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也不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可以一下子解决所有的人。和他交手的是一支五十人的伪军小队,黑夜中,机枪“嚓嚓嚓嚓”地发出响动,枪焰在夜色下绽放妖艳的花朵。
林义待在树上,看着一公里外的战斗,就在这个时候,他身后与身边赶来了许多伪军和日军,他们听到了营地门口的动静,跑回来支援。
“大爷的。这不是送上门的买卖吗!”
见到这点林夕哪里会客气,赶忙涌出元素重组,利用四周环境中的元素,制造了一枚即将爆炸的手雷。
“轰隆”。
噩梦再现,只是没有人能真正二次体会这样的噩梦。
火光冲天时,一两个人以不同的形状朝不同的位置飞去,手榴弹炸开的泥土散落在弹着点周围。某处干草由于火光冲击,竟然噼噼啪啪的燃烧起来。
另一边,林义的战斗愈加激烈,因为地势原因,林义没有好的藏身地点,四周敌人蜂拥而至,虽然被一时的机枪压的抬不起头,但通过换弹匣时间拉近距离还是能做到的。
距离接近后,林义的枪法变得愈发的准了,虽然有许多子弹打到他身上,身侧也被一枚榴弹击中把他撞到两米外,可只要机枪没有问题,它就不会哑火。
“嚓嚓嚓嚓——”终于,一直响着的枪声熄灭,子弹全部打光!几名伪军冲了上去,却随即被响起的“啪啪”声打的倒退。是驳壳枪,这种枪的声音日军太熟,在华夏大地,它的名声响彻南北。
林夕并不是很喜欢驳壳枪,就如它在西方让人诟病的原因,卡在了手枪和步枪的威力之间。
拥有一把小巧自卫手枪的人希望的是一把威力更大的步枪,而拥有火力强大的步枪的人希望配有一把精巧的手枪。虽然驳壳枪体积比步枪小,威力比手枪大,其实却是什么都占不了优势,唯独在缺少武器的华夏,它才能绽放光彩。
现在,林义一手一支驳壳枪,对靠近的敌人啪啪射击,不时有手榴弹在他身边炸开,也有不少子弹落在他身上,但金刚之躯怎么可能惧怕鼠蚁啮齿。