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靠近他们。
“知道了。”林义应了后,就把加大力度,寻找阻击敌人的最佳场所。
两分钟不到,二人身后传来马蹄声,“来了。”林夕说道,转身看着街道。
此刻,街道尽头出现数骑,“给。”林义从布袋里拿出ZH-29步枪,林夕没有去接,而是抬起拿着驳壳枪的手,人机一体中,绿色准星在骑兵身周转动,由于敌人距离过远,枪口斜向上方。林义递给他的步枪看都不需要看,“不用,这把枪够了。”
说完扣动扳机,“啪”,声音散开,前面的骑兵身体如遭重锤,从马上跌落。
“号角开始喽!林义,别放过他们的马。”林夕把左手也抬起来,两只手拿着两把枪,视野前的两个准星保证了精度。
“知道了。”听到林夕吩咐,林义朝前跑去,他的速度极快,前方的骑兵没办法瞄准,正犹豫是不是乱开一通时,头颅出现剧痛。
这名骑兵身侧的同伴看到之前三名士兵死亡,拉着缰绳准备后撤,突然看到身边的人的脑袋像打碎的西瓜一样爆开,吓的从马上掉落。
林义的速度太快,沉重的脚步落在地面,将许多年代久远不再坚固的地砖踩碎,当他如旋风一样冲到惊走的马前时。那名吓的掉到马下的人正好被林夕用驳壳枪在一百四十米外射杀:两发子弹,一枚打在左眼下方的颧骨处,一枚击中胸口郑重,7。92毫米子弹,哪怕距离超过了驳壳枪的有效射程,但威力依然很大。
四匹马被林义拉了回来,但随后而来的是敌人的步兵,一股脑儿的从街道尽头涌出,就像潮水,哪怕林夕,没有占据地利的情况下也不敢硬碰。
“走!”林夕大喊,林义扯着缰绳,左右拉着两匹马跑在街道上,没一会儿就追上了林夕,便将他提到马背。
林义的分量很重,不适合骑马,而且他的速度够快,除非策马狂奔,一般情况下还不一定能甩开他。
身后枪声传来,密密麻麻,不断有人扯开嗓子喊着“抓住他们”、“杀死他们”。但往往落在马背上的林夕回头一发子弹就能让跑在队伍最前面的家伙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