两只手掌中间。
他的身边散落着一些酒瓶,整个房间中都充满了浓重的酒气。
我呆了呆,借酒销愁吗?听说失恋的人都是这样的。但失恋的又不是他,分明就应该是我。
我迟疑着走到他的面前,看着他栗色的头发。那本来充满光泽而柔软的发质,竟似乎有些枯萎了。
我心里一紧,竟有些疼痛。
听说春秋时代的伍子胥老爷爷曾经一夜白了头,看来一个人太忧伤了,真的会在头发上体现出来。
我悄悄伸出手,悬在天赐的头发上方。心里虽然很有抚摸下去的冲动,但终于还是不敢真的抚摸下去。这样的动作会否太亲昵了?似乎只有恋人之间才会互相抚摸对方的头发。
虽然我曾经与天赐谈过一段时间的恋爱,但大家却是极端守礼,最亲热的举动不过是拉拉手罢了。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在这种年代,居然还有人这样谈恋爱,是否太老土?
天赐抬起头看着我,他的脸色也憔悴了许多。只一夜之间,他便更形落寞。我有些尴尬地放下悬在空中的手,努力使自己笑得阳光灿烂。
“要放水洗澡吗?还是殿下想先用餐?”
天赐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里神情复杂。于是我也只好傻傻地盯着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气氛变得古怪之极,我们如同棋鼓相当的对手,都在心里揣测着敌人的实力。
他伸出手,轻轻地触了触我的额头。那个地方早已经被包束了起来,而且我的体质非比寻常,这样的一点小伤,根本无足轻重。
但他却摸得十分小心,如同抚摸着一件易碎的瓷器。“还痛吗?”他的声音黯哑,一说话,酒气便扑面而来。
我摇了摇头,目光下意识地落在空酒瓶上,都是烈性白酒,有五六瓶之多。他居然还可以坐在这里说话,喝了那么多的酒,应该已经醉死过去了。
“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你心里一定已经很讨厌我?”在说这两句话的时候,这几天充斥于他身上令人讨厌的蛮不讲理之气一扫而光,他似又恢复成了那个有些傻,有些羞怯的二鬼子。
我用力摇了摇头,是很真心实意。与我对他做过的事情相比,他对我所做的,根本就不算什么。“我不讨厌你,我还是很喜欢你。”
这样直白,当然是因为我一直没有忘记我是为何而来。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喜欢我?真的吗?如果不是为了阻止两国的战事,你会来求我吗?”
我吸了口长气,到了这个时候,也许我真的不需要再隐瞒自己的心意了。“你说的不错,如果不是为了阻止两国的战事,我是不会如此卑颜屈膝地来求你。可是,我也是真的爱你。从很久以前,我也不知道有多久,总之是很久很久以前,一直到现在,你都是我唯一爱的人,从来没有改变。”
说这种肉麻的话,我的牙齿居然没有被酸掉,可见在爱情之前,人们的恶心是不遑多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