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玄幻魔法>为龙之道> 第四卷 龙之崛起 第三百七十九章 妖魔的应对之策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四卷 龙之崛起 第三百七十九章 妖魔的应对之策(2 / 3)

些工作也就只能交给修真者自己去做了一旦到了那时,修真者也就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凡人”,却是再也无法通过接收凡人世界的资源而享受那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和特权了。

在以往的战争中,人类与妖魔双方都是实行兵对兵、将对将的方式,双方的强者相互牵制,而下方的战斗则交给那些中低级妖魔和低级修真者、武者和凡人军队,。而在这种情况下, 一旦哪方的高端战力多出一些,就会对另一方的低端战力大肆屠杀。以削弱对方的力量。而相对于攻击方式简单的妖魔一方来说,掌握法宝这种大杀器、又会许多大规模杀伤性法术的修真者,自然更占优势。尤其是有的修真者元神强大、又或者是法宝或者功法有特异之处,能够同时操纵多件法宝,就更是能够一边缠住妖魔一方的高手,一边屠杀那些低级妖魔,气的妖魔高手暴跳如雷,却又毫无办法。

再加上修真者们还能配合起来使用一些阵法,和天地之力与多人之力与妖魔对抗,更是对付围攻的不二法门,常常能对妖魔造成很大的麻烦和伤害。譬如十名本来是练气期的修真者,被上千只妖魔围攻,只要他们配合默契,能熟练的组成阵法,就能抗住一阵妖魔的进攻,直至撑到其他修真者的来源。而在战场上,组成阵法的修真者,无论是攻击力还是防御力都能得到增强,生存能力大大增加。这也是修真者们虽然与妖魔的战争中互有胜败,但是伤亡却远远小于妖魔一方的重要原因。

在屡次的战争中,妖魔一方也在这方面吃了不少小亏。不过妖魔一方毕竟数量巨大,强者也多一些,在吃了几次亏后。很快就锁定了那些难缠的特异修真者,一旦再遇见,立刻派出更多的强者去缠住他们,甚至还在突然袭击下干掉了两名修真者,使得人类一方也不高太过放肆。不过它们始终也没有办法对付修真者们的阵法,只能让那些有智慧、会魔法的妖魔发动远程集体魔法来压制他们。不过妖魔一方的数量众多,有类似技能的妖魔种群也有不少,还是勉强能与修真阵法对抗的。所以总的来说,妖魔虽然在局部战场上吃亏、但是在总体大局上却并未处于劣势。

不过,人类一方的法宝的确神出鬼没,防不胜防。在这种决定双方命运的大战上,容不得有一丝一毫的差错,这个问题必须要想办法解决、至少是要遏制。

在沉默了一会儿,终于有一名妖魔领主开口了。

“我想,这个问题可以交给我的孩子们。”说话的是一名大概有两米高,外形犹如一只能够直立行走的巨型章鱼、但比章鱼的触须多出十倍,每根触须末端还有着一颗小眼睛、在脑袋下方长着一张巨大而长满了利齿的大嘴,话音忽高忽低、腔调怪异的妖魔领主。

这是一只变异邪眼暴君,它的全身上下无数的触须眼睛缓缓蠕动,身上散发着一种暴虐而令人恍惚的气息,不愧它的“暴君”之名。不过比一般邪眼暴君不同的是,它的头顶长着一颗巨大的宝蓝色眼球,眼球中,一颗银色瞳仁缓缓转动,散发着神秘的光泽;巨大眼球周围弥漫的一股淡淡的淡蓝色雾气,将这颗巨眼衬托得仿佛宝珠一般,为它本来丑陋的长相增添了一份神秘和优雅。

美坎修特眼神一亮,喜悦的说道:“特里阁下,你有什么好办法呢?”眼魔一种天生高智慧和强战妖魔种族。这个种族天生有很强的精神力和魔力感应,普通眼魔不仅能够控制全身的触须缠住猎物和敌人,还能从那些触须末端的眼球中射出致人死命的斜眼射线,中者能够随机遭受一种损益魔法的效果;

眼魔的进化体——邪眼,更是能够通过全身无数的眼睛发出带有魅惑力量的光线,控制那些精神比它们低和意志不够坚韧的生物,使之成为它们的奴隶,不仅如此,通过控制的生物,邪眼也能享受它们的视野。一个邪眼的控制生物上限是与它们的触须数目和精神力相当,而它们控制的生物距离他们的最大距离足足有二十公里远。这就意味着,如果控制的生物数量足够,一只斜眼足以监视方圆数百里的情况!

而进化为眼魔领主——邪眼暴君后,它的精神力的强度和质量更是以十倍提升,不仅控制的生物上限大大增加,而且控制距离也提升了十倍,同时也获得了能够聚集所控制生物和下属眼魔种群精神力、扩大脑容量、共享记忆的能力。将所有控制生物和下属所有眼魔、邪眼的精神力集合起来后,邪眼暴君的脑容量大大扩大,而精神力的增加也提升了他的神经反应和计算速度。灵魂质量也大幅度提升,提升到“圣魂”的强度,而在计算和智力方面,更是比普通的半神也丝毫不差!

所以说,每一名邪眼暴君,都是集中了一个种群力量与智慧的强者、智者,他们说出的话,绝对不是无的放矢,就连美坎修特这样的真神级强者也不敢轻视,好看的小说:。

“我也曾经捕捉了几名修真者,虽然没有像清治道人这样在他们口中的返虚期强者,但对于他们的修练功法、法宝在、阵法等知识也有一定的了解。”一边说着,邪眼暴君还对着地上的那个人头看了一眼,仿佛在惋惜没吸收到清治道人的记忆。现在人已经死了,所有的记忆都已经被包裹在修真者的元神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